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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62节

  他们昨晚九点多,开车回来的。
  当时还和社区的居民打过招呼。
  这边是别墅区。
  别墅与别墅的间隔很远。
  我们在社区委员会成员帮助下,询问了周边的邻居,他们表示昨晚没有听到过异常的动静,但是在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出去的路口监控,拍摄到了梅森夫妻的越野车离开的画面。
  为了保证现场不被破坏。
  我们上报了报案中心,将案件进行了转接。”
  “谢谢,你们的前期工作,会给我们很大的帮助,案件告破,我会让文员书写案件报告的时候,写清楚你们的功劳和努力,这是你们应得的。”
  布莱恩画着大饼。
  这种事情,也就是提一嘴,却可以让他有个好名声,惠而不费的事情。
  闻言,两名巡警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他们为之前怀疑布莱恩尸检官是个小心眼的事情,感到了羞愧。
  布莱恩尸检官分润功劳这么大方,怎么可能是小心眼呢。
  三年九个月零八天之前,梅森医生对于布莱恩尸检官说的话,完全就是诽谤!
  格林看到两个巡警的反应,挺起了胸膛。
  他当时死皮赖脸想要跟着布莱恩混,就是看准了对方的大方和实力。
  现在他那五位数的存款,已经验证了他的眼光。
  跟着布莱恩老大混。
  有布莱恩老大一口肉吃,就有他格林一根骨头啃!
  他的未来可期!
  布莱恩可不知道这三个人,内心戏这么多。
  他换上鞋套,戴上手套,带着同样换好装备的格林,走进了别墅的大门。
  入门就是白色毛毯上的一个清晰血色脚印。
  血脚印轮廓明显,带着鞋底的纹路。
  看复杂的纹路图案,就知道鞋子不是什么便宜货。
  格林蹲下身子,用手丈量了下血脚印的尺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布莱恩老大,鞋码大概在42-44码之间,脚很大,凶手应该是个男人。”
  布莱恩点点头:“这是一双皮鞋的鞋印,准确脚码是43码,看到中间那个图案的标志没有,这是定制手工皮鞋,一双就要五千多美金,把血脚印图案拍下来吧,发给老哈登,让他去问下品牌方,索要定制这个尺码皮鞋的客户名单。”
  他是一个很注重形象的人。
  有钱之后,衣服皮鞋都很讲究,对于这些东西,也有所了解。
  格林吹了声口哨,拿起挂在胸前的相机咔咔就是一顿拍。
  收好相机,他表情轻松道:“布莱恩老大,这种手工名贵皮鞋的客户一般不会太多,看来这个案子破获起来不会太难,我们很快就可以锁定凶手的身份了。”
  布莱恩摇摇头:“凶手确实不聪明,直接给我们提供了调查的方向,但鞋子的主人,不一定是凶手,这个鞋印,是凶手故意留下来的。”
  说着,他蹲下身子,指着鞋印分析道:“大部分人的脚掌着力点,位于跖骨两侧的肌肉和脚跟肌肉,这三个点均匀受力,形成弹性足弓,扁平脚会有些不同,但当他们往前迈脚的时候,跖骨位置,一定是受力最大的位置。”
  “跖骨?”
  格林对于这些身体部位名声,不是很熟悉。
  布莱恩解释道:
  “跖骨区域,简单理解,就是你五根脚趾下面一点的那一块区域。
  如果你还不知道怎么区分,就摸一摸大脚趾朝外突出的那一个小球,这就是跖骨球。
  放在鞋子上,一般就是鞋子的鞋弓位置。
  我们向前走路的时候,跖骨球所在的这一条横截面,往往就是受力最多的区域,所以皮鞋穿久了,再好的鞋子,鞋弓所在的横截面,都会被折出一道印子。
  同样的道理。
  我们留下足印的时候,正常情况下,跖骨所在这块区域的印子,也是最深的。
  但是你看这个血脚印”
  布莱恩以前没怎么勘察过案发现场,但是制造过不少案发现场,也算是熟能生巧,自学成才了。
  这些可都是他亲身实践出来的宝贵经验,便宜格林这个小子了。
  格林听完,宛若大悟。
  他重新看向地面的血脚印。
  这一看,立刻发现了不同。
  这血脚印,颜色最深的区域,不是鞋子的鞋弓,也就是跖骨球所在的那块区域,而是位于中间那个手工定制印子的区域!
  这意味着,凶手的跖骨区域,其实是在鞋子的中间位置!
  对方的脚,不仅没有43码,甚至估计只有三十几码。
  格林叹服地看向布莱恩:“布莱恩老大,这是一个女人故意穿着大号鞋码,留下的血脚印!”
  布莱恩耸耸肩:“应该是,但也有可能是凶手用手套在皮鞋上,手掌正好按在鞋子中间,留下的这个印子,具体还需要进行现场勘查。”
  越过毛毯,两人走入别墅大厅。
  入目就是一男一女,两具赤条条的尸体。
  男人面朝大门位置,睁大已经变成灰色的浑浊眼睛,呈太字型躺在大沙发上,卧龙谷位置,还穿着那种带硅胶鞭的特制小裤裤,耸拉着,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
  “哇哦~还有这种裤子吗?”
  格林好奇地看着那条奇特的裤子。布莱恩一副你少见多怪的眼神,瞥了眼格林,科普道:“这种一看就是套鞭,一些过了花期的男人,为了让妻子吃饱吃好,就会穿上这种战裤做饭给妻子和对象吃,还有一种是实心的,那种一般是女同才会买。”
  “布莱恩老大,你懂得真多!”
  格林已经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说这样的话了。
  他只知道,布莱恩老大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明灯,不仅可以从工作上给他指引,还可以增加他生活上的阅历,不至于以后别人的车轮子都印他脸上了,他还在那里玛卡巴卡。
  面对格林的吹捧。
  布莱恩脸上云淡风轻,不为所动,淡然地查看起梅森医生的尸体情况。
  梅森医生很贴心,死前就穿了个裤衩子。
  这让布莱恩的初步尸检,轻松了不少。
  对方死因一目了然。
  三颗子弹,两颗打在了梅森的胸前,一颗正中他的额头。
  正所谓两枪胸口,一枪头,华佗在世也摇头。
  这是典型的莫桑比克射击法,适合近距离手枪射击,致死率近乎百分百。
  凶手是带着必杀之心而来!
  布莱恩大手抓着梅森‘绿油油’的脑袋瓜,将他整个人提溜起来,看了眼对方背后沙发靠枕上的血液溅射分布情况。
  血液溅射分布位置很窄。
  这意味着,梅森在听到门口动静起身的时候,凶手就已经打开了大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直接扣动了扳机,才导致梅森内部的血液还没来得及喷射而出,就被身后的沙发靠枕挡住了。
  一般来说,手枪子弹射入人体之后,不是穿透的直线运动,弹头会受到骨骼肌肉的影响出现变向,子弹在动能的作用下,变成翻滚运动。
  这会导致弹孔位置,伤口看着很小,实际上内部已经被撕裂出了大量的血肉空腔。
  所以现实中,身体中弹的人,或许感受不到很痛,但在几秒内,就会失去力气,不可能还能和电影里面一样,继续浴血奋战。
  除非子弹口径很小很小,又或者这个人磕了药。
  某种程度来说,不涉及内脏器官的贯穿子弹伤,反而算是轻伤了。
  梅森的运气就不错。
  两颗子弹,贯穿了他的身体,射入了他身后的沙发。
  他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叫个救护车。
  可惜凶手还往他脑袋上补了一颗子弹。
  布莱恩站到梅森的尸体前,转过身,看向大门位置,摸摸下巴:
  “死者梅森背后枪口溅射出来的血迹,分布面很狭窄。
  这意味着凶手开枪的距离很近。
  当时应该是梅森听到门开的动静,刚刚起身,想要查看情况,结果凶手直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扣动了扳机
  这个过程,不超过一秒钟。
  门锁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这意味着凶手有他们家的钥匙。”
  格林在一旁,边看边学。
  他身上还塞着一根录音笔,就是为了事后反复复习布莱恩老大的一言一行,反思布莱恩老大的破案思路。
  查看完死者梅森的尸体。
  布莱恩来到沙发后面,循着地板上,凌乱骇人的大量血液痕迹,看到了梅森夫人的尸体。
  对方呈现爬行状,双手渴望地伸向卧室的方向,似乎想要躲回卧室,背上还有一个呈现淤青的鞋印,右脚和后脑勺,分别有一个弹孔,这是梅森夫人的致命伤。
  看着对方的侧脸,布莱恩眼中惊奇。
  这个中年女人,看着居然比三年多前,还要年轻好几岁,即使是死掉的青灰脸,看起来也才三十多的模样,状态保持的相当好。
  还有一点,也很奇怪。
  梅森夫人的脚上有伤,但是沙发后一块区域遗留的血液数量,明显多过对方尸体所在位置的血液数量。
  这意味着梅森夫人和凶手认识,至少交流并求饶过。
  “格林,说说梅森夫人的死亡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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