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美人改嫁知青前男友 第34节
别看十块钱好像不多,但在如今三分钱就能买一个鸡蛋,七块钱就能做聘礼娶一个媳妇的年代,这十块钱已经很多很多,多到周清昀从前时不时给知青点加餐都花不完,还能攒下那么多娶她的本钱的地步!
周清昀拿到钱和票,自己扣了五块钱和二斤粮票,其他就都给了陆萍。
地里的活暂时忙完了,再接下来就是过段时间的秋收,所以他打算趁现在请假去一趟市里找活,五块钱和二斤粮票就是为出门准备的。
陆萍把剩下的五块钱还有家里还剩的八块钱存款一起都塞给了他,然后粮票也又给了二斤的,肉票一共二斤的也都给他了,“出门在外,你身上多带点钱和票更安心,花不完再带回来,但不够花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
周清昀想了想,又拿了五块钱,但粮票和肉票却都没拿,“我就去趟市里,很近,最多两天就回来了,用不着那么多钱和票。”
“肉票更是不用,放在家咱们买肉回来大家都能吃不说,也更划算!”
见他坚持,陆萍就没跟他犟,只道:“咱们市远比不上沪市和省城繁华,你要去找活的话,怎么不去省城和沪市?”
而要是去沪市的话,陆萍心下有点紧张,“咱们结婚都半个月了,能请到假的话,我是不是陪你去一趟沪市,见见你家人?”
虽然周清昀说他家人答应他娶她,听他说了她情况也都很喜欢她,但陆萍深知自己和周清昀的差距,陆家和周家的差距,心里还是有些担心的。
周清昀却看着她笑了起来,“咱们都结婚了,你见不见他们有什么要紧?又不是还没结婚,要讨他们喜欢。”
面对周清昀,陆萍也不说假话,“我怕他们看不上我,毕竟……”
周清昀直接打断她,“没有什么毕竟,外在的条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对我真心,我对你也真心。别说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我爸妈心里是感激你的,就算没有这事儿,跟你过一辈子的人是我,我喜欢你就行,其他人喜欢你,你就和他们多相处多来往,不喜欢的话,那就不相处不来往!”
“你不用太放在心上。”
陆萍惊了,“这、这怎么行?”
周清昀反问:“为什么不行?”
陆萍卡壳,前世秦美香不喜欢她,每每有事没事找她茬,徐天雷在新婚期间还会帮她说两句,但后来就是让她忍让她让,最后甚至怪她。
说人家的媳妇儿都听话能干讨婆婆喜欢,她怎么就不能学学!
而她前世活到三十岁,不论是自己亲身经历,还是所看所听,从来没有哪个男人会像周清昀这样说不喜欢就不相处不来往的,这简直是惊世骇俗!
陆萍想了半天,只想到一句徐天雷前世总挂在嘴边的话,“可他们毕竟是你爸妈,是你哥哥姐姐,是你的家人……”
周清昀:“是啊!他们对我好,我会记在心里,该回报也会回报。”
“但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我不能因为他们的喜好去选择另一半,跟我过一辈子的人,当然最重要是我喜欢。”
“再说,我只是让你和他们不相处不来往,也不是叫你对他们不礼貌,甚至是欺负他们。身为儿子,身为弟弟,我觉得我这么做没问题。”
媳妇是他给自己娶的,并不是给家人娶的。
陆萍觉得周清昀太会说话了,她听了他这番话,竟然觉得很对!
是她之前想错了,不是婆婆不喜欢的家庭不能嫁,像周清昀这样的男人,哪怕婆婆真的不喜欢她,她也是能嫁的!
当然,有个前提,是周清昀能始终这样想。
见陆萍被说服了,周清昀这才跟他解释为什么去本市,而不是去省城或者沪市,“我有个从沪市一起下乡的朋友,他下乡的地方是紧挨着本市的郊区,之前我有和他联系过,知道他在市里找了活做,并且那边还缺人。”
“这次我想先去找他,然后请他帮忙引荐下,这总比我自己没门路胡乱去找好。”
陆萍点点头,道:“那我帮你收拾行李。”
第41章 青天白日的呢,狐狸精!……
这年头的行李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钱和票已经给周清昀了,出门时间短,衣裳穿一身带一身就好,然后牙刷牙杯和毛巾,一个小包就装完了。
两人结婚到现在半个月,朝夕相处已经
成为习惯,这乍然要分开,虽然周清昀说了最多两天就回来,但陆萍拿着轻飘飘的小包,还是觉得很不舍。
但周清昀出去找活这事儿,说到底她占有很大一部分原因。
陆萍没说什么不舍的话,在心底轻叹一声,转身把小包放在了对面床上,“收拾好了,你明儿拿着走就行。对了,你介绍信呢,这可得装好。”
“在这。”周清昀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下工后去找曹村长开的介绍信,和钱票一起放进了钱包里,“我明儿走了后,你一个人住这边不习惯的话,就回家住一晚,最迟后天下午我应该就回来了。”
陆萍并不想回家,哪怕这辈子顺利嫁给了周清昀,哪怕她妈和前世比似乎也有了很大变化,但她仍然不想回去。
不想待在那个家,也不想面对她爸。
不过这些不好跟周清昀说,她就只笑了下,道:“你就别担心我了,我这么大的人了,会看着办的!”
“行。”周清昀点头。
夫妻俩即将迎来婚后的第一次分开,不仅陆萍不舍,周清昀其实也不舍,所以晚上洗漱好躺在床上后,彼此的热情简直不亚于真正的新婚之夜。
陆萍后来累到几乎失去意识,连最后是怎么睡过去的都不知道。
第二天醒来时天光已经大亮,她身上穿着清爽干净的衣服,而周清昀已经没有踪影了。她浑身酸疼,即便知道时间不早了,也还是在床上又拧了差不多十来分钟,这才不得不起身下床。
床头柜上有周清昀留给她的纸条,写着:我走了,饭在锅里,猪我托曹晓琴帮你喂了,你上午不用管它们。
陆萍的脸瞬间涨红。
周清昀今天要赶车应该起得很早,所以不可能一大早去拜托曹晓琴,所以……这人是昨天去找曹村长开介绍信的时候,就拜托曹晓琴了?
这人!他用的是什么理由啊?!
陆萍又羞又气,要是周清昀现在在身边,她能气到捶他,他干这事让她以后怎么面对曹晓琴啊?
说曹操曹操到,她正想着曹晓琴呢,门就被曹晓琴敲响了,“萍萍,我是晓琴,你起了吗?”
陆萍忙不迭先检查床,然后又看看屋里四处,确定哪里都整整齐齐没有什么不该存在的东西后,才终于从嗓子里挤出声音,“起了,你进来吧!”
曹晓琴推开门,先是把空背篓放在门口,然后一边擦汗一边进屋,“猪我已经帮你喂好了。萍萍,你生的是什么病啊?好一点了吗?”
生病?陆萍疑惑地看向曹晓琴。
因为羞臊,她此刻脸红通通的,曹晓琴一眼看过来就惊了,“哎哟,你这是还在发烧吗?周清昀也真是,怎么在你发烧的时候出门啊!”
说话间人已经走近,手快速在陆萍额头上一探,然后皱了皱眉又摸向自己的,“好像温度也不是很高啊?你是在发烧吗?还是热的?”
陆萍终于反应过来了,周清昀请曹晓琴帮忙,用的理由是她不舒服!
意识到这点后,她情绪一缓,脸上热气就有慢慢消退的趋势了,“没有,我不是发烧,是热的。”
曹晓琴在对面床沿坐下,仍然皱着眉,“热的?你在屋里睡觉,怎么会热成这样?哦对了,不是发烧,那你是哪里不舒服?”
“天太热了。”陆萍只能撒谎,“……我是有、有点扭到脚了。”
单纯的曹晓琴没怀疑,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道:“怪不得,扭到脚了确实不方便再去割好几趟猪草了,下午我也帮你割吧,你的脚好好养两天。”
陆萍哪里好意思,忙道:“不用不用,前两天的事了,已经都好了。”
陆萍嫁给周清昀住到知青点后,曹晓琴来找她的次数就少了,因此不知道真实情况,就信了陆萍的话,笑道:“看来是周清昀太心疼你了,都好了还让我帮你割猪草帮你喂猪!”
陆萍能说什么,她只能陪着尴尬地笑一声,然后立刻岔开话题,“你最近忙什么呢,都很久没来找我玩了。”
曹晓琴脸微微一红,语气有些急地道:“你毕竟结婚了嘛,又正是新婚期,我哪里好意思总来打扰你啊!再说了,知青点住了那么多知青,我也不爱搭理他们,这不能不来就不来了。”
陆萍只接她前半句,“哪里就打扰了,周清昀天天都上工,我一个人待的时间多着呢!我看你别不是被什么事绊住脚了,婶子最近让你相看没?”
曹晓琴的脸更红了,“没,没什么事绊住我,也没相看,我妈还在帮我寻摸呢!”
陆萍狐疑地看着曹晓琴,虽然刚刚进门时她脸就有点红,但那是热的,可现在都待了一会了怎么越来越红了?
“那你脸红什么?”陆萍立刻问。
曹晓琴差点没跳起来,支支吾吾片刻才道:“宋、宋青山,他来我们家几次了,一开始说是代替他妈道歉,后来说想请我爸妈再考虑考虑他。”
这倒是陆萍不知道的事,不过既然她不知道,那想来曹家是没答应。
“叔和婶怎么说的?”她问,“还有你,你怎么想的?”
曹晓琴似乎平静下来了,噘嘴道:“本来我就不太喜欢他长得胖,结果他妈还挑剔我矮,我又不是嫁不出去了,非得在他那棵树上吊死。”
“我爸倒是觉得不管他妈怎么样,他和他爸人都还是不错的,因为第二次他来我们家他爸也来了嘛,所以我爸还挺想考虑他的。但我妈还有我三个嫂子都和我想的一样,他妈嫌我矮呢,不能嫁!”
陆萍是见过蒋铁花的,她不仅嫌曹晓琴矮,她人也不是省油的灯。
上回陆萍支持吴玉梅的决定,觉得曹晓琴绝对不能嫁给宋青山,做蒋铁花的儿媳妇。但因为昨晚周清昀的话,她觉得如果宋青山能有周清昀的觉悟,对曹晓琴也能像周清昀对她一样好的话,那也未必不能嫁。
只不过,曹晓琴看起来是真的一点也不喜欢宋青山。
既然一点也不喜欢,她又不是没其他选择的,那确实没必要冒这个险。
点点头,陆萍就没多嘴说,只道:“嗯,不着急,叫婶子给你慢慢寻摸着,二十岁嫁人都不迟的。”
这会儿回家也没事,曹晓琴就没着急走,跟在陆萍身边陪她洗漱,吃早午饭,像陆萍没嫁人之前一样,小姐妹俩在一块仍然有说不完的话。
直等到知青们陆陆续续下工回来了,曹晓琴才提出要走,只不过走之前犹豫了下,却突然道:“萍萍,周清昀今晚不回家,你一个人怕不怕?”
陆萍还真不怕,但要么说小姐妹感情好呢,她一眼就看出了曹晓琴的心思,“怕,你要来陪我吗?”
“嗯!”曹晓琴高兴地点头,“我回家跟我妈说一声,晚饭后就来!”
陆萍笑,“行!”
周清昀不在家,跟小姐妹一起待着也挺好的!
不过前世她交好的小姐妹只有曹晓琴一个,这辈子却多了个平常看起来冷漠高傲,但熟悉了却发现其实很可爱也很爱吃的林婉如。
周清昀不在家,陆萍就问林婉如想吃什么,得知她想念家乡那一口杂酱面,虽然材料有限,但陆萍还是立刻表示安排!
一个是为了厨艺,一个是为了吃,陆萍和林婉如分工合作,陆萍负责准备配菜和调料,林婉如则负责去村里买肉。
当然是买咸肉,鲜肉得去镇上,还得有肉票,周清昀不在家,陆萍当然不可能把他家寄来的肉票用了。
林婉如手里没肉票,但她有钱,虽然对村里人来说咸肉很珍贵,都夏天了就算谁家有也肯定不多,但林婉如为了一口杂酱面愿意出一块钱,那还是能买到一小块咸肉的。
咸肉加酱料加能找到的新鲜配菜,最后林婉如吃到时满脸都是满足。
陆萍两辈子第一回吃杂酱面,好吃是好吃的,但因为没吃过正宗的,所以吃了一口就看向林婉如,等她吃完了忙问:“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林婉如大力点头,“好吃的!虽
然味道不是很像,但放咸肉也有咸肉的风味,下回有机会咱们放鲜肉再试试!”
林婉如都觉得好吃,那就是真的不错了,陆萍笑着应下。
周清昀不在家,林婉如就不用把饭端回自己屋了,她在陆萍这里吃完饭,按着陆萍不许动,跑去不仅刷了锅和自己的碗,还把陆萍的碗筷也给刷了。
她在刷锅碗时,朱天之正好也来后面刷碗,闻着她锅里还散发着的香味,使劲儿嗅了嗅鼻子,“周清昀不在,你和陆萍吃什么了,这么香!”
林婉如今天中午吃的太满足了,心情好,看朱天之也格外亲切顺眼,笑眯眯回道:“吃了杂酱面!”
朱天之:“嚯,杂酱面!你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