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一周后,他彻底好全,一大早上,他推开窗户,见外面晴空万里,风和日丽,大片的阳光照进他的屋子,将他的心情点得格外明亮。
  他梳洗完毕,打扫卫生。见自己的队友们各个还在懒洋洋地睡大觉,他给他们买了早餐,放在公用厨房,用电饭煲加着热,并且留下一张纸条放在桌子上。
  他将自己的工资存了100万,办了一张银行卡,寄给远在老家的姐姐虞深,同时给她寄了许多北都市好吃好玩的玩意儿。
  晚间,他来到长明街。
  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格林广场依旧盘旋着飞鸽,天河桥流水潺潺,一如往昔。
  这条街,灯火辉煌,音乐、歌声、绘画撑起青春的梦想。
  他走到街角的花店。
  是一个没有招牌的花店。
  颜清彬彬有礼地问:“你好,想买点什么花?”
  简迪问:“蓝色的花有吗?”
  颜清引他进屋,向他介绍:“蓝色妖姬,也就是蓝色玫瑰。还有蓝色蔷薇——”
  未等颜清说完,简迪指着蓝色蔷薇花,说:“我要这个!”
  颜清一愣,问:“你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
  简迪不解。
  颜清微笑,解释:“你要是自己留着,我这里必须留下你的名字,如果你是送人,那倒是无所谓。这是规矩。”
  简迪说:“我送人。”
  颜清低身,取五束蓝花,仔细包裹好,对他说:“现在天气越来越冷,蓝色蔷薇越来越不好养,只有来年春暖花开之时,它才能茁壮成长。蔷薇花,都需要大量的阳光,它们是向阳而生的花朵。”
  简迪之所以买蓝花,是因为他想起第一次见傅朝的那个房间里,就摆放着两瓶和现在手里拿着一模一样的蓝色蔷薇花。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蓝色蔷薇回家。晚间,姐姐虞深给他发来了一张照片,拍的是和养父养母一起吃饭的温馨画面。
  姐姐告诉他,阿爹阿娘的病正在好转,他寄来的东西已经收到了。
  简迪宽心。一切都在变好。
  他看向放在床头柜的蓝蔷薇,鼓起勇气给傅朝打了一个电话。
  许久才接通。
  「喂,傅总?」
  「简迪,你有什么事?」
  「傅总,明天你有空没?」简迪内心忐忑。
  「有。」
  太好了。他舒了一口气:「傅总,我有东西想送给您,明天我在宁安街鸣樱大道等您。」
  挂完电话,简迪兴奋得睡不着,翻来覆去,这种让人上头,让人疯狂的滋味,他生平第一次体会。
  第二天,他打扮得很隆重,去赴约。
  宁安街鸣樱大道西边有一个月湖公园,简迪给傅朝发了定位和消息。
  他突然局促不安起来,傅朝会来吗?
  他东张西望,走到一颗梧桐树下站定。
  远处一个身影仓皇地钻入他的眼眸,他挥手,一辆疾驰的车,如洪流,阻断他与来人相会的路。
  不久,傅朝踱着优雅的步伐,朝他走来。
  他愈近,简迪愈紧张,手不听使唤地颤抖。
  映入在傅朝眼帘是一副如此熟悉的画面。
  旧时的残碎记忆痛击他。
  白楚之身穿白色衬衫,黑色裤子,优雅地站在梧桐树下。
  手捧一束蓝色蔷薇花,向他微笑。
  傅朝情难自制地抱住简迪,白皙的手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
  “哥,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旁。”
  “傅总?”简迪漂亮又可爱的睫毛,迷茫地张合,他笔直地盯着傅朝。
  傅朝才意识到这是简迪,他收敛内心深处的炙热,问:“这花,是你要送我的东西?”
  简迪羞怯地点头:“因为我看你的办公室有这样的花。”
  傅朝接过他赠予的蓝色蔷薇。
  蓝色柔软的小花瓣,贞静,优美。
  傅朝问:“简迪,你去过红枫林没?”
  简迪摇头:“还没有。”
  “我带你去吧。”傅朝打了一个电话,等了一会儿后,林易和几个黑色保镖,带来了两辆自行车。
  黑色简约的单车。
  “走吧,我们骑车去。”傅朝率先拿了一辆单车,简迪跟在后面。
  没走多久,简迪听到一声爆响,原来车胎被路上的一个尖锐的石头刺破了。
  第89章
  傅朝停下,检查简迪的车,的确不能骑了。
  他说:“我带你。”
  “啊?!”
  傅朝弄了一个柔软的坐垫,绑在自行车后座椅子上。
  “简迪,坐上来。”
  “呃,好。”
  经过明樱大道最西边,是一条宽阔无垠的道路,两侧种满了高大的梧桐树,此时正是深秋,梧桐树虬桠刺向苍穹,枯黄的叶子随风飘扬。
  简迪被傅朝一路带着,奔驰在风里,他怯怯地搂住他的腰,脸靠在他的后背。
  四散的梧桐叶,漫天纷飞,像星星般散落。
  简迪如深陷一个不能醒的幻梦。
  一个下坡路,他下意识地抱紧傅朝的腰。
  到红枫林,傅朝停下来。这是北都市最大的枫叶林,此处漫山遍野尽是红色枫叶,像一副巨大的油画,壮烈,震撼。
  不少人前来游玩打卡,在枫叶林下合照。
  傅朝走在前,他今天身着一件稍微厚一点的黑色衬衫,身长玉立,步伐优雅。
  他向前走,渐渐地隐没在大片红枫林中。
  忽而,他回首,看向简迪。
  好似仙人回眸,美得让人叹息。
  简迪拿手机拍下了他回首的这一幕。
  “简迪,别拍我。”傅朝招呼他跟上。
  “偶尔拍一张,可以吗?”简迪笑说。
  傅朝也只能罢了,随他。
  傅朝带他一路走到半山腰的地方,从这里眺望,整片枫树林壮阔的景象,尽收眼底。
  大片的红色枫树比肩而立,火得滴血的枫叶,每片都饱满而富有生命力,像燃烧的烈焰。
  红枫胜火。
  简迪偷看傅朝,觑到他的侧脸,然后是他的圆满灿亮的眼睛,这样一双好看的眼睛,曾经炙热地看向自己。
  和他在一起,真的很快乐。
  “简迪,走吧,这里寒气重。”傅朝见他穿得单薄,不过多在此停留。
  白芒雾气散开,傅朝引着简迪,缓缓下山。他买了一杯热烫的奶茶给简迪。
  “傅总,你不喝吗?”简迪问。
  傅朝微微笑:“这是你们小孩儿喝的玩意,我就不掺和了。”
  简迪唇角浅笑,细口嗦珍珠。
  其实傅朝也才二十出头,只不过身为总裁,很小的年纪就在商场里厮混杀伐,心性较为成熟。
  这里有大量的游客你来我往,店铺林立,好不热闹。
  前方有一群小狗奔来,三个大狗,哈赤哈赤地喘气,分别为哈士奇、萨摩耶、阿拉斯加,著名的雪橇三傻。
  它们体型大,把怕动物的游客吓得吱哇乱叫。
  傅朝却不怕,他半蹲在地,朝三只大狗伸手。
  萨摩耶乖巧地在他手心里摩擦脑袋,哈士奇围着他,东闻西闻,一双狗爪子到处挠。
  阿拉斯加则是安分地坐在地上,直直地望向简迪。
  “是不是饿了?”简迪对着狗说人话。
  他转身买了一根烤肠给阿拉斯加,却半途被哈士奇截胡,哈士奇吐舌头,着急忙慌地吞下肚,一口就闷了。
  “小五,小七,小九,赶紧回来!别吓着人家!”狗的主人双手拿狗绳子,呵斥它们。
  “没咬你们吧?”狗主人打量傅朝和简迪。
  “没有。它们很可爱,怎么会咬人呢。”傅朝站起,目光落在在一旁安静蹲坐,温暖干净的阿拉斯加上。
  “哦,那就好,它们太调皮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带它们出来玩,一下子没看住,便脱缰了。害。”狗主人将三只皮毛光滑,长相优越的狗套上绳子,带了回去。
  简迪忍不住问:“傅总,你很喜欢狗狗啊?”
  “还好。因为之前有个重要的人喜欢养。”傅朝说这话的时候,耐不住眼神波动。
  简迪思索他的话。
  很重要的人?
  是谁?
  “简迪,回去吧。”
  傅朝打断他的思绪。
  “好。”他拿喝到一半的奶茶,跟上他。
  简迪记得自己曾崇拜的偶像歌手詹离在一次采访中说过这样的话:
  当时他文思才涌,连续出了好几张专辑,每一张一推出,便售罄而空。
  主持人问:[你是怎么有这么多灵感的?]
  詹离腼腆地笑,笑容阳光又纯真,他说:[当我碰到喜欢的东西时,我恨不得长八只手记录灵感。]
  主持人续问:[那你喜欢些啥?]
  詹离调皮一笑,清澈的眼里闪动星光:[我喜欢音乐。]
  简迪发现生命中出现了比音乐更让他兴奋和快乐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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