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经过客厅时,却看到沈世阳已经换上家居服,正坐在沙发上用手机发消息。
看到程真,沈世阳放下手机,似乎没注意到他已换上要离开的衣服,只是向他伸出手,笑着说:“小真,过来。”
程真走过去,被沈世阳拉着手臂,坐在他身边。
“陈助理说你今晚没吃什么东西,我刚让那家饭店做了两碗鸡汤馄饨送来,陪你吃宵夜,就当补偿晚上没有陪你吃饭。”沈世阳看着程真,脸上是温存笑意。
程真这才看到茶几上摆着两个白玉瓷碗,里面是热气腾腾的馄饨,汤汁金黄,鲜香扑鼻,上面还撒着碧绿葱花,一看就很有食欲的样子。
此时已经接近午夜,什么饭店这会儿都应该已经关门了,虽然以沈世阳的能力,让饭店重新开火做两碗馄饨不是什么难事,不过难得的却是这份心。
程真愣了片刻,又看向沈世阳,客厅开的暖色灯光,映在沈世阳英俊面容上,让他深邃眼眸都沾染上暖色,显出些温情脉脉。
“好了,就当你陪我吃一点。”沈世阳声线温和,拿起一只瓷勺递给程真,又将馄饨朝程真面前推了推。
程真抿了抿唇,舀起一勺汤,放入口中,是纯正鸡汤熬出来的,鲜美香甜,被沈世阳折腾了一个晚上,此刻程真发现自己还真是有点饿了。
于是,他低头小口吃完了整碗馄饨,放下碗,才发现沈世阳那碗馄饨只动了几个,而此刻沈世阳一只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正慵懒撑着头看着自己。
“吃完了?现在太晚了,也别吃太多,对身体不好。”沈世阳抬手揉了揉程真的头发,嗓音沉哑说:“我今天从欧洲刚飞回来,实在有点累了,去睡吧,嗯?”
程真看着沈世阳面容确实露出些疲色,心中一软,要走的话便说不出口了。
沈世阳站起身,他握着程真的手,顺势将他也带起来,拉着程真朝卧室过去。
半个小时后,沈世阳放开怀里已经睡熟的程真,靠着床头坐起来,在床头柜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后深深吸了几口。
熟睡中的程真,看起来少了些平日的清冷,多了几分脆弱,沈世阳手指在程真脸颊上轻轻抚过,唇角勾起一丝笑。
这段时间,程真有些冷淡的态度,他看得一清二楚,正如他也无比清楚,刚开始那几年程真对自己的依赖和爱慕。
沈世阳的身世和样貌,决定了他从不缺少别人的爱慕,而在他看来,程真不过是个还算符合心意的情人,真要谈感情倒也不必。
不过好在程真懂事,明白自己身份,满心的爱慕也只是放在心中,从不找麻烦,正因如此,沈世阳也愿意宠着他,把他留在身边五年。
倒是没想到,估计小朋友一腔热情受了挫折,竟逐渐冷却下去,这段时间尤为明显,虽然仍然听话,可每次看到自己时,眼中不再有亮光。
大半个月没见,今天来见自己时,磨磨蹭蹭,见到自己也客气得近乎淡漠,床上亲密时也不似之前全然交付自己,晚上洗了澡竟然换了衣服要走,这倒是让沈世阳又生出些不爽快。
毕竟他并没想放开程真,最起码此刻还没想。
既然如此,小朋友又闹脾气,自己少不得哄一哄。
好在程真就像是一瓶矿泉水,所有的单纯善良都能一眼看到底,不需要花太多力气,只要对他好一些,就乖乖留了下来。
程真性子乖巧听话,可以尽在掌控,长得也在自己心坎上,是可以再多留几年的,沈世阳心中下了个结论,接着他转身按熄烟头,重新躺下将程真搂进怀里,安心的睡过去。
第3章 替我谢谢沈先生
这一夜,程真睡得并不安稳,他感觉自己像是置身在一个巨大的火炉,四处都是灼热气浪,他喘不上气,又看不清四周,很想逃,却找不到出路。
醒过来时,程真懵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正睡在沈世阳怀里,后背紧贴着他温热胸口,而沈世阳还在睡着,一只手臂沉沉搭在自己腰间。
深吸了几口气,待梦中无助的感觉慢慢褪去,程真转头看到床头柜上的电子钟显示已经早上七点。
昨晚被沈世阳折腾得太狠,今早竟睡迟了,这里离中心医院不近,程真算了下时间,得快点起床,否则上班要迟到了。
腰上还搭着沈世阳手臂,程真轻轻握住他手腕,刚抬起稍许,却立刻被重新搂紧,沈世阳下意识的将程真更紧的箍进自己怀里,高挺鼻梁蹭在程真肩窝,鼻音很重的说了句:“别动,再陪我睡会儿。”
程真犹豫了一下,还是在沈世阳臂弯里转过身,小声坚持说:“沈先生,您接着睡,快到上班时间,我得起来了。”
他是以沈世阳情人的身份进的中心医院,可却也因此,程真总是特别注意,不想让别人觉得他有任何特权,本来他也不认为这个身份应该享受什么特权。
沈世阳并没有反应,手臂仍然箍得很紧,眼睛也继续闭着,程真揣测着沈世阳的想法,僵持了一会儿,正要再起身,却见沈世阳缓缓吸了口气,接着抬手捏了捏眉心,慢慢睁开眼睛。
低头对上程真沉静又执拗的视线,沈世阳有些许失笑,嗓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沙哑,略带无奈说道:“行,起床,程大夫上班是大事。”
程真见他心情似乎不错,松了口气,连忙坐起来,沈世阳揉了揉程真的头发,自己也掀开被子起床,赤着上身,露出流线遒劲的肩背肌肉,只穿了一条黑色睡裤,进去浴室淋浴。
程真担心迟到,去客卧卫生间匆匆洗漱,换好衣服,出去客厅时,看到沈世阳换了件银色暗纹衬衫,风度矜雅的站在餐桌旁,桌上放着一条墨蓝色领带。
端了杯咖啡小口喝着,沈世阳随意翻看着昨晚程真摊在桌上的医学书,看见程真出来,他修长手指轻点着书本,闲聊似的问道:“这是脑外科专业的书?”
“嗯。”程真上前自觉拿起领带,来到沈世阳面前,仰头认真替他系起来,一边轻声回答:“最近看了几个神经外科的病例,想自己学习学习。”
沈世阳微仰着下巴,目光在程真白净细腻脸庞上逡巡,声音低沉开口:“听说这段时间你经常去神经外科出诊。”
这句话只是陈述,听不出什么语气,程真手上动作没停,心里却在揣摩着沈世阳的心思,思考片刻,似是解释说道:“我是作为营养科大夫去给术后病人会诊的,开颅手术是大手术,一般都需要营养科给配备营养药物,让病人快点恢复。”
说话间,程真已经熟练的把领带系好。
其实,程真系领带的本事是沈世阳一手教出来的,开始他总系不好,打出的结不是太松就是太紧,不是因为学得不用心,而是因为教的人总是三心二意,经常教着教着,那领带就捆在了程真手腕上,或者更过分的地方。
不过到底练习了五年,如今程真系出来的温莎结已经十分漂亮。
程真退后一步,调整着领结位置,沈世阳却伸手揽住程真的腰,又把他捞回怀里,近距离低头看着程真眼眸,低声问:“我记得你爷爷是因为脑瘤去世的,所以你想去神经外科?”
程真一愣,抬起头怔怔看着沈世阳,眼神有些失焦。
程真是弃婴,是当环卫工人的爷爷在路边把他捡回了家,家里条件贫苦,爷爷吃了很多苦才把程真拉扯大,程真也争气,高考时考上了北城最好的医学院。
本来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行进,五年前,爷爷却突然被确诊了脑瘤,医院建议立刻做开颅手术,而家里的条件,无论如何也支撑不起巨额的手术费用。
接下来一切就像是狗血小说中的情节,还在大二的程真为了赚快钱,去酒吧卖酒打工,他长得招人,性格却倔强单纯,第一个晚上就得罪了客人,被逼着要喝完整瓶烈酒,沈世阳恰在这时出现,英雄救美人,顺道把美人救回了家。
程真爷爷很快就被安排住进中心医院国际医疗部,一个月后做了脑瘤切除手术,手术很成功,可无奈做得太晚,癌细胞已经扩散,住了三个月的院之后,最终还是没撑下去。
爷爷过了一辈子穷日子,没想到临终却享受到了最奢华顶级的医疗。
到现在为止,程真都不知道,爷爷这场病到底花了沈世阳到底多少钱,更重要的是,能立刻住进最好的医院,安排最好的大夫手术,这根本不是仅仅有钱就能办到的。
而程真除了自己年轻的身体,又有什么能偿还给沈世阳的?
沈世阳说的没错,爷爷脑瘤去世这件事,是程真想去神经外科的原因,可对程真来说,这件事更重大的意义,是把自己的整个人生送给了沈世阳。
程真心绪翻涌,睫毛微颤,眼眸中迅速漫上哀伤和脆弱,在清晨阳光下,被沈世阳看得一清二楚。
沈世阳已经很久没看到这样的程真,仿佛回到他刚跟着自己的时候,不像后来总是带着礼貌客气的冷静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