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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她来自1938 第281节

  不知道是因为疲劳过度,还是因为长期接触农药,或者两者兼有,反正等她感觉到疼痛的时候,就已经是肝癌晚期了。
  韩白蔹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可能帮她减轻疼痛,让她在最后的日子里过得轻松一些,不那么受罪。
  “沈老板,我能求你一件事吗?”王招弟大大的眼睛巴巴地看着沈佳音,突然小声问道。
  沈佳音毫不犹豫地应了:“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能不能借我一点钱?不对,我这辈子都没办法还了,不能算借。”
  王招弟苦笑连连,心里疼得已经麻木了。
  “能不能给我一点钱?我想去海边看看,我还没见过大海呢。”
  “不过,我在电视里看到过,大海无边无际,那么蓝,看起来那么干净,如果……”
  如果能永远跟它做伴,应该挺好的。
  沈佳音大概能猜到她的想法,却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不知道该尊重她的决定,还是该劝她再坚持坚持,没准会有奇迹。
  第243章
  沈佳音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就接到电话,说王招弟和杨乐悄悄走了,给她留了一封信。
  信纸一看就是从记事本上撕下来的,撕口那参差不齐,但字写得很工整。
  信不长,因为想说的话,昨天他们都跟沈佳音说了。
  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向她还有韩医生以及救助中心的人郑重道谢,顺带告诉他们不必寻找。
  至于钱,昨天王招弟想借1000元,但沈佳音给了她两万元。
  一开始,王招弟不肯要那么多,还是沈佳音劝她收下,她才要了一万。
  离锦城不远的y市就有一片海,物价不高,如果是租一个小出租屋,自己买菜做饭,一万元撑几个月是没问题的。
  而现在,他们就打算用这笔钱度过最后的日子,走到哪里便是哪里。
  这一次,他们彻底认命了,一心一意等着死亡降临,不再强求,也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沈老板,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人,真好!纵然我们很快就要死了,却还是很庆幸认识你,感谢你让我们在这个世界最后的日子有了温度。”
  “如果说我们此生还有什么愿望,那就是希望你永远健康、幸福,无灾无难!”
  沈佳音捏着那封信,心底突然生出浓浓的无力感。她也算是个看多了生死的人,却依然做不到平常以待。
  “沈老板,要把人追回来吗?”
  沈佳音摇摇头。
  “不用把人追回来。既然他们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那咱们就尊重他们的决定,但还是要关注他们的动向。”
  万一能找到匹配的骨髓源,杨乐就有救了。
  如果没有那份幸运,最后的日子能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也是好的。
  至于王招弟,肝癌后期所承受的痛苦极度可怕,沈佳音想让韩医生定期给她寄一些止痛的药物,所以也必须确保能联系得上他们。
  “哎,也是可怜啊。要是世界再也没有病痛,那该多好。”
  “那人岂不是长生不老?到那时候,又该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生命之所以可贵,就贵在它有时长,且只有一次机会。
  晚上回到家,沈佳音跟肖长卿提起这件事,心情仍有些低落。
  “你说,要怎么做,才能鼓励更多人去骨髓库做登记呢?”
  “这是一个漫长的思想转变过程,想要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突破,几乎是不可能的。”
  目前,医学界基本可以肯定,骨髓捐献长期来看对人体没什么影响,但短时间内免疫力会有所下降,再加上任何手术或多或少都会存在风险,为自己人就算了,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拿自己的身体冒险,没几个人会愿意。
  即便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骨髓捐献对人体完全无害,也没有任何风险,很多人依然会拒绝,因为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多少信任可言,这些证据在很多人看来不过是有心人糊弄他们的手段而已。
  科技迅猛发展,时代高速进步,带来了许多的好处,也同样裹挟着种种弊端。
  沈佳音又何尝不明白。
  肖长卿把她拉到怀里拥着,低头吻了吻她的发鬓。
  “好了,别想多了。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我们做了自己能做的,剩下的就是顺其自然。”
  别说他人,就是他,其实都不太乐意让娇娇去冒这个险。
  他自己无所谓,但到了娇娇这里,他一分风险也不想承担。
  只不过他了解娇娇,她决定了的事情,任谁来阻止都没有用,所以她去骨髓库登记,他才什么都没说。
  沈佳音放松地靠在他怀里,微微仰起下巴,接受他落在颈子里的亲吻。
  “我知道,只是生命消逝这种事情,无论经历多少次,我都很难平常心以待,毕竟他们还如此年轻,本应有大好人生。”
  就像为了革命和抗战,她一次次目睹战友牺牲,每一次都很难过也很无力,但最让她意难平的还是石头,因为他那么艰难才活到18岁,像一株多灾多难的花树,磕磕碰碰地长大,还来不及开放便一夜之间枯萎凋零。
  “我理解,我的娇娇有着世界上最干净最柔软的心脏。”
  沈佳音被他说得笑了,反手摸了摸他的头发,说:“今天嘴巴怎么这么甜?”
  埋在她脖子里偷香的人溢出一串低笑,声音好听得让人抵抗不住。
  “我哪天不甜,嗯?”
  这个尾音,每次都把沈佳音给撩得身体发软,口干舌燥,无力招架。
  两个人胡天胡地闹了一场,又洗了个鸳鸯澡回到床上,沈佳音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电话是丁小嫚打来的,想约沈佳音见个面。
  时间定在第二天早上,两个人选择去一家茶餐厅喝早茶,完了沈佳音就直接开车前往东安镇。
  “要不我跟你一起去东安镇?”肖长卿依然将人扣在怀里,不时亲上一口,还把她的手当玩具来摆弄。
  沈佳音蹭了蹭他的脸。“你那一堆工作能扔得下?”
  论忙,沈佳音完全不能跟他比。很多时候她都在梦里了,他依然在书房里挑灯夜战。
  别人只看到他年纪轻轻就建立了一个商业帝国,只有亲近的人才知晓,除去天分,他付出的努力也远超出他人。
  “为了你,我什么都能扔,更别提工作了。”
  工作哪有她重要?
  肖总不仅经商本事超凡,撩人的技能也让一般人望尘莫及。
  沈佳音有被他肉麻到。
  “肖总,有没有人说过,你现在越来越像一个昏君了?”
  肖长卿又是几声低笑,在享受完一场水乳交融之后,再呼吸着她发间独有的馨香,心底是无法形容的满足。
  “肯定有人这么想,但敢当着我面这么说,也只有你有这个胆量了。”
  “我听着,你还觉得挺光荣?”
  “嗯哼。我老婆美若天仙,可甜可盐,我不做昏君才不正常吧?”
  沈佳音:“……”
  这人该不会真去看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狗血言情了吧,不然为什么说起肉麻情话来这么熟练?
  第二天七点多,沈佳音没吃东西就直接出发去约会丁小嫚。
  “沈老板!”
  丁小嫚比她到得还要早。
  沈佳音发现,几个月不见,丁小嫚的变化很大,简直可以算得上脱胎换骨。
  她长胖了,皮肤白了,也爱笑了,还把缺的牙齿给补上了……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最重要的是,她眼里重新有了光芒,那是对未来的憧憬。
  “今天状态不错啊,这条裙子也很适合你。”
  丁小嫚高兴地笑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真的吗?我昨天去买的,一眼就看中了它。”
  “真的。款式简约大方,色彩明艳都又不花哨,挺好的。”
  “谢谢,我自己也觉得挺不错的。”
  沈佳音注意到,她旁边还放着一个行李箱,看起来像是要远行。
  “这是要去旅游?”
  丁小嫚伸手扶了一下行李箱的拉杆,笑了笑。“不是旅行,是离开这里,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挺好的。打算去哪里?当然,如果不想说,你可以不必回答。”
  “对着别人我还真的不想说,但对着你,我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想去贵州兴义。”
  “兴义?”这地方,沈佳音不了解,原主也没去过。
  丁小嫚又笑了。
  “我曾经去兴义旅游,那里的万峰林万峰湖,我觉得真的太美了。小城市,环境好,物价也不高,我觉得挺好的。”
  当初,她是跟自己所爱的人一起去的,那里有她美好的回忆。
  “听起来很不错。”
  其实,只要能离开这个有着太多不堪记忆的地方,无论去哪里都是好的。
  “是啊。到了那里,找一份喜欢的工作踏踏实实地干着,工资不需要很高,够生活就行。要是条件合适,运气也好,我还想领养一个孩子,最好是个女孩儿……”
  对于她想领养孩子的想法,沈佳音并不意外。
  有过那么惨痛的经历,除非能遇到一个特别好的人,不然丁小嫚大概率不会再想踏足婚姻。
  当然,世事无绝对,或许转个角就遇到了对的人,一切自然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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