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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对对对,我最喜欢了。”
  听到这句话之后,沈从仪好像突然受到了什么刺激,两个人跌倒在软和的铺盖上。
  苏壹下意识转身,沈从仪动了动从背后抵住了苏壹。
  因为要休息,所以他们两个人此时都穿着绸制中衣,中衣的质地十分轻薄,有些稍微凸起的地方,就十分明显,如今苏壹一动都不敢动。
  沈从仪把头埋在苏壹的后颈,动了动,“哥哥我难受。”
  苏壹:……你哥哥我更难受。
  沈从仪继续发力,“哥哥明天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吧,哥哥?哥哥就答应我吧,哥哥也有感觉是不是,我会好好伺候哥哥,我让哥哥也舒服,哥哥?哥哥……”
  沈从仪的话又密,又甜,尤其一声声的“哥哥”叫,吵的过分。
  苏壹觉得,一个大男人的声音怎么能夹成这样。
  苏壹一个翻身,沈从仪顺势躺平。
  这时两个人的姿态更加奇怪,苏壹跨着坐,居高临下伸手去捂沈从仪的嘴。
  “别叫了。”
  沈从仪眨眨眼睛,苏壹突然感觉手心被一抹湿润的柔软轻轻扫过。
  苏壹被惊的连忙松手,身体因为太惊讶晃了一下。
  沈从仪扶住苏壹,“哥哥别惊讶,这些都是我学的。”
  说着苏壹就见沈从仪从架子床的床头暗隔里拿出一个书。
  “哥哥你看。”沈从仪如同献宝一样,把书翻到一页让苏壹看,“可咱们现在一模一样。”
  在看清上面的图片后,苏壹整张脸瞬间爆红。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书就是有点东西,风格内容极其大胆,也没有任何删减审核的限制,创作者想怎么放飞自我,就怎么放飞自我。
  苏壹维持着动作,移开视线。
  好害羞,但想再看一眼。
  片刻后苏壹又把视线移回去,“这动作是人类能完成的?”
  沈从仪把书放在一旁,“咱们试试就知道了。”
  …
  这一晚,苏壹体验了什么叫身体极限。
  等苏壹意识彻底清醒之后,沈从仪已经去了翰林院当值,他双眼无神的望着架子床顶部,最后伸手搓了搓脸颊。
  不得不说,年轻人体力就是好,他一个将要奔三的“老年人”是真的有些吃不消。
  那些花样,也太折磨人了。
  一想到自己昨天晚上说的那些胡言乱语,苏壹默默把被子盖过头顶。
  怪不得古人常说闺房蜜语不能外传,苏壹想,这要是传出去,自己真的没法见人了。
  ……
  “古书有云,东有仙山,其乃仙家宝地,晴时霞光满天,遍地银光,又名银见山。”沈从仪坐在椅子上,对太子和户部尚书夏原善道。
  “银见山?”夏原善睁大眼睛,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沈从仪把舆图拿出开,“在我幼时,平安城来了位西洋传教士,那传教士曾在我哥哥的铺子里做工,而我有幸听他说了不少海外的故事。一次醉酒,传教士醉醺醺说了一处地方,感慨那片宝地不知道最后能便宜了谁。我之前还以为他是喝醉了瞎说的,直到前段时间我开始整理海外舆图,才发现有个地方很像那位传教士说的银见山。”
  “那传教士如今在什么地方?消息来源可否准确?”夏原善连忙问。
  沈从仪摇头道,“约瑟夫三年前病逝,这消息我也不能百分之保证。”
  夏原善皱眉,“也许只是一个巧合,这世上稀奇古怪的传说何其繁多,银见山恐怕也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不,万一是真的呢。”太子高嗣直道,“很多传说听着虽然夸张了些,但是也是在一定基础上进行的夸大。”
  “您是想?”夏原善惊讶的看向太子。
  太子笑着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派些人去那里看看,若是找不到,顶多也是费些功夫罢了。”
  看着太子如此坚持,夏原善无话可说,如今大虞缺白银,绝大多数的百姓日常贸易都用铜钱,之前朝廷印发了纸钱,最后不说也罢,纸钱成了废纸一堆。
  如今国库空虚,朝廷的钱又不够,若是能找到那样一座宝山,对整个大虞都是一桩幸事。
  夏原善笑着道,“先不说银见山,这舆图我看着稀奇,没想到子翙竟然还有这手艺。”
  沈从仪谦虚的道,“只不过是些雕虫小技罢了。”
  太子摆摆手,“这舆图我喜欢,等你画出包含整个大虞的舆图,到时候给我送一份。”
  “能得太子喜爱,子翙定当竭尽全力。”
  太子拿起一旁的眼镜,笑道,“一个你,一个你哥哥,你们二人这段时间可是帮了我大忙啊。”
  沈从仪从容笑道,“兄长在做生意上向来厉害。”
  夏原善道,“的确厉害。从今年正月十六到昨天,玻璃房一共净赚四千八百多贯,如今玻璃坊的效益还在持续增加。不仅如此,这只是单纯玻璃窗的利润,日后要是加上各种玻璃制品,收益恐怕都能赶上南方织造局的丝绸了。”
  ……
  四月初一。
  苏壹在玻璃坊突然被人喊回去接受皇帝赏赐。
  苏壹急忙忙回了家,换好衣服还不到一刻钟,传旨太监就带人走了进来。
  “民窑玻璃坊事苏壹制造玻璃有功,翰林院修撰沈从仪制作舆图有过,朕心甚慰,听闻苏壹与沈从仪相伴良久,赏玉如意一对,赤金点翠金蝉一座,大红羽缎二匹,上用青绸三十匹,上用纱各色五十匹,鸿雁一对。”
  苏壹听别的还算正常,一直到最后的鸿雁,他先是微不可查的愣了愣,立马就叩首。
  “多谢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内侍把圣旨递给苏壹,笑着道,“苏坊事,这两只鸿雁是陛下特意让人从庆丰司挑了两只羽色最好的公雁,给您这边送来的。”
  苏壹往内侍手里塞了一小包银子,“臣多谢皇上,也劳烦公公们大老远跑这一趟。”
  “您客气。”
  等内侍们走了之后,苏壹看着堆在院子里的东西,和笼子里的两只大雁面面相觑。
  下人们要高兴疯了,他们何曾见过宫里人,更别说这些御赐之务了。
  “东家,这些东西都收进库房吗?”
  “这些东西登记好之后收到库房里,至于这对大雁。”苏壹揉了揉脑袋,“先在笼子里关着吧。”
  要知道,鸿雁可是成亲时的六礼之一,这种动物在成亲时往往扮演着重要角色。
  如今皇上让人送过来两只公鸿雁,难不成……
  苏壹嘴角一抽,不会吧?
  难不成皇上的意思是让自己和仪哥儿两个人好好过日子?
  要不然皇上送鸿雁是为什么,还特意送来两只公的。
  【作者有话说】
  咱们隔壁的银矿山,是作者好久好久之前看新闻时听到的,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哇,好多钱。
  因此就在文章这里做了一些改编。
  第92章 庆生宴
  “这大雁可真不错,精神的很。”平喜看着两个笼子里的大雁笑着道,“不愧是御赐的大雁,和普通人家成婚时用的就是不一样,又漂亮又精神。”
  听平喜这么说,苏壹也忍不住走进些去看笼子里的大雁。
  嗯,有一说一,的确是比一般的大雁好看。
  “对了,我前两天让工坊造的镜子,如今进度怎么样了?”苏壹问。
  平喜作为如今苏壹的第一助手,闻言立马站直身子,回答道:“今天早上我去问过镜坊的人,那边说最迟后天就能做出来。”
  苏壹点点头,“让镜坊的人做镜子时注意些,不能马虎,若是有镜面上有一点瑕疵的,就要挑出来。”
  平喜,“是。”
  …
  傍晚,沈从仪从翰林院回来,一进内院就看见摆在廊上两个笼子里的大雁,他眉头一挑,眼里浮现些许笑意。
  走进室内,果然看见苏壹坐在书桌前打算盘。
  苏壹一抬头,就看见沈从仪身穿极其华贵的朝服走进来。
  他这才想起来朝廷每逢初一、十五开朝会,参加朝会的官员需要身着朝服。
  沈从仪头戴梁冠,内穿白纱中单,外罩红色罗纱外袍,青色领边缘边,银色的腰带勒处劲瘦有力的腰身。
  身侧佩戴着药玉和黄、绿、赤织成练雀三色花锦绶,这身朝服衬的他越发丰神俊朗。
  “你回来了?”苏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心跳有些快。
  这段时间他总是早出晚归的,很长一段时间不曾见过沈从仪穿朝服时的样子。
  沈从仪走近些,故意问,“我刚刚看见廊下有两只大雁。”
  苏壹移开视线,拿起旁边的水杯喝一口冷水,闻言道,“那是宫里赏的,我还正觉得奇怪呢,干嘛赏大雁。”
  沈从仪坐在苏壹身边,“或许皇上有自己的考虑。”
  苏壹控制不住看向沈从仪,这身衣裳穿在沈从仪身上真的很好看,他皮肤透亮干净,穿红色越发衬的他肌肤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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