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你不是喝空气吗?
蝙蝠侠没有推开咬他肩甲破损处的达克莱斯。
酒心巧克力!酒心巧克力!
又吃到酒心了!
超级美味!
(*^▽^*)
达克莱斯晕乎乎地傻笑。
“止血。”蝙蝠侠沉声命令。
达克莱斯嘿嘿了声,终于开始治疗自己。祂接过蝙蝠侠抛过来的毛巾随便擦了擦脸,无师自通某种绿茶文学。
“韦恩能给你补衣服吗?”
韦恩别说补衣服,他连自己的领带都不会打。
蝙蝠侠不理解达克莱斯为什么会把网上的同人文当成现实,他其实不在乎网上说蝙蝠侠跟谁谁谁是一对之类,韦恩也没什么名誉洁癖。
达克莱斯对他也不是什么爱情之类,非要说的话,更像只护食的小狗。
好吧,蝙蝠侠也被管家影响了,开始狗化黑暗君主。
“你的神职是什么?”
蝙蝠侠研究过各地的神话,在不同的神系里,神格和神职是分裂的。像奥林匹斯山众神的神格属于天生,而神职可以依靠主神赋予。
黑暗,毁灭。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都是擅长破坏的神,但达克莱斯以黑暗的能量为食,还擅长治疗,并不像常规意义上的黑暗系神明。
“我没有神职,我是世界的终焉,是万物的起源。”达克莱斯昂首挺胸。
祂比黑暗君主强大多了!起码祂的神力香甜好用,不像黑暗君主尽是些又苦又涩的数学题,快点弃暗投……暗!
蝙蝠侠将车停在湖边,转头看着口气比宙斯还要狂的达克莱斯。
“为什么留在哥谭?”蝙蝠侠不认为阿卡姆能关住达克莱斯,戒备森严的阿卡姆对达克莱斯来说就像家一样自由。
“当然是因为哥谭有你。”达克莱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蝙蝠侠问:“我也可以给你生罗宾,真的不能跟我结婚吗?”
蝙蝠侠眉头拧紧,嘴角抽搐了下:“你是女神?”
达克莱斯舔了舔唇,目光移到蝙蝠侠头顶的尖耳朵上,又在蝙蝠侠不赞同的眼神中恋恋不舍地收回视线。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是,但按照人类的性别特征,我是男神。”
意思是性别能自由转换,但主体意识为男性。
蝙蝠侠仔细询问:“你的孩子怎么出生?胎生?卵生?能量融合?意识分化?”
达克莱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毕竟祂没生过,不过有丝分裂个神力分身,然后染个色变化个形态,跟孩子也差不多……吧?
祂夸下海口:“我都可以,你想要哪种?”
“不。”蝙蝠侠哪种都不要。
“我保证我比韦恩更好用。”达克莱斯不放弃。
“不。”蝙蝠侠冷酷无情地用过就丢。
也不算完全冷酷无情,因为蝙蝠侠把擦干净的手指塞进了达克莱斯嘴里。
再不堵着这张嘴,黑暗君主就要扑上去咬他的蝙蝠战衣天线,然后阿福就会跟迪克一起,讽刺地喊他一只耳。
蝙蝠侠咨询过魔法侧的朋友,差不多摸清达克莱斯的食物。
——源自内心的黑暗情绪,以及对黑暗恐惧的信仰等。蝙蝠侠的黑暗恐怖在哥谭已经深入人心,达克莱斯吃的就是人们对蝙蝠侠的恐惧。
按照扎坦娜的话来说:作为不能将信仰化为力量的普通人,达克莱斯的存在就像移动的解压神器。
但这不影响达克莱斯的不可控和危险。
蝙蝠侠将达克莱斯带到湖边的玻璃房子,“阿卡姆重建期间,你住在这里。”
阿福说得对,已经被危险的流浪怪物缠上,不如直接收养。
放在兽笼里混养只会养出杀红眼的兽王,放在身边还有可能养成警犬。
“这里不是黑门监狱。”达克莱斯还挺期待去黑门监狱的,听说那里关押了上万的罪犯,全都是储备粮。虽然食物的质量要次于阿卡姆,但分量和种类更多。
蝙蝠侠不可能把达克莱斯丢给黑门监狱。
黑门监狱的腐败比阿卡姆还严重,神盾局安排的后手正等着接收达克莱斯,甚至连秘密实验室都已经建好。
“我会常过来。”蝙蝠侠看了眼达克莱斯还抓在手里的备用蝙蝠手机,没有拿回来。“黑门监狱没网,这里有电脑。”
这里的电脑里没有重要资料,只有数不清的后门。
达克莱斯眼睛一亮:“同居。”
“不是。”蝙蝠侠嘴角下撇。
他知道哈维看热闹不嫌事大,把达克莱斯弄进了哥谭地下论坛,但他只来得及查看达克莱斯的阅读记录标题。
达克莱斯阅读停留时间最久的《哥谭的日与夜》是芭芭拉的杰作,他并不想知道孩子们在编排他什么,一直没有检查内容。
迪克有一吵架就写黄暴小文的习惯,杰森也喜欢吵完架必更新蝙蝠侠虐身虐心的酸文,提姆暂时还没出现写文的爱好……芭芭拉稳重懂事,大概、应该、不会在书里写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吧?
蝙蝠侠琢磨他应该爆了哥谭地下论坛,还是给达克莱斯开一个环保绿色保护罩。
想到杰森,蝙蝠侠就想到哥谭公墓。
痊愈的双面人出现在哥谭公墓看望瑞秋。
“不要离开,附近出现符合你食谱的生物时按响蝙蝠警报。”
蝙蝠侠按了按已经愈合的伤,确定不需要去蝙蝠洞休整,打开保险柜补充了一些蝙蝠镖、药剂、绷带、监听器等。
达克莱斯刚凑到保险柜前,蝙蝠侠就合上了柜门,然后像影魔一样“唰”的消失不见,只留下沉喑哑的声音在室内缓缓飘荡。
“留在这里,我会看着你。”
你当然在看着,这栋房子里的蝙蝠耳目多得数不清。
是真的很多,不是达克莱斯数学不好数不清。
达克莱斯在衣、食、住、行上没有世俗的欲望,玻璃房子内的床有多柔软亲肤,人体工学座椅有多服帖腰背,甚至每一个灯光、每一棵绿植、每一幅挂画……它们的角度都是专家精心打造最能舒缓人精神的,浴室的自动水温调节智能程度是如何高,祂完全没有感觉。
柜子里有许多新衣服,像视频里韦恩的风格,祂穿上去肩膀和胸竟然都有些松,裤腰却有些紧。
韦恩一个天真的草包阔佬为什么有这么好的身材?
就像书里说的那样,靠吃蛋白粉吃出来的吗?
达克莱斯没有在房间里翻出蛋白粉。
有一整面墙当大屏幕的电脑最受达克莱斯欢迎,语音控制智能很高,而且跟蝙蝠手机同步,手机看到哪里,电脑打开主动跳到哪里,屏幕一角还有活泼的红色小鸟陪玩。
达克莱斯用手指戳了戳屏幕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叫爸爸,为什么不是蝙蝠?”
小鸟抬起翅膀揉揉脑袋,扑棱扑棱飞走。
“我没有赶你走的意思。”
达克莱斯嘀咕,祂一章还没看完,小红鸟又吭哧吭哧推着一个黑色的蛋滚进屏幕。
哦,不是蛋。
那团黑漆漆的蛋蛋睁开发光的倒三角眼,不高兴地环视四周,头顶长出尖尖的蝙蝠耳朵,扬起锯齿披风,把小红鸟包进去。
可爱!
下次祂也要藏在蝙蝠的披风里面!
达克莱斯下一瞬又沮丧起来——祂现在用的身体比小红鸟大多了,蝙蝠披风包不住。
章末附赠的韦恩视频跳出来,哥谭甜心冲镜头眨了眨左眼,笑起来天真轻浮,令人想要把他的脸揉成抹布,让漂亮的眼睛出水。
隔着屏幕,达克莱斯看不见灵魂的颜色,也闻不到情绪的味道,但不影响祂正常人类的审美觉得韦恩好看。
真的好看。
达克莱斯盯着韦恩看了半晌,丢下电脑钻进被子里,脱离身体满哥谭飘荡。
祂要去找韦恩!
韦恩家很好找,韦恩塔是哥谭地标,公司新办公楼也是哥谭地标,韦恩庄园远离哥谭市区,占地广阔,房子大得像个城堡,同样是哥谭地标……这些地方都没有布鲁斯·韦恩。
真奇怪,明明韦恩无处不在,但就是找不到他的人。
达克莱斯扑进飙车闯红灯的哈维身体里,戳了戳对方的奶牛花色灵魂,很满意自己对力量的操控已经精准得同住一脑也不会让人疯狂混乱,顶多让人更亲近祂。
【带我去找韦恩。】
哈维手一滑差点将车撞进路旁的商店,好不容易将车转回大道,咬牙切齿:“我的大脑不是酒店,不提供借宿。”
【这不是借宿,这是神降,伟大的黑暗君主赐予你的荣耀。】达克莱斯重申:【去找韦恩。】
“感谢您的恩赐,”哈维脚踩油门加速,但跟蝙蝠车的距离还是在不断拉近,“我想万能的黑暗君主可以看到,蝙蝠侠正在追我。”
【那你让他追,去了黑门监狱再逃出来找韦恩,找到了就敲一敲脑子里的黑暗火种呼唤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