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他还有给员工们带的纪念品没有送呢,而且他和这些不太熟悉的女士小姐们坐在一起吃饭。
其实还是有点尴尬的,特别是刚才吃饭的吃相可能对于她们来说很不得体。
就是直接上手拿面包吃啊这种的,林西被她们注视还是有点小小的压力在的。
从蛮兽联盟那边拿来的纪念品都被他放到系统的次元背包里。
小老板跑进自己的房间里,将这些东西一股脑的都拿出来。
虎族的石甲肯定是要给奥凯瑟,这个鲛人族的手链…正好两个,就给那两个小姑娘吧。
女孩子应该都挺喜欢这种小玩意,林西拿起手链来仔细端详一番。
透亮圆润的淡蓝色水晶珠子,串上一些小海螺和发光的小海晶珠子,真挺不错的。
最后这个羽毛吗,就剩下墨菲斯了,单独送一个羽毛出去好像也不太好。
要不把这个羽毛做成带有特殊效果的羽毛笔,然后再送?听起来可行度非常高。
第79章
小老板最后决定还是先把手头上现有的送出去再说。
羽毛笔最后再安排, 手链和盔甲赶紧送出去省的一会再忘了。
林西把羽毛放在房间的书桌上,又吩咐小團帮忙改造成羽毛笔。
然后他就扛着石甲吭哧吭哧就出去敲奧凯瑟的房间门了。
房间内,奧凯瑟正在写他的日記。
自从被革职之后, 他就开始用这种方式来抒发自己的情绪, 同时也是記录一下可以留到以后回忆。
所以这本日記里其实绝大多数都是关于酒馆还有林西的事情。
早些时间的篇幅里还会記录他那时候做的噩梦,不过后面越来越少出现这方面记载了。
直到今天看到莫罗拉大法师,可怕痛苦的记忆再次重现。
奧凯瑟在日记中详细的写了很多很多, 包括自己矛盾的心理以及无能为力的无奈。
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吓了他一跳。
奥凯瑟走过去打开门, 然后就被蹦到眼前的石甲给吓了第二跳。
定睛一看, 哦,原来这后面还有小老板呢。只不过是这个石甲实在太大了,给他的身体都挡住了。
“啊…这个是我去蛮兽联盟那邊带回来的纪念品。看到这个盔甲我就觉得它一定很适合你。”
林西有些吃力的将盔甲挪进奥凯瑟的房间。
这石头做的盔甲就是不一样,沉甸甸的,感觉比铁製盔甲还要重好多呢。
“小老板怎么还跑去蛮兽联盟了?那邊多危险啊!”
见到奥凯瑟这个表情,林西一拍脑袋才想起来他到了蛮兽联盟那边好像没给酒馆发邮件。
当时应该是还在地牢里,小團还特地问过自己呢。
结果因为想着反正最后都会出去,又不想让他们担心, 就打算等出了地牢再说。
然后就这么忘记了。
所以他们都以为自己是直接去的西索亚帝国游说,就带回来了希拉瑞莉公主她们?
好像…好像这个逻辑还挺合理的。
“啊哈哈…我是中途去那边有点着急的事情要做,所以可能忘记跟你们说了。”
林西打了个马虎眼略过, 临走前又看了一眼奥凯瑟的房间。
他的房间布局非常简洁明了, 几乎在里面看不出有什么多余的物件。
只有床、书桌还有衣柜,现在又多了一个既可以当摆件也可以穿在身上的石甲。
林西没有多看就离开了, 他本身也不是那么喜歡窥探别人隐私的人。
接下来就是给两个小姑娘送手链,他记得她俩好像刚才去的一个人的房间。
只是不清楚两人是回了贝拉的房间还是珍妮絲的房间了,幹脆都敲敲门好了,反正离得近。
果不其然, 贝拉待在珍妮絲的房间里,她们似乎又在玩角色扮演了。
林西能判断出这一点,是因为贝拉的身上还穿着侍女打扮的衣服,而珍妮丝竟然是冒险者打扮。
看来今天她们想要突破一下自己的性格人设,玩点反差感强的。
也有可能是在玩跑團游戏?林西记着自己当时和奥凯瑟从他老家纳班山谷回来后还玩了几天跑團呢。
贝拉那会就很喜歡玩,所以现在带着珍妮丝一起玩也合情合理。
只不过她们就两个人怎么玩跑团?一个人当kp,另一个人玩虽然也不是不能玩,但那样真的不会很无聊吗?
“看看这是什么?”
林西从背后伸出两个紧握着的拳头,然后在两个小姑娘好奇的注视下缓缓张开。
“天啊!这个手链太好看了,小老板你从哪里买到的?!”
贝拉看见这个手链就移不开眼睛了,她最喜欢这种好看的小东西。
珍妮丝的反应倒是没有贝拉那么大,但是拿到手链后马上就套在了手上,还时不时低头看了好几眼。
“嘿嘿,这个手链的来历暂时保密,反正你只需要知道——”
“你们的小老板有的是人脉和手段,以后只要好好给我幹活,好处大大滴,懂了吗?”
林西借机吹嘘了好一阵,成功把两个女孩都逗笑了。
好的,那么最后就只剩下墨菲斯的羽毛笔了。
林西记得自己出房间前是把羽毛笔放在了桌子上还让小团帮忙弄成羽毛笔来着。
等他回去的时候,小团已经完成了他的大作。
确实是羽毛笔,也确实达到了林西想象中的样子,包括他刚才嘱咐的那些要求也都满足了。
但是,谁家的羽毛笔会自己在纸上写超级无敌肉麻的言情小说啊!!
“来,小团你过来,你告诉我,它写的是什么!是什么!你给我读出来,来!”
林西只瞄了一眼就不敢再继续往下看了,这都写的什么玩意。
什么她只是个纺织女工,生性害羞内向,长相平平,却因为一张过于完美的织布和男爵家的小儿子结缘……
要不就是夏日打铁的年轻铁匠露出精壮宽阔的后背……
这是什么啊啊啊,这都是他妈妈小时候写烂了的套路吧。
而这根羽毛笔依然十分投入的在纸上快速的写着,甚至写到自己满意的地方还要蹦两下画点小花花。
小团依然是尴尬的笑笑不说话,他的法術没有错啊,他记得就应该是这么弄的才对。
小老板要求的会自动写字,这不是能自动写字吗。
而且不仅仅是自动写字了,这都可以自己創作了,难道不是比自动写字还要厉害?
“我这个可是要送给墨菲斯的,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嘿、嘿嘿,要不小老板拿去给墨菲斯大人,让他帮忙施加几个法術弄成正常的?”
小团试探性的问出这句话,然后被林西追着打。
“哪里有让人家自己给自己布置礼物这种事情啊!你快点给我变回来。”
“啊啊,杀鸟啦杀鸟啦!小老板你别急,我变!我肯定给变回来!”
五分钟后,小团和林西大眼瞪小眼看着奋笔疾书写的更带劲的羽毛笔沉默许久。
这玩意不仅没有停下来,反而像是打了鸡血一样写的更快更多了。
而且这次写的内容不在局限于什么言情小说了,甚至都敢写到他林西身上来了。
别问为什么他这么清楚,问就是这羽毛笔已经写了好几篇——
年轻有为酒馆老板和貌美小白花女服务员或者男服务员谈恋爱的故事了。
而且还是林西撕一篇写一篇,越撕越写,越写越来劲。
还就可着小白花这一种人设来回反复的写,似乎永远写不厌一样。
驯服无果的林西果断低头认错,先是试着对羽毛笔大手子道歉。
好像有点效果,羽毛笔写的速度慢了点,好像在思考。
就在林西以为羽毛笔老师终于决定饶过自己,原谅他刚才的“冒犯之举”时。
它竟然又开始写了!这次不是小白花了,开始尝试各种各样的人设。
不过核心出装:年轻有为的酒馆老板依然保留。
不管林西怎么滑跪哭爹喊娘,羽毛笔老师依然笔耕不辍勤奋产出。
小团叛变成它的真爱粉,已经趁着正主不注意,悄悄的在旁边享用好粮了。
最终林西直接采取了物理製裁,一把抓住羽毛笔不让它继续写作。
然后敲响了墨菲斯的房门,怎么说专业的事还得让专业的人来干。
这小团就是不靠谱,这么简单的东西都能整的这么复杂。
墨菲斯打开门,门外是尴尬笑笑的小老板,还有他手里这根正在努力从他的掌控中挣脱出去的羽毛笔。
听完林西支支吾吾的介绍,墨菲斯饶有兴趣的让羽毛笔现场演示一遍。
他还真没听说过这么有个性的…羽毛笔。
不是没有这种会自己創作的羽毛笔,只是人家这个自己创作一般都是由法术控制的。
都是根据法术施加者想要这个羽毛笔写什么,然后让它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