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他像是将这些案件视为一种艺术表达,而这种人往往会存在几种行为,有的是做加法,比如在‘艺术品’上留下血字、烟头或者其他东西作为自己的印记;将‘艺术展厅’布置得独一无二;也有的,是做减法,比如拿走‘艺术品’上的某样东西,作为自己的战利品。1在这一点上,乔治跟留下血字的凶手有异曲同工之妙。”
“只可惜,那位凶手能肆无忌惮地做加法,可乔治作为大银行家的儿子,他的受教育程度天然约束着他,给他发热的头脑给予警告,所以他无法留下真实的印记,因此,那些女人就是他的标记,可这远远不够,艺术要流芳百世,所以他选择了记录,在这份记录里,他是真诚甚至虔诚的。既然他说在哄骗一位女士,那就是哄骗。”
“这也就意味着,他是靠那张脸吸引的小姑娘,所以伊丽莎白的目的也非常明确,毁掉那张脸。可另外两起案件的凶手就截然不同了,像我刚才说得那样,他在进行着充满艺术的复仇,之前夏洛克也提起过,空屋的案件死因是中毒,凶手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死者扭曲、哀嚎、翻滚,感受猎物的求饶与痛苦,在空无人烟的环境里,静静地欣赏艺术完成。毁掉脸?那太低级也太粗暴了。”哈利垂着眸子,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自己的脸颊。
咕嘟。格雷格森咽了口口水。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连点逻辑都没有,全凭推测,可就是让他听着感觉异常合理,并且……
毛骨悚然。
怎么会有人能做到,凭借那几篇似是而非的日记去揣测一个人的心理。
果然,哈利总是能找到一些奇妙的角度,无数次,他的推测就像能走进犯人的心底。
福尔摩斯敲击的动作停滞,只不过,虽然他认同解谜是一门艺术,也赞成一件艺术品既然由自由大胆的精神创造出来,自然也该用自由大胆的精神去观察和欣赏。2
但是,哈利太过纯粹,他的热忱与聪慧,恰似一把双刃剑,在划破真相的同时,也可能割伤自己。福尔摩斯有些头疼地思考之后的‘教学计划’:当一个学生蠢笨时,只需要进行合理劝说,让他改变航向即可,但当学生太过聪慧,那令人烦扰的东西就多了。
坦白来说,如果只是导师与学生,亦或者好友之间,福尔摩斯定然会为哈利这番话鼓掌,但当前所未有的情感如暴风般冲向头脑,饶是理智如他也不得不承认,爱情确实与友情截然不同,更似疾风骤雨,将原本条理分明的思绪搅得一团乱麻,会为莫须有的危险而焦灼。
但比起格雷格森和福尔摩斯,雷斯垂德显然已经适应的足够好,思考的内容也更加简单直白。
“既然如此,我们先去看看案发现场,如果这两件案子真的是同一个人干的,我还得将威廉·夏庞蒂埃3放出去。”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去坐马车,格雷格森倒是万分困惑,“那个夏庞蒂埃家是哪里,你怎么会去那个地方?”
说到这里,雷斯垂德就不由直起腰板,“那位德雷伯先生的礼帽上有字,这你都没发现?”
“你快说吧。”格雷格森有些无奈对方的动作,明明他们俩水平相当,雷斯垂德总想表现出一副比他厉害些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
“那顶帽子里写着昂德伍德父子帽店,我顺着查过去,翻看了对方的收货单,当时购货人写着德雷伯,收货地址就在夏庞蒂埃寄宿公寓,显而易见,德雷伯生前住址就在那里。”
“于是我顺着过去,得知这位德雷伯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案发当晚,他喝得烂醉,借着酒劲儿冲进夏庞蒂埃夫人女儿的房间,把一块绿宝石硬塞给艾莉斯·夏庞蒂埃小姐,并且强硬地说这就是定情信物,让对方跟他私奔,要不是当时艾莉斯小姐的哥哥,也就是威廉·夏庞蒂埃出现,他差点就成功了。”
“但这位威廉先生情绪非常激动,他扬言说要弄死德雷伯,并且追着对方跑出家门,一直到夏庞蒂埃夫人睡觉前都没有回来,我这么算计着,大约得有至少4小时,你说如果不是追上了并且实施犯罪,他那4个来小时都干什么去了?”
雷斯垂德双手摊开,“并且在抓捕过程中,他一直表现得很抗拒,拼死挣扎,逼得几个警官一同扣着他才行,可是问他那4个小时去了哪里,他只说在追德雷伯,却追丢了,所以一直在周围寻找,说实在的,我并不相信他的话。”
“你说的威廉就是我们在门口看见的那个?”格雷格森明显还有点印象,并且持不同意见,“他看样子挺配合的,不像是你说得那么疯狂。”
“说起来也有点邪门,就在咱俩打招呼的时候,他才安分下来,我现在回想着,说不定是因为你一见面就说又死了个人,他自觉摆脱嫌疑,才松了口气配合调查。”
格雷格森听到这句话感觉雷斯垂德像是在甩锅,他冷笑着开口,“我是说死了个人,没说又死一个,我们苏格兰场每天处理的案件比天上的星星也不遑多让,他怎么能断定咱俩侦办的是一个案子?”
雷斯垂德虽然感觉格雷格森说得有几分道理,可回忆了半天,再找不到更多线索,“我们一共就讲了两句话,你说发生新案件,我说我也有线索,我们一起去找哈利跟福尔摩斯。这两句话里你觉得哪个是平复威廉的开关?难不成你要说福尔摩斯跟哈利的名头已经大到全伦敦都认识,并且能替他申冤了?”
哈利听着这两个人的阴阳怪气,甚至有些好笑,他们明明拆开来看都还挺和善友好,但放在一起就格外不消停。
【剩余时间:1:49:38。】
马车先到了劳里斯顿花园街,也就是第一个案发现场,哈利下车时没有着急进屋,而是先在周围转悠了一圈。
“你们白天来的时候坐马车了吗?”哈利开口询问道,却不想惹来3双惊诧的目光,“怎么了?”
“不,没什么。”雷斯垂德、格雷格森跟华生纷纷别过头,格雷格森还暗自屏息,等待那句或许会出现的,“这现场简直像水牛入境。”
一旁的福尔摩斯有些好笑,他们的关注焦点理应一致。
哈利不明所以地低下头,借助煤油灯的光亮在各个角落探查,而后才进入屋内,尸体已经被送回苏格兰场,要不是地上的脚印以及零星血迹,还有墙上的血字,这就是一间平凡无奇的空屋。
只可惜多了那几样之后,问题就变得棘手起来。
地上的零星血渍总体呈圆形,周围散射开细小的血珠,就像是烟花炸开。
“尸体没有受伤对吧。”哈利蹲下来注意地上的脚印,没有划擦的印记,只是普通的走动,他的问话变得肯定起来。
“没有。”雷斯垂德摇摇头。
“查德威克警官,你看出什么了?”华生有些好奇地问道,毕竟他跟福尔摩斯的动作如此相似,就像是完美的复制粘贴,华生有些好奇地猜测,他们会不会也得出同样结论。
“凶手身高六尺有余,非常魁梧,但是身有疾病,那位德雷伯先生胆小懦弱,只会欺负可怜的女孩子。”哈利抬起头,“当晚有4个人来过现场,凶手、被害人、旁观者,发现人。那位旁观者是跟着他们一起来的,他起先非常恐惧,可事后不知道出于自愿还是胁迫,与凶手走得很近,扰乱了发现人的思维,至于血字,我还是坚持夏洛克的观点,是复仇,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
在主要的思路方面,简直分毫不差。
华生等人目瞪口呆地看向对面的警官,再转头看向福尔摩斯,“上帝,你们是不是公用了一个脑子?”
不然怎么会如此相似?
“我不明白,说真的,你们是怎么发现这些线索的?”格雷格森揪着头发,假设福尔摩斯一个人是这么说的,他还会有所迟疑,现在两个人的说法几乎一致,他是真的想不通了,“还有福尔摩斯先生,你当时说得马车,凶手的指甲,这都是从何而来?”
“它们再简单不过了。”福尔摩斯注意到哈利的惊讶,抬手指向门口,不再卖关子,“探案要讲求逻辑顺序,而哈利完美地做到了这一点,比起水牛过境的花园小路,门口的车辙印才是更为关键的信息。”
“当我们得知没有人驾驶马车过来时,这份印记显然只会是凶手的,而从马蹄来看,拉车的只有一匹马,并且右前蹄印记格外清晰,说明它新换了那只蹄铁,而马车附近的脚印也变得格外有价值,那些才是凶手与死者留下的痕迹。”
“紧接着我们可以看到四个轮子的定位,它们代表着车厢的位置,而这三双脚印分别是从不同地方下来的,一个是从后方跳下来的,印记最深最沉,他或许是一直趴在车厢后面。”福尔摩斯说到这儿,注ῳ*Ɩ 意到哈利眼睛里闪烁的笑意,没好气地别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