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前期的一千亩棉花已经种下去,眼看棉花爆开,可以采摘,小人才启程归来。”说着献上第一批采摘的一口袋棉花。
赵苏翻拣了一下质量,“不错。”
当然,石顺民干的并不只有这一件事,跟着他回来的,可是一支车队,上头驮着的全是羊毛。
“养羊的事也很顺利,大片大片的草场,原本就最适合放牧。中原人干不好这些活,但按公子说的,从俘虏里挑了些匈奴和月氏的女人,让他们放牧。剃下来的羊毛都运回来了,不过这味道……”
一路上,石顺民已经被熏的麻木了,所有过往的行人和商队都躲着他们走。若不是打出扶苏公子的牌子,怕是客栈都不愿意让他们进门。
“味道没关系,洗洗就好了。”赵苏精神抖擞。
只要公子不嫌弃就好,石顺民又接着说道:“小人在当地呆了一段时间,蒙将军回到九郡,还带回皇上的旨意。”
听完旨意,那些老兵激动的眼泪长流,其实很多人都是娶过媳妇的,就是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媳妇是不是还会等着他们。
至于没娶媳妇的,更是四处找人帮着写信回家乡,让父母亲人帮他们物色合适的人选。
“前期的三万人,蒙将军选了年纪偏大的一支偏军,基本都是成过亲的,整整一个月,十个文书帮着写信,差点没把手写废。”
蒙将军又派自己的亲卫带了一支人马,专门送信,并且将人护送回九郡。
“反正小人走的时候,第一批已经安置下来,第二批刚刚才到。”总之是热闹的不行,这里头也有许多的悲欢离和,媳妇再嫁不算什么,多少年没归家,媳妇带着比肩膀还高的儿子过来的,也不叫事。
如果你有酒,故事管够,够刻满一屋子的竹简。酸甜苦辣,世间万象,看得人眼花缭乱。
赵苏也听得呆住了,下意识的问道:“那带了孩子来的,怎么办?”
带个明显不是亲生的儿子过去,真的不怕被打死吗?
石顺民耸耸肩,“老兵高兴的很,说是再养两年就是个壮劳力。”
赵苏眨了眨眼睛,到底是相信呢,还是不相信呢。
石顺民很清楚公子在想什么,贵族的想法和平民,或者说和最底层的平民又怎么可能一样。
“这话是真心的,女人没有儿子,万一他还回不去,怎么活。肯等着他,就算很好了。”常年的战争,带给底层百姓的伤害是巨大的。
大量青壮年人口,特别是男性人口的减少,在女人没办法承担足够的体力劳动时,又要怎么活下来。成了亲的男人一去十年不返家,会不会回家不知道,你选择继续等待,还是选择改嫁,又或者干脆生个孩子自己养,养大了就是自己的依靠呢。
就连最严苛的夫子也无法指责他们的选择,人呐,只有先活得象个人,才能再去要求他的言行举止。
战争不是他们要求的,更不是他们发起的,可最坏的后果,都该他们承担。这个时候,身为贵族轻飘飘的来几句不知廉耻,或是世风日下,并不会显得自己更高贵。
赵苏叹了口气,“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改革家总是那么的激进。”
因为他们真的是看够了,也受够了,恨不得一步就能改天换日。但是激进的改革,往往在短时间内,对百姓又是一次伤害。
真是轻不得,重不得。甚至不得不选择,是要长痛还是短痛。因为留给你做事的时间不会多,你慢慢来,也许风向就变了,转个身被贬谪,事情却没做完。
所以历史上所发起来的改革,总是那么的激进,看来也是有原因的。
石顺民暗自转了转眼珠子,不是说那些人安置的事吗?怎么又扯到改革,什么激进,公子是不是走神了。
赵苏不是走神,他只是跳跃性思维。
不过他很快又将思维给拉了回来,“这么说来,还算顺利。”
“是,蒙将军让蒙茁负责这件事,有之前没考虑到的,或是出现问题的,及时反馈调整。”
其实也出不了什么问题,能够一家团圆,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事,敢借机闹事的,不用别人说,他们自己就会把苗头按下去。因为上头说了,如果顺利,会分批慢慢来,如果不顺利,这件事一旦停了,就几乎不可能再启动。
“还有,蒙将军说,全部的棉花采摘完,他会让蒙振一路押送回咸阳。”
看这口气,似乎是蒙振有机会调回咸阳,不过这种事石顺民哪里敢问,他只是负责转述而已。
“大哥终于要回来了。”赵苏打算一会儿就告诉蒙梨,她一定很高兴。
蒙振回咸阳,肯定是秦皇的意思,说是让他回咸阳述职,但应该是回来后另有安排。
第127章 羊毛 拿着两根针就开始了他的表演……
告诉过蒙梨, 大哥蒙振很快要回到咸阳的消息后,赵苏就命石顺民去召集人手。
大量的新村妇人被聚集到一起,做一件事, 清洗羊毛。羊毛从一条条的麻袋里被倒出来,哪怕是在空旷的地上, 这味道也足够熏翻一排人。
妇人人手一只口罩,然后将羊毛里的杂物粗粗挑一遍, 再放到热水里清洗。清洗之后晾干, 再进行细挑, 将羊毛里的杂物挑拣干净。
一团团干净的羊毛,虽然还有些味道, 总算控制在大家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纺织厂开始招工, 赵苏交待的很清楚,只要女工,而且不限年纪, 甚至行动不太方便的,也没关系。反正纺织工, 只需要坐在纺织器上踩线挽线就好。
羊毛纺成线其实很容易, 哪怕没有纺线机,用手摇的方式, 也能成功, 不过就是粗糙一点罢了。
“羊毛纺成线,和棉花纺成线,其实是一样的道理。只不过棉花纺成线后需要再用织布机织成布匹, 而羊毛纺成线后,手工加工就可以了。”
用手摸了摸被纺出来的羊毛线,姬无忧看着赵苏, “公子,您知不知道,其实匈奴人一直在用这种东西做毡子,还有衣服。”
“我知道,所以说他们用羊毛简直就是糟蹋东西。”赵苏信心满满。
“不过羊毛线上色,我没有试过,不知道行不行。”姬无忧蹙着眉头再次将羊毛线放在手里揉搓了几下。
“行,怎么不行,是男人就不能说不行。”赵苏拍拍姬无忧的肩膀,“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啊。”
回去的路上,赵苏一路都在窃喜,真是甩手一时爽,一直甩手一直爽啊。技术型的人才要是能再多来几个,该多好。
原始状态的羊毛,并不是洁白的,哪怕是清洗过后也不是,是一种浅浅的米灰色,看上去有点脏脏的。如果是原始的颜色,无论织出什么东西来,都不会有贵族愿意穿到自己身上。所以想要打开销路,上色就是必须的选择。
经历过几次上色的失败后,姬无忧的眉头已经拧成了川字。
“不行啊,羊毛有上油脂,根本没法上色。”黑牛也同样忧心忡忡。
“油脂。”姬无忧忽然笑了,“你知道蒙将军改良毛笔的事情吗?”
黑牛苦笑,他一个掌事怎么可能知道这么多事嘛。
“幸好我知道。”姬无忧忽然间意气风发,指挥黑牛,“快去弄点石灰水来。”
蒙将军用石灰水去除笔头的天然油脂,终于能够让毛笔顺利浸满墨汁,而顺利书写。那么同样的道理,羊毛去除油脂,也就能够顺利的染色。
当看到几乎集齐七种彩虹色的羊毛线,别说赵苏,就连蒙梨和水娘看了也是爱不释手。
“快,取我的竹针来。今天就叫你们看看,什么叫心灵手巧。”赵苏哈哈大笑,挑出大红色的粗羊毛,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竹制毛线针。
“你们看清楚,我只教这一次。”赵苏拿着两根针就开始了他的表演。
当然,他只会最简单的上下针,也叫平针。小时候他穿的毛衣毛裤,都是他妈一针一针给戳出来的。他出于好奇,偶尔也会上去戳两针,然后被他妈取笑。再夺过去,让他只管好好学习,以后有钱了可以直接上商场买,不用再穿手工织的毛衣。
想到这里,赵苏的眼睛有点热,他想说,他愿意穿一辈子妈妈织的毛衣,商场里的羊毛衫再时髦,他也不稀罕。
很快,羊毛线被织成平整的一块,赵苏递给水娘,“按道理来说,是可以织毛衣,毛裤,围巾,披风,袜子,手套,帽子,等等几乎所有的东西。但方法可能需要你们自己摸索,最多的时候,需要用好几根针一起织。”
他最多用平针织个围巾出来,但要织毛衣涉及到衣领,袖子,需要分针,这些就太复杂了,他是真的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