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随后,在向晓的怔然里,小姑娘撕扯着五官描述:青了好大一片啊!
啊,这个向晓扶住脖子,僵硬地动了动,解释道: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前两天突然就这样了。
向晓尴尬地咧嘴一笑,心里把沈苓的小人拎出来打了一巴掌。
谁让她那么使劲儿的?
安安稳稳到了四九书院,沈苓不紧不慢往回走。她踩着细跟,穿了件暗红色新中式风格的裙子,脚腕不惧严寒地晾在外头,好似暗红色花瓣中央一抹凝脂似的蕊芯儿。
她像是故意磨蹭时间,走得慢吞吞,又像是不忍心瞧见空荡荡的屋子,往日团成青烟一飘便能上楼了,今儿却按部就班地乘了电梯。
顶楼安静得像躲在云端,开门,关门,一下子无所事事,便陡然念起向晓来。
地底下的年岁不作数,她这辈子,大都是和向晓生活在一起的。那个年代战乱,过不了几天安生日子,老百姓成天踩在玻璃渣上寻安稳,那时候,向晓就是她的安稳。
难捱的时日过去了,沈苓好容易松下神经,却陡然发觉孤独也这般难捱。
想念这种情绪来得巧,当她在沙发上坐下,抬眼瞧见对面茶几摆着几株精致的绿植,叶片零星挂着几滴水珠,想到是晨起时向晓喷的。百无聊赖打开电视,脑子里蹦出向晓说,要她做一只紧跟时代潮流的鬼
措不及防的情绪没了支点,沈苓顺手拿来靠枕垫在下巴底下。
昨儿新换的被套,熟悉的香味给想念添了把火,越烧越旺。
沈苓从没觉得自己这么没出息过叉腰站在客厅中央,好像四面八方都有向晓的身影。
敞开的窗帘,刚换好的垃圾袋,冰箱上贴着工作日志,其中一条用红色重重圈了几下。她虽未同黑心中介计较,却对生活十分讲究。客厅的挂画,茶几上的花瓶,甚至装餐巾的盒子都是她精心挑选。
抬眼,橱柜里摆着几只玻璃高脚杯,不晓得之前她独自生活的时候,她会怎样受了委屈回到家,往高脚杯里倒满可乐来取悦自己。
沈苓望着杯子发怔,向晓啊向晓,你同我,究竟谁才是鬼?
抬手扣了几下脑门,沈苓便打定主意,要去小区楼下等她。
黄昏时分,正是四九书院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刚放学的小孩子嚷着玩儿,老人家吃过饭,牵着足岁的小孙女下来遛弯,广场舞的摊子就快支起来了,热闹之外坐着个孤零零的沈苓。
小孩的皮球滚在她脚边,沈苓附身拾起来,递上去,小孩眨了眨眼皮,软糯糯说两句:姐姐好漂亮。
想来沈苓被夸习惯了,也不意外,牵了牵嘴角掐掐小姑娘的脸蛋。
小姑娘腼腆一笑,仰着脸问:漂亮姐姐,你穿这么少,不冷么?
尚可。
哦。小姑娘抱着皮球,脚后跟在地上蹭了蹭,又问:你在等人么?
沈苓鼻音轻轻的:嗯。
等谁?
一个很重要的人。
小姑娘亮着黑漆漆的瞳仁儿,顺着沈苓的视线望过去,定定落在一个落寞的拐角,阳光似乎不怎么眷顾这里,拐角处的叶子都黄了。
小区的大门不在这里,小姑娘一派天真,抬手指了指斜对面:我妈妈说这儿是物业通道,那里才是我们走的地方。
小姑娘手指方向道路宽敞,大门向阳敞着,时不时进来几辆容光焕发的车,夕阳洒在车玻璃上,做了场声势浩大的迎接。
有些人,生来就多受太阳偏爱,向阳的大门如此,穿着精致的业主如此,但也有些人,本身就是太阳,向晓如此。
向晓怕黑,平常下班又晚,物业大门离她住的楼比较近,抄近道时和保安说过几回话,谁会不喜欢一朵笑盈盈的小太阳花儿呢?所以这个门一般不对业主开放,向晓却是例外。
终于,在黄昏的尾巴里,她等到向晓了。
向晓踩着风,挽着光,自沈苓心尖儿上,走到她眼前。
她身段好,肩背薄,简单的圆领毛衣穿在她身上十分好看。她整个人是明媚的,自看到沈苓那一秒,眉眼便弯成月牙,嘴角挂起三分意外四分可爱,清清亮亮的眼里提着一首诗,字句都在说对沈苓的喜欢。
在沈苓递来的温柔里,向晓问:你怎么在楼下接我?不冷吗?
沈苓笑意浅浅的,应道:不冷。
半人高的小姑娘插在她俩中间,左看一眼,右看一眼,抑扬顿挫哦了声,而后仰着脸同向晓说:你就是漂亮姐姐说的,很重要的人。
若说世上最讨喜的小孩子,莫过于这样信鸽似的了,也不多插嘴,只适当递上一句重要的话,便拍着皮球到别处玩儿去了。
向晓抬头与她目光对上,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求知欲差点儿顺着眼睫溢出。
沈苓不自在地动动脖子,闪着眼波躲开道:回家吧。
向晓望着她背影,清亮的眸子眨了又眨,在星辉勾勒出的氛围里,竟瞧出些暧昧意味来。随即嘴角勾了朵小花,碎步跟上去挽住她的胳膊,撒娇似的轻声问:原来你在别人面前,这么介绍我呀?
沈苓鼻息微动,品着她语气里的明知故问,略略偏头,看着她脸上的得意。
向晓嘴角一翘,望进沈苓眼里,而后诉苦似的嘟囔道:这些话,你从来没有亲口对我说过。
沈苓揣着明白反问道:什么话?
向晓意味深长地撇开视线,甩了甩袖子垫在掌心儿,抬手去拉单元门的铁把手,待沈苓迈步进去,才在她后脑勺跟了句:就比如,夸我很重要,很爱我之类的。
沈苓挑眉:我前几日,不是一直在说这件事吗?
那怎么能一样!向晓跟在沈苓后面,颠颠当当进了电梯,扬着脸道:我想听更直白一点的。
比方说......向晓歪着脑袋想了一阵儿,笑脸甜津津的:向晓在我心里,是最......,不,是前三名重要的人。然后朝她挑了把眉头,颇为洋洋得意道:说吧?
电梯给足了向晓脸面,数字跳跃得慢慢悠悠,足够一人把情话搜肠刮肚说上一通。
沈苓嗤一声,眉间自带三分温柔,薄唇抿起五分羞報,向晓眼巴巴盼着,只见她嘴唇翕动却并未说话,两手捧住向晓的脸蛋,俯身在她嘴巴上轻巧一啄。
向晓一愣,嘴巴张了张,在电梯倒数的楼层里,沈苓用温热将她的明知故问填满,而后清淡一笑:天地有穷,四海万川,唯有向晓,是最最重要之人。
她向来爱得坦荡,情话要说,情事也要做。
向晓咬住下唇,将唇角沾的脂粉味吞了吞,脑子里拼命做着一道简单的算数题:方才她本想让沈苓说最重要,可转念道,凭她是个什么地位?沈苓自有父母兄弟闺中密友,如此掂量起来,若能排前三她也心满意足。
可沈苓足足说了两个最字,比顶天的爱慕还要多上一重。
向晓愉悦地收回目光,嘴角抿成弧线,将刚从沈苓那儿得到的小红花种在心里,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满足。
向晓不喜欢咬文嚼字,偏偏说这话的人,是她心爱的女友,她也从不轻易相信漂亮的偏爱,偏偏对方语气里,有十二万分真心。
第13章 待重结,来生愿(一)
回到家,向晓卸掉一身疲惫,沈苓端来炖得软糯的酱烧排骨,就上两碗白米饭,日子便这样过着了。
席间谈起桐汇村的事,向晓说,在当时挖出沈苓尸骨的地方,往南走十米,又有一具尸身。不过和沈苓的不同,这具尸身已没了皮肉,只剩一堆叠在一起的白骨,且呈蜷缩状,形态异常痛苦。
沈苓含了会儿筷子,问她:有相片么?
照片都上交研究所了,这件事对外还没公开,老胡不让私下拍照。
向晓越想着,后背一阵凉,竟把个要紧事忘了,喝了口热汤才想起来,提了提胸脯说道:我们在尸骨旁边捡到一截树枝,纹理很奇怪,而且香喷喷的。
树枝?沈苓心头似还有疑惑,筷子一直含在嘴里,适才拿下来沿着碗边儿敲了敲,道:返魂香?
什么?
你有没有读过《十洲记》?
向晓歪着脑袋一想:倒是怪事。我本来没读过,但你刚才一提,我脑子里竟然有点印象。
沈苓放下筷子同她解释:《十洲记》第十卷说,聚窟洲中有大树,形似枫木香闻数里,取枝干舂煮为粉,复捻为柱燃火,死尸在地,闻香乃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