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但如果你喜欢的人是个义警,那也不错,至少他能管住你。”
  “那完蛋了——”我哥的工作夥伴在他身边发出哀嚎与悲鸣,他至今还记得那次去哥谭,他们只是抢了一份设计图,结果就损失了四个同夥,那些蝙蝠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你慌什麽?”我哥老神在在,他虽然也不想惹哥谭的蝙蝠,但我觉得他五年前就做好了面对今天的心理准备了。
  我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看他们。
  没有说话。
  他问到了我还没有想好的问题上,我想要迪克,想让他完全接受我,但最近我都在做什麽?的确,我在散发我的扭曲与破坏欲,但我也不止一次地阻止迪克探知我的真面目。
  我是怕看到他厌恶的表情吗?
  还是怕他的失望?
  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啊。
  如果要一直演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会把我周围的环境弄得很糟的。
  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才发现我哥一直在看我。
  他说:“你好好想吧,是一直骗下去,还是让他知道真相。”
  沉默了一下后,他又说道:“但你知道的,你不可能一直骗下去的,就像我,别忘了你嫂子为什麽和我离婚,我们甚至还有了个孩子。”
  血缘的结晶都不能挽回欺骗的后果。
  我哥是真的想我安定下来。
  我还是没说话。
  “没想好也没关系,”我哥说,他不介意我一时的沉默,“反正你到时候还能回伦敦,就算被抓进阿卡姆,我也会想办法把你带出来,我们互为后路。”
  ……
  挂机了。
  黑掉的手机里只有我的脸。
  我又回到镜子前,凑近了看,黑色的发根长出来了一点。
  送到旧公寓又送回这里的染发水快递就在我手边,我在犹豫,还要不要再补一下发根的红色。
  第42章
  手头上的东西让我表情陷入了空白中,我一时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
  我哥和他的合作夥伴的失败历经就在眼前,我不想过上像他们那样相对失败的人生。
  但要怎麽做才能更好一点呢?
  我暂时还没想好。
  那就先跳过吧。
  我把它放到了镜子后面的储物柜里。
  迪克去了哥谭,我又摸了一下耳朵,我应该要去做点什麽,他如果给我戴上了耳钉,那我很快就不能再去那里了。
  我出门,没有车就很麻烦。
  但无所谓,布港的地下环境和哥谭一样,也是错综复杂的,而我的公寓在地段很好的市中心,离地铁站很近,我看了眼地图,坐了几站地铁后下车。
  布港的地铁没有防护栏,晚上也没有多少人在。
  整个地铁站又高又空空荡荡的,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天气还没有回暖,布港地下很潮湿。
  有几个流浪汉直接裹着破衣服躺在地上,黑黑的,脏脏的,像是城市还没来得及清埋的破烂盆栽,上面不仅有泥土,还有被路人随手扔掉的垃圾。
  散发着隐隐约约的恶臭味。
  几个等候地铁的人零零散散地站着,离他们很远。
  我跳下月台,直接到轨道上,没有人对此有意见。
  我往轨道的深处走去,突然身后有人叫我:“嘿,小哥——”
  我回头,好奇地用表情询问他——一个流浪汉。
  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
  “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它看起来很不错。”他说。
  我笑了一下,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我说:“你就呆在这里,冷死吧。”
  我讨厌流浪汉,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那个流浪汉,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有多卑劣。
  因为我就很恶毒,也很卑劣。
  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我旧公寓的地下,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
  要监控一个城市,甚至两个城市,仅靠一台计算机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
  我坐到了椅子上,很可惜,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计算机旁边。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
  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他现在正在——星辰实验室。
  我喜欢那个实验室,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里面拿一些小众好物,还因为它也算是我和迪克认识的契机。
  五年前,我完成任务后,并没有直接跟着我哥离开,反而是留下来,观察起了蝙蝠侠身边的小鸟。
  我在观察他,他在观察星辰实验室,他和蝙蝠侠在等那个拿走了设计图的笨鸟飞上门。
  他们抓到了人,而我也就是在那里彻底迷上了他。
  人怎麽可能轻易将视线从那只鲜活的小鸟身上移开呢?
  更何况是我?
  我忍不住,和他玩了一下,不对,是好几下。
  但他身边的蝙蝠有点过于可怕了,想更进一步,我只能回去做更精细的计划。
  他进了材料室,拿了什麽东西,太小了,我看不清。
  但是我看到他的嘴动了一下,指向了某个格子。
  我心里猛地一跳——
  手一抖直接放大了他的脸。
  黑发蓝眼直接怼在我的4k屏幕上,我的心又被刺激得漏跳了一拍。
  我哪天要是心脏骤停了就都是他害的!
  没必要再放缩屏幕,我会读唇。
  我盯着他的嘴巴,可能是从布港开摩托到哥谭距离比较长,它的点干。
  但我也尝过,有点刺刺的,舔起来有点沙,但总体感觉我很喜欢,如果我是美食家的话会说它尝起来很有层次,在亲完后就会变润了,前后的变化会让我很有成就感。
  就好像自己的一部分感染给他了一样。
  唔——
  他刚才说了什麽?
  没看清,再看一遍。
  ——他刚才是不是笑了?
  最好是想到我了。
  我这样想着。
  又没看清。
  不行了。
  先截图保存吧,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看向了小哥。
  这下子看清了。
  哈哈,神速力。
  但他好像没放在心上。
  好迟钝的迪克。
  我抓了一把我的头发。
  看来没必要再染头了,再染的话等他发现要猴年马月。
  又撑着脸盯着他看了好久后,
  直到他坐上摩托车开到大桥上——大桥上没有监控了。
  蝙蝠侠,你有死角了你知道吗?
  我失望地叹气,坐在计算机前又放空了一小会儿。
  才想起来我不是来看他的。
  但人被美色迷惑是理所当然的事。
  男朋友都不能随便看的话,那活着还有什麽意思?
  我开始做正事。
  我要把这边的显示屏分一个出去,以后如果不能来了,我要保证自己在远处也能掌握这些。
  但问题就是,它的隐蔽性会大打折扣。
  如果某天迪克觉得顺手,随意就用了一下我的计算机,他可能就发现了。
  ……发现就发现吧,我不想管这麽多了。
  这是个有点麻烦的工作。
  电缆不仅从地下涌入,还有不少是从地洞顶部伸下来的,它们一条条的,贴着墙面,直到墙根,和地上的电缆汇到一起。
  中间还夹着点点猩红。
  我必须开灯。
  一段白光闪过,我先是闭上了眼睛,再缓缓睁开。
  光线一足,很多东西就能看得清了。
  比如那无数根的黑色电缆从上到下,从四面八方涌到中间,在这拱状的地下建筑中,就像一个巨大又粗犷的鸟笼。
  那些在黑暗中还有点存在感的腥红的眼睛,此刻再无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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