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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片警爱吃瓜爱工作 第422节

  上一次杜鹃跟齐朝阳过来,大家对她有印象的。
  杜鹃:“我刚到,还不清楚呢,你们都先回去干活儿吧,也别跟着看热闹了。这热闹可不是那么好看的。走吧走吧。回头查清楚了你们听广播看报纸都能知道。再说到时候查清了,你们村长也会知会给你们的。先回去。”
  她给人劝走,这才赶紧上山。
  山路不是那么好走,但是杜鹃来过一次了,还算是熟悉,不用带路都走在最前面,他们抵达了山上的小屋,没见到齐朝阳,杜鹃问:“齐队呢?”
  “齐队找到一些痕迹,怀疑有一具尸体被丢下山崖了,正在那边琢磨怎么下去寻找。”
  江维中不管那些,立刻进屋,他看着满炕的血迹,说:“流这么多血,人活不成了。”
  出血量就能看出来。
  杜鹃很快的在屋里找起来……
  “屋里我们找过一遍了。”
  杜鹃突然想到一茬儿,说:“他们家的地窖呢?”
  “地窖?他们家没有地窖啊!”
  杜鹃:“那不可能,他家住在山里,又是猎户,怎么可能没有地窖,一定有的,我们找一找。”
  就算系统不提示老包曾经给王会计藏在地窖,她也认为他家必然是有一个地窖的,这山里的猎户,没有这个才不符合常理。
  杜鹃在家里和院子里认真的从里到外仔仔细细的找了一遍,毫无头绪,但是她也不气馁,继续往外找,其他人也跟着一起,主要是大家仔细想一下,觉得好像也对,这猎户怎么可能没有地窖。
  杜鹃认真的在附近找,终于,她叫了一声:“在这里。”
  地窖不在院子里,竟然在院子外一百多米的位置,虽说不知道他为什么给地窖挖在这里,但是杜鹃还是赶紧打开。这里做的很隐蔽,但是如果有心找,也不是找不到的。
  地窖被打开,刚一打开,一股子血腥气扑面而来。
  “卧槽,这么大的血腥味儿,不对啊。”
  “谁有手电筒?”
  “大白天的,我……”
  他们其实忙活一天了,这会儿都快傍晚了。
  但是他们是下午过来的,自然就没有。
  “我自己有。”
  杜鹃翻出了自己包里的手电筒。
  她有带!
  杜鹃打开手电筒照进去,暗暗的地窖里,灯光一照就格外的明亮,杜鹃探头看进去:“嗞~”
  她后退一步,手电筒差点掉了,赶紧抓住,差点一屁股墩儿坐地上,关键时刻,有人扶住了她,杜鹃回头一看,是齐朝阳。
  “齐队你回来了?”
  齐朝阳:“怎么了?”
  他扶着杜鹃,接过手电筒往里面一照,脸色瞬间严肃起来。
  他立刻叫:“江维中,江维中!”
  江维中:“来了来了,叫魂儿啊。”
  齐朝阳给手电筒递给他,江维中一看:“嗞~”
  他严肃起来,抬头认真说:“这里是分尸的现场。”
  怪不得他们在市内查过了几个被害者的家,都不是。而西山水库的山上也没有什么痕迹,那里也不是,没想到竟然在这里。不过也对了。
  如果是在城里,这么多人,总归会露出点马脚。
  但是如果在这边就不同了。
  不过他一个老头儿把人从城里弄过来,又把人一点点的运到城里,其实是很难的。
  江维中嘀咕了一句,杜鹃说:“也许他们是自己主动来的,等走的时候,都碎了。一点点运呗。”
  齐朝阳:“……”
  江维中:“……”
  说的很对。
  这人也死了一周多了,但是这边的血腥气半点都没有散。
  齐朝阳:“我下去吧。”
  杜鹃:“我……”
  齐朝阳:“这里面味道太大了,我怕你下去扛不住,我来,你不用担心。”
  杜鹃想了想到底是没强求。
  齐朝阳下去调查,一下去就看到墙上挂个油灯,他点燃了油灯,这下子倒是比手电筒更方便了。这地下室也就十来平,但是到处都是血迹,还有一些剁人的残渣,到处都是十分的血腥。
  齐朝阳在下面仔细的查看,很快的发现的地窖的地上有一块地方抹过,他很快的挖了挖,挖出一个小盒子。
  “这是什么啊?”
  杜鹃趴在地窖口,都看见了。
  齐朝阳果断的打开盒子,虽然缩着,一拽就开。
  盒子里放着一个本子。
  齐朝阳翻开看了看,抬头:“这是记录的包凤仙他们这些人做的坏事儿,是从八年前开始的。”
  杜鹃:“!!!”
  果然有这么一个笔记本。
  老包果然不是靠脑子记的。
  不管是地窖还是笔记本,都能证明。这么大的案子,就是包凤仙的养父老包做的。
  虽然老包是想要用王会计来混淆一下真相,为自己争取更多时间,但是他本身也就是一个普通的猎户,所以虽然心理素质挺好,但是破绽还是很多的。
  做的不周全的地方就更多了。
  如果没有怀疑他,自然还好。
  但是只要怀疑到他身上,很快就能锁定他是那个凶手。
  而杜鹃他们没有第一时间怀疑到他身上也是因为他是包凤仙的养父。
  但是线索在,总归瞒不久。
  如今已经锁定,现场更是找到了他的笔记本,就算是没有下去,地窖一打开那股子血腥气都让在这边跟着忙活的大队长瘫坐在地上,不可置信。
  “杀人了,杀人了啊!他咋能杀人呢?”
  这么大的血腥气,可比杀猪大。
  再说杀猪也不用进地窖杀啊。
  大队长哆嗦着。
  齐朝阳已经上来了,他翻看着本子,说:“包凤仙他们这些年虽然没有害人性命,但是真的做了很多坏事儿。”
  杜鹃想到系统的话,提示:“他有没有写梨树沟村那个事儿?”
  齐朝阳果断的翻到后面,抬头:“写了,他记录了不少的孙瘸子的情况。”
  大队长:“妈耶!梨树沟的孙瘸子是他杀的?他他他、为啥啊。老包是为啥啊!他们都不认识啊,无冤无仇的为什么……”他真的是很不能理解。
  杜鹃深深的看了大队长一眼,说:“也许他想替天行道?”
  这个大队长和老x包是从小就认识的,他能不知道老包是什么人吗?
  大队长瞬间安静下来。
  他抿着嘴,似乎陷入了回忆,好久,他突然开口:“他小时候确实是这样。”
  杜鹃没言语。
  齐朝阳倒是捏着本子说:“后面应该还有一些内容,被撕掉了。”
  杜鹃:“他带走了吧?”
  齐朝阳:“应该是。”
  虽然这个本子上错别字很多,不少地方还是用符号代替,但是还是能看的很明白的。
  齐朝阳转头看向村长:“他家是养了一条狗是吧?”
  村长:“哎哎,嗯呐,但是挺老了,好久没见了,估计是死了。”
  齐朝阳:“他对那条狗好吗?”
  “好啊,当然好,他重感情。”
  齐朝阳:“既然这样,如果狗真的没了,怎么都得下葬,而且按理说他应该会葬在熟悉的地方,但是我可没看见。”
  杜鹃:“狗应该还在的。”
  老包带着一条猎犬,那他想干什么肯定更容易,他有“帮手”,而且是很能耐的帮手。这可是一条能打猎的猎犬。
  杜鹃跟齐朝阳对视一眼。
  齐朝阳:“你们这一片儿,还有什么臭名昭著的人吗?”
  大队长:“啊?啊啊?”
  杜鹃:“就是那种狗见了都要呸一口的,或者是那种十分不做人的。”
  大队长仔细想了想:“我们村苟婆子,她算吗?”
  杜鹃看着大队长,大队长:“哦对,你不认识她。苟婆子是我们村的,她是个寡妇,为人刻薄阴毒,长年累月不做人。他家几个儿媳妇儿被她磋磨的啊。一个个都跟麻杆儿一样,皮包骨。你看她对儿媳妇儿坏,她对自己儿子闺女也都不好。孙子孙女儿也是一样。她除了自己,对所有人都刻薄。但是他家几个小子从小都被她压着,都已经没有心气儿了,只会愚孝,她自己顿顿白米饭炒肉,家里其他人吃糠咽菜都不管够儿,一言不合就用藤条抽人。家里孙子孙女儿各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村里找了她好几次,她就是个泼妇。说了根本不听,倒是能闹腾。他家老二媳妇儿的娘家就是被她举报了。说人家什么什么的,你们懂哈!结果都被下放去大西北了。他家老二媳妇儿直接上吊,差点死了。后来我们听说,那是她为了拿好处陷害的。她偷偷拿了书藏亲家家里,都是亲家,人家根本没怀疑她心怀不轨。她就是嫉妒,加上觉得二儿媳家庭条件好不服管教。还有啊,她说李兰草说的最多。整天说李兰草是个万人骑的。老包跟她打起来过。”
  杜鹃:“……”
  这种缺德老太太不死才怪。
  她都想呸一口了。
  如果是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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