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但如果你喜欢的人是个义警,那也不错,至少他能管住你。”
“那完蛋了——”我哥的工作夥伴在他身边发出哀嚎与悲鸣,他至今还记得那次去哥谭,他们只是抢了一份设计图,结果就损失了四个同夥,那些蝙蝠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
“你慌什麽?”我哥老神在在,他虽然也不想惹哥谭的蝙蝠,但我觉得他五年前就做好了面对今天的心理准备了。
我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看他们。
没有说话。
他问到了我还没有想好的问题上,我想要迪克,想让他完全接受我,但最近我都在做什麽?的确,我在散发我的扭曲与破坏欲,但我也不止一次地阻止迪克探知我的真面目。
我是怕看到他厌恶的表情吗?
还是怕他的失望?
可我就是这样的人啊。
如果要一直演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会把我周围的环境弄得很糟的。
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才发现我哥一直在看我。
他说:“你好好想吧,是一直骗下去,还是让他知道真相。”
沉默了一下后,他又说道:“但你知道的,你不可能一直骗下去的,就像我,别忘了你嫂子为什麽和我离婚,我们甚至还有了个孩子。”
血缘的结晶都不能挽回欺骗的后果。
我哥是真的想我安定下来。
我还是没说话。
“没想好也没关系,”我哥说,他不介意我一时的沉默,“反正你到时候还能回伦敦,就算被抓进阿卡姆,我也会想办法把你带出来,我们互为后路。”
……
挂机了。
黑掉的手机里只有我的脸。
我又回到镜子前,凑近了看,黑色的发根长出来了一点。
送到旧公寓又送回这里的染发水快递就在我手边,我在犹豫,还要不要再补一下发根的红色。
第42章
手头上的东西让我表情陷入了空白中,我一时不知道该拿它怎麽办。
我哥和他的合作夥伴的失败历经就在眼前,我不想过上像他们那样相对失败的人生。
但要怎麽做才能更好一点呢?
我暂时还没想好。
那就先跳过吧。
我把它放到了镜子后面的储物柜里。
迪克去了哥谭,我又摸了一下耳朵,我应该要去做点什麽,他如果给我戴上了耳钉,那我很快就不能再去那里了。
我出门,没有车就很麻烦。
但无所谓,布港的地下环境和哥谭一样,也是错综复杂的,而我的公寓在地段很好的市中心,离地铁站很近,我看了眼地图,坐了几站地铁后下车。
布港的地铁没有防护栏,晚上也没有多少人在。
整个地铁站又高又空空荡荡的,像是回到了小时候。
天气还没有回暖,布港地下很潮湿。
有几个流浪汉直接裹着破衣服躺在地上,黑黑的,脏脏的,像是城市还没来得及清埋的破烂盆栽,上面不仅有泥土,还有被路人随手扔掉的垃圾。
散发着隐隐约约的恶臭味。
几个等候地铁的人零零散散地站着,离他们很远。
我跳下月台,直接到轨道上,没有人对此有意见。
我往轨道的深处走去,突然身后有人叫我:“嘿,小哥——”
我回头,好奇地用表情询问他——一个流浪汉。
周围那些漠不关心的人终于抬起了眼,也开始关注我们之间的发展。
“如果你不会再上来的话,能不能把你的大衣给我?它看起来很不错。”他说。
我笑了一下,声音和布港地下的温度差不多,我说:“你就呆在这里,冷死吧。”
我讨厌流浪汉,虽然有很多影视作品都会展现主角对流浪汉的善意,但我不是主角,我就是那个流浪汉,我知道他们整体上有多恶毒,有多卑劣。
因为我就很恶毒,也很卑劣。
我和我哥都是好运的社会渣滓。
我很清楚这一点,于是我不再理会,直接转身进入了更深的黑暗中。
布港有地下有原住民,他们与阳光互斥,只能在地下发展自己的世界,而人类因为地面空间有限而发展出来的地铁,也成了他们的便利信道,但现在,它变成了我的便利。
我进入了地铁的某个应急门里,并不着急,脚步声回响在潮湿的信道中,影响不到我,我心里有目的地。
——我心里有目的地。
迪克。
迪克·格雷森。
理乍得·格雷森。
夜翼。
他是我的。
粗大的电缆从地下涌出来。
朝着一个方向延伸。
我跟着电缆走,很快,更多的电缆不断出现,它们并在一起,一起指向一个方向。
我旧公寓的地下,那些非人类生物聚集的地方。
要监控一个城市,甚至两个城市,仅靠一台计算机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必须保证自己的视线足够隐蔽,否则会打扰到我那喜欢在高空跳舞的恋人。
我坐到了椅子上,很可惜,这里因为要不中断地运行,温度和湿度又比较高,实在是不适合把罗宾团团们放在计算机旁边。要不然我就可以被罗宾团团们围着看它们的本体了。
泛光的电子屏照亮了黑暗中的我,我擅长在人群中找到迪克的身影,他现在正在——星辰实验室。
我喜欢那个实验室,不仅是我能经常进去里面拿一些小众好物,还因为它也算是我和迪克认识的契机。
五年前,我完成任务后,并没有直接跟着我哥离开,反而是留下来,观察起了蝙蝠侠身边的小鸟。
我在观察他,他在观察星辰实验室,他和蝙蝠侠在等那个拿走了设计图的笨鸟飞上门。
他们抓到了人,而我也就是在那里彻底迷上了他。
人怎麽可能轻易将视线从那只鲜活的小鸟身上移开呢?
更何况是我?
我忍不住,和他玩了一下,不对,是好几下。
但他身边的蝙蝠有点过于可怕了,想更进一步,我只能回去做更精细的计划。
他进了材料室,拿了什麽东西,太小了,我看不清。
但是我看到他的嘴动了一下,指向了某个格子。
我心里猛地一跳——
手一抖直接放大了他的脸。
黑发蓝眼直接怼在我的4k屏幕上,我的心又被刺激得漏跳了一拍。
我哪天要是心脏骤停了就都是他害的!
没必要再放缩屏幕,我会读唇。
我盯着他的嘴巴,可能是从布港开摩托到哥谭距离比较长,它的点干。
但我也尝过,有点刺刺的,舔起来有点沙,但总体感觉我很喜欢,如果我是美食家的话会说它尝起来很有层次,在亲完后就会变润了,前后的变化会让我很有成就感。
就好像自己的一部分感染给他了一样。
唔——
他刚才说了什麽?
没看清,再看一遍。
——他刚才是不是笑了?
最好是想到我了。
我这样想着。
又没看清。
不行了。
先截图保存吧,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看向了小哥。
这下子看清了。
哈哈,神速力。
但他好像没放在心上。
好迟钝的迪克。
我抓了一把我的头发。
看来没必要再染头了,再染的话等他发现要猴年马月。
又撑着脸盯着他看了好久后,
直到他坐上摩托车开到大桥上——大桥上没有监控了。
蝙蝠侠,你有死角了你知道吗?
我失望地叹气,坐在计算机前又放空了一小会儿。
才想起来我不是来看他的。
但人被美色迷惑是理所当然的事。
男朋友都不能随便看的话,那活着还有什麽意思?
我开始做正事。
我要把这边的显示屏分一个出去,以后如果不能来了,我要保证自己在远处也能掌握这些。
但问题就是,它的隐蔽性会大打折扣。
如果某天迪克觉得顺手,随意就用了一下我的计算机,他可能就发现了。
……发现就发现吧,我不想管这麽多了。
这是个有点麻烦的工作。
电缆不仅从地下涌入,还有不少是从地洞顶部伸下来的,它们一条条的,贴着墙面,直到墙根,和地上的电缆汇到一起。
中间还夹着点点猩红。
我必须开灯。
一段白光闪过,我先是闭上了眼睛,再缓缓睁开。
光线一足,很多东西就能看得清了。
比如那无数根的黑色电缆从上到下,从四面八方涌到中间,在这拱状的地下建筑中,就像一个巨大又粗犷的鸟笼。
那些在黑暗中还有点存在感的腥红的眼睛,此刻再无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