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一阵脚步声急匆匆的闯入了宋时的工作间,她的思绪却被一个声音打断,有人兴冲冲的跑了进来大声道:“宋大人,这次来的海商说带来了你之前委托要找海外异种,他说还有惊喜要给你!”
  宋时思路一断,听到“海外异种”:烤红薯,酸辣土豆丝,爆米花,无数前世习以为常的家常零食从脑子里飘过!整个人顿时站了起来!
  “土豆在哪里?!”她脱口而出!
  第37章 红薯“啊?”来人愣愣的看着宋时。旁……
  “啊?”来人愣愣的看着宋时。
  旁边原本悠闲着摇尾巴的小狼也被宋时一嗓子喊了起来,警惕的看着来人。
  宋时连忙咳了两声掩饰道:“我是说,海商!海商他们到哪里了?”
  来人这才反应过来:“按您之前的安排,一律先送到蓬莱阁去了。”
  “好的,我现在就去蓬莱阁,你先去忙吧。”宋时就像一阵旋风卷了起来,飞速的奔向据说带了异种的海商那块!
  旁边的小狼也跟着一跃而起,想要追随宋时的脚步,却听到远远的传来一个人声:“小狼你不许出门,在这等我回来!”
  银白色的幼狼原本拉长的身形一僵,有些不爽的打了个喷嚏,目光不善的看着还没来得及退走的来人,呲了下牙。
  对方立刻从善如流的退出了房门,不愧是宋大人养的狼,看着就是凶。
  小狼呜呜呜的绕着门口转了一下,然后慢悠悠的躺回了宋时之前给它搭的窝里,百无聊赖的枕着自己的尾巴,只有耳朵还是竖着警惕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飞奔而去的宋时没时间照顾小狼的感受了,她现在满心满眼都是土豆红薯玉米这种可以立刻改善主食不足的大杀器。
  如果能有橡胶烟草花生这种经济作物也是不错的,哪怕是辣椒西红柿~也可以改善餐桌口味,辣椒提取辣椒素也能给武器那块,开阔一下思路。
  但是最好的还是土豆玉米红薯三大件!
  不怪宋时激动,实在是,主食或者说,粮食安全才是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民族真正独立自主的基础。
  如果忽略农业,那么不管怎么发展工业化,都是空中楼阁。
  无异把自己的脖子递到别人的屠刀之下,已经有无数的国家用生命为这条铁律做了注解。
  大魏之所以灭亡,其本质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口和越来越少的耕地所产生的不可调节的矛盾。
  每一代的王朝覆灭,莫过于此。
  而大魏已经有了能延长自身命数的救命稻草,却因为自身的臃肿内耗,视而不见,闻而不察,倒在最后一步。
  据记载,玉米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传入了大魏,但是没有朝廷为主力的推广以及分种,在闭塞的古代环境中,根本无法体现出它的价值。
  而红薯土豆也早就传到爪哇吕宋之类的地方,却没有得到广泛的引进,所以宋时才专门委托海商去找。
  只有常年在海上飘着,触角早就伸展到了苏门答腊甚至印非大陆的海商才最能勾连起千万里之外的信息渠道,找到她所想要的东西,只是那样的话,时间就太久了。
  宋时的脚步很快,跟在她身后的两个护卫倒是有些惊讶,因为宋时一向有些老成持重,年少位高,事务又繁忙,因此很少有这么情绪外露的样子,倒显示出几分少年人的活力起来。
  好在现在的永明城只是个巨大的工地,所以离修好不久的蓬莱阁和都水监的办公处并不远。
  等她找到那群海商的时候,王恒宇一群人已经在蓬莱阁买疯了。
  一人高银镜!!买买买!
  方便运输手掌大小的装饰镜!更要买买买!!!!
  千里眼!买买买!!!
  放大镜(老花镜)!买买买!!!
  玻璃摆件,镶嵌画!买买买!!!
  彩色屏风!!买买买!!!
  那些什么彩色玻璃珠之类更是不要钱一样,必须买买买!
  还有压仓的水泥,以及人参皮草之类的特产更是不能少。
  主要是宋时的玻璃制品,相比番商的玻璃,纯度更高,颜色更鲜艳,造型和工艺也更加精细,而且最重要的是!价格只是番商的零头,还能大批量的进货。
  王恒宇已经快忘了之前说王家从不买外船的话了,正在考虑要不要明天去港口附近的造船厂去看看,如果有适合的买上一两艘也算不错。
  趁着现在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永明城的玻璃价格,他才能赶在岭南沿海地区西洋玻璃价格依旧高昂的时候狠狠的赚上一笔,赶的就是时间。
  宋时好不容易找了个机会打断了王恒宇的扫货。
  虽然永明城赚钱很重要,但是她的土豆玉米红薯更加重要啊!
  她不得不忍痛打断了正在和蓬莱阁批量订货的王恒宇!
  王恒宇在旁边的人好几次的提醒下,才终于低头看到了旁边的宋时,顿时眼睛一亮,视线游移的在还没下完的订单上看了一眼,然后忍痛抽离。
  意思意思寒暄了几句,一群人找了个包厢就开始直入主题。
  “宋大人,你之前托我找的东西,我找到了一部分,其中红薯最容易找,已经在岭南地区开始种植了。而且不仅找到了,而且怕你们这边养不好,我还特地从岭南给你请了个帮手!”
  “这是岭南地区种红薯的一把好手,陈家的长子陈云!薯种早先的时候是吕宋国的特产,但是当年吕宋并不许薯种出**易,还是当时在海外经商的陈氏先祖陈振龙看到后,深觉此物有大用,偷偷将其编入绞绳之中藏匿,着才偷偷带了回来。”
  “这么多年来陈家一直在岭南地区推广种植,前些年岭南大旱,就是陈家四处游说,让各县种植,方才让百姓们都度过灾荒。听说你们这边有意大范围的种植薯种,因此陈家特别派了长子过来帮忙,同时还有一本《金薯传习录》,专门记载了如何栽种,也一起带过来了。”
  之前站在王恒宇身后一直有些不起眼的男人这时候配合的站了出来,肤色微黑但是整个人精神昂扬,微笑着对着宋时行礼。
  “见过宋
  大人!”
  “先生大义!背井离乡助我们永明城得此良种!我们永明城上下感激不尽!”宋时赶紧一把把人扶起来!
  什么鬼!这可是她现在最缺的技术性人才!
  行什么礼,她都恨不得给对方磕一个。
  她虽然小时候也跟着家长下过地,但是仅剩下一点基础印象,真要她上她还得研究个几个月,时间就这么耽误了啊!她可以等,但是北方的这地,一年就那么几个月可以种粮食,它们可等不了自己。
  “别别别!赶紧给我看看你们带的东西,我对一下!”
  那人见状也不含糊,把身后一直背着的包袱摊开了放在了桌面上。
  第38章 良种与人口只见桌面上顿时摆满了各种……
  只见桌面上顿时摆满了各种灰扑扑的根茎块状物,除了三种薯种以外,还有一包晒干的玉米,几个灰扑扑的土豆不起眼的躺在布包角落里,只有鹅卵石大小。
  不需要对方介绍,宋时一眼就能认出来她曾经无数次在超市菜市场见过的作物,虽然比起现代科学种植和不断选种换代的培育的新品种,这些古种要瘦小干瘪许多,却无法掩饰它们所蕴含的深刻意义。
  她小心翼翼的看着它们,人类世界几千年来最重要的主食作物。
  在大魏的最远端,凑齐了。
  陈云指着白薯介绍道:“这是白薯,在岭南的时候,亩产为稻谷的十余倍,二斤足以饱食一壮年男子,而且十分好养活,不挑水旱地,高坡也能种,不过吃多了有些伤。因为之前听说永明城这边天气较为寒冷,所以我把岭南那边所有能收集到的白薯品种都收集过来了,希望其中能有比较耐寒的品种出来。”
  虽然早就知道了红薯的各种数据,但是宋时还是耐心的听着陈云的介绍,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是的,烤红薯来了,还有红薯粉丝,红薯干,红薯粥,红薯饭。
  以前曾经听说过,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天灾饥荒,只要地里的红薯还能长出手指大小的根茎,那么人就能活下去。
  60年代**的时候,无数的人就是靠着这一口红薯才堪堪活了下来。
  这些足以证明它救荒耐活的特性,甚至不管是藤蔓还是叶子,嫩时也能当菜吃,老了还能给猪吃,干了还能当柴烧,因为淀粉丰富,口感还是甜的。对于很难吃到甜味食物的大魏人来说,这东西可以算的上美味了。
  而且块茎发芽了也不会有毒只是口感欠缺了些,而宋时知道,如果将它磨成粉,那么保存的时间还能长达数年,可以说生长的每一个环节都在为了满足人类的需要。
  “这是六谷子,中原原产五谷,但是此物传于番外,却有和五谷一样养人维生的,所以我们那边喊它六谷子,也叫玉蜀黍,最大的特点就是产量大,不挑地,不管是戈壁高坡还是贫地,目前还没有它不能适应的地。据说是百年前就传入大魏了,在南方一直有很多地方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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