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刚出社会的陈羡生是个工作狂,经常夜间加班,任劳任怨。
某一天的夜间,是他值班。他除了处理公文材料,晚间还得接警情电话、领导指令、上级通知。
他看守在电脑前,眯了会眼。
一阵阵狂暴而激烈的敲门声,让他迅速起了精神,他立马站起身,边做好防护措施,边向大门靠近。
“有人吗?”
敲门声音变得微弱。
陈羡生注意到敲打门的是一个女生,他打开门,海藻般长发的女生,顺势倒在他怀里。
他一时手脚慌乱,只得耐心询问:“这位同志,你怎么了?”
女孩手捏着他的衣服,苍白的唇颤抖地发出语音:“有饭吃没,我快饿死了!”
接着,女孩晕厥在他怀里。
如此瘦小的身体,背上还背着沉重的吉他。
“啊,哥哥,你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凌献音筷子夹起一片海带,喂给陈羡生。
“没什么,走神了。”陈羡生打量一番凌献音,曾经的小女孩已经长大,变得高、白,却依旧很瘦。
两年了,她是该走了。陈羡生想。
他苦涩地端起一杯大麦茶,一饮而尽。
毕竟,唱歌是她的梦想。
他心里五味杂陈,奔涌而来的难过,如潮水般,在心脏深处翻滚。
而他,脸上的笑容,收放自如。
饭吃得很缓慢,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凌献音心满意足地挽起陈羡生的手,走出来。
陈羡生从裤带里掏出一支烟,点上。
凌献音撇嘴,瞪着他:“哥哥,你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吸烟有害健康啊!”
“我也不知道……”陈羡生只吸了一口,便灭了烟头。
经过一座桥时,人格外少,甚是安静。陈羡生的声音,像是从漆黑的夜里,穿过凌献音的耳膜:“献音,去看看秋姨吧。”
凌献音不说话。
桥下流水潺潺,一辆机车从远处呼喊尖叫地驰来,像发疯的公牛。
“小心!”陈羡生眼疾手快地将凌献音拉到一旁。
凌献音的脸,刚刚好,埋在他的颈窝里。
她叹了一口气,终于做出了决定:“哼,今天本小姐心情好,看在你这么个老好人的面子上,我才勉强去看她的。”
陈羡生意外地笑了笑,他骑上摩托:“坐稳了,我们走吧。”
一个小时后,陈羡生回到松岭区,路上行人稀少,只有苍凉的路灯,照亮未归人回家的路。
陈羡生引着凌献音走进小巷深处,凌献音的眉头紧皱。
陈羡生打开门,开灯,屋里的空调散发微弱的凉风。
廖寒秋盖着薄薄的棉被,安然入睡。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凌献音才是真正能喊廖寒秋为“秋姨”的人。
她的妈妈和廖寒秋是亲姐妹。廖寒秋在北都市本地结的婚,她妈妈嫁到了外地。
不幸的是,凌献音父母在她十三岁那年双双死亡。
她被送到了廖寒秋家。
廖寒秋很严厉,对她管得很严。而她,正好是处于人生最叛逆的时期,加上父母死亡给她带来的心理阴影,每次廖寒秋说她一句,她就十句百句地顶回去。
两个人见面更像是仇人,彼此剑拔弩张,怒目而视。
那时候的凌献音,喜欢抱着吉他,在酒吧夜店里厮混,不上学,逃课,打同学,更为严重的是,夜不归宿。
廖寒秋在家里等到凌晨,焦急地打遍老师的电话,最后从一个酒吧里,把凌献音从三五成群的黄毛社会青年围着的圈里给揪出来。
家里,廖寒秋严厉地训诫她:“献音,你一个女生,不认真读书,跑出去鬼混,还夜不归宿,你是要气死我吗?!!”
说罢,眼泪止不住地掉下来:“我苦命的妹妹啊,怎么就生了你这个不知好歹的东西!?!造孽啊!”
听到“妈妈”的字眼,凌献音冷冷道:“她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
一个猛烈的巴掌,狠狠地落在凌献音的脸上,留下一道深红的血印。
“哈哈哈哈哈哈……你是什么东西啊?!!你是我妈吗?不是,就别管我!!!老子要你管吗?!”凌献音红着眼睛,怒气冲冲地收拾行李,狠狠地摔门而出。
留下廖寒秋无力地跌落在地上,哭成泪人。
这一愤怒的离开,凌献音便彻底与廖寒秋断了联系。
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如今,五年的光景,她又一次见到了曾经她最恨的人。
她慢慢地凑到床前,瞧她,吓得她差点叫出来。
这哪里是个人,分明是一具骷髅!
实在是太瘦了,瘦到皮包骨,头上的好头发所剩无几,大片发黄分岔的头发结成包浆的硬块,上面的癞疙瘩,让人作呕。
陈羡生沿着床沿而坐,解释道:“季寻死了之后,她就变成了这样。”
凌献音背对着他:“你干嘛又在这里当老好人,直接丢给养老院、福利院,或者什么机构,总行吧,干嘛要拖着一个累赘在身边。”
陈羡生默不作声。
空气仿佛凝固。
人都是感情动物,但感情也需要培养。在凌献音的记忆里,廖寒秋对她做的最多的,就是骂她骂她,使劲地骂她。
对她说的最多的是“不务正业整天玩!一点不正经!像什么话!成什么体统!”
她那段时间好痛苦。
一想到父母双死,她痛苦得,整整哭了一晚上。
或者,自己也死了算了!
只有听音乐的时候,她才会短暂忘掉这巨大的悲伤。
强烈的音符,充斥每根神经,麻痹痛苦的心。
廖寒秋根本不理解她,只知道让她认真读书,学习,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
她厌烦,厌烦到,她宁可流浪,也绝不再想面对廖寒秋。
所以,哪怕是对着有名义上的血缘关系、如今瘦骨嶙峋的“秋姨”,她一点儿同情心也没有。
半个钟后,陈羡生似乎叹了一口气,他站起身,轻拍凌献音的肩:“以后我不会勉强你了。现在太晚了,我送你回去吧。”
凌献音沉默地走出去。
她真的无法理解陈羡生,一个非亲非故的疯子,为什么非得不离不弃地放在身边照顾?难道就因为他是警察?
“羡生哥哥,别送了,我打车回去。”凌献音海藻般蓬松柔软的头发,在夜风里摇曳生姿,“今天谢谢你陪我。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陈羡生忽然拉住凌献音的手,将她拥入怀里,手轻抚她的长发。
陈羡生将一张银行卡塞到凌献音的手里:“献音,收好,你现在是急需用钱的时候。”
凌献音本想拒绝,陈羡生摸她的脑袋笑说:“给我一次帮你的机会,再说了,以后你当大明星了,还怕没有钱。”
凌献音转过身,眼角酸涩,她愈走愈远,最后招了一辆的士,消失在夜色深处。
陈羡生又从裤袋里抽出一根烟,缭绕的烟气,如失奏的音符,消失于安静的夜灯下。
第20章
一辆黑色迈巴赫在北都市疾驰,它去往的方向是白氏集团分公司。
车上坐着白晗,及他的五叔白存志。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薄聿言下车轻轻地为白晗打开车门,用手挡住车门,怕他额头磕着,恭肃地护卫他前行。
分公司的老总荣平昌早已在门口恭候多时,他恭着身子,身体向前,眼睛迷成一条线:“白总,您来了。”
“嗯。”白晗平淡地回应,“董事们都到齐了吧?”
“都到了,一早都到了!”荣平昌恭敬地在前面引路,公司里所有的人,均严肃以待。
会议室里,白晗在主座,白存志在他左边,荣平昌在其右边。
白晗简明扼要地说出了此行的目的,意思是让白存志接管分公司。
此话一出,大家默不作声。
荣平昌则是率先鼓掌,接着所有的人一起鼓掌,对白存志的到来表示欢迎。
“荣总,你在分公司这边,呆了快五年了吧,我想,或许换个地方学习新业务,也未尝不错。”白晗眼光突然看向荣平昌,神态悠然道。
“是,是,白总您说得对,我们这样的人啊,就怕老是搁在一个地方,再加上我年龄也大了,换个地方,也换换脑子,免得得老年痴呆。”荣平昌一番自嘲的话,引得不少人笑出声。
“荣总,你是老前辈,也先别记着跑路,你得留在这儿,教些东西给我啊。”白存志好似多年未见的老友,热情地拍打荣平昌的肩。
荣平昌仿若受宠若惊:“说笑了,我只是一虾兵小将,哪有什么能教您的啊。”
一番交接完成后,白晗回到了北都市的总公司。
白存志的手腕很强,口碑却两极分化,爱则爱之,恨则恨之,这也算雷霆手段的通病。
白存志走后,公司里开了一次集体的董事长及高/层领/导干部集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