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等光熙终于回忆起工藤新一这个人的时候,毛利兰已经把话都说完了,此刻正眼巴巴的看着她,如迷茫的小鹿,“光熙,你说我该怎么办?新一明显不想我知道……我真的做不出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我该怎么和柯南相处啊?”
好在柯南这几天都住在博士家,没有在家里,不然以新一的敏锐,肯定会发现她的不对劲。
光熙沉思两秒,起身,“等我一会。”
“诶?好。”
她上了楼,从自己房间取出了需要的东西和文具袋,二楼走廊中,贝尔摩德暂住的那间房门紧闭。
重回客厅,光熙摊开一张纸巾,毛利兰好奇地望着光熙的动作,把自己的问题暂时放下。
她开始削铅笔,动作很轻,把露出的笔芯研磨成细粉,两分钟后,一大撮深灰色的粉末凝在帕子上。
毛利兰不由得放轻呼吸,生怕把这抹轻盈的粉末吹跑了,“在做什么呀?”
“证据。”
“嗯?”毛利兰似懂非懂。
光熙继续,她用小小的化妆刷蘸取了铅笔芯粉,一点点涂抹到了给毛利兰倒水的杯壁上。
力气不能大,方向需统一。
渐渐的,缕缕灰色细纹在透明的玻璃杯上显现。
毛利兰反应过来了,她在案发现场见鉴识课的痕检人员这么做过。
提取指纹!
普通人的家里,不会有指纹粉和化学试剂,更没有专门的指纹对比软件,他们只能手操、用肉-眼比较。
毛利兰是用双手拿起杯子喝水的,因此十个指头的指纹全映在了杯壁上。
光熙戴上手套,撕下透明胶带,把杯壁上的手指指纹黏下,又把胶带贴在了一张白纸上。
流程不难,却需要极致的耐心,仅是提取这么一份指纹,就花费了二十分钟。
光熙在白纸递给毛利兰,“我看到了你拿杯子的手型,所以知道中指、食指、无名指的位置,能确认每一根手指头。”
毛利兰指着一块纹路多到乱糟糟的胶带,“这里是……”
“我也拿了杯子,这枚指纹和我的指纹重叠了。”
“哦……所以这算是无效指纹吗。”
“专业仪器可以区分,仅凭肉-眼的话,就当它无效吧。”
根据光熙的导向,毛利兰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可她还没把说出口,光熙就从厨房拿来了一个盛饭的碗,推到她面前。
“试一下,提取我的指纹。”
毛利兰:“……”直接开始考试了嘛!
毛利兰没有怠慢,学着光熙的样子,削起了铅笔芯。
因为是第一次,毛利兰的动作称不上熟练,加上碗壁有着花纹,她要贴得很近才能看清指纹有*没有显出来,而且要是一不注意,自己的呼吸还会扑掉好不容易沾上的石墨粉,必须百分百集中!
用过的水杯是不能喝了,杯口敞着,万一有石墨粉飘进去就不好了。
于是光熙去冰箱翻翻,找找适合女高中生的饮料。
“呼——”
毛利兰背靠沙发上,脑袋远离了小碗,这才敢正常呼吸。
她双手撑着沙发坐垫,小小的伸展了一下身体。
光是刷粉就这么难,鉴识课的大家都好厉害。
身体虽累,大脑却很放松,不用想那么多,专心眼前的事。
张开的五指滑入了沙发背靠的软垫,毛利兰的指腹一顿。
她摸到了一块略硬的布料。
这是什么……
她掀开软垫,投去视线,然后看到了、
欸欸欸!!
点点绯色染上毛利兰的脸颊。
是女生的贴身衣物!
这个款式,好性感……不对不对,这个大小,是光熙的吗?不不不!在想什么呢!?
她收回手,软垫倒下,重新遮住了那抹靡艳的黑。
“小兰?”
“啊、是!”毛利兰坐正。
“累了的话可以休息一下,给你,乌龙茶。”
“谢谢,我不累!”
“……”真有干劲。
毛利兰红着脸,拿起胶带,和光熙聊上,“光熙是一个人住的吧。”
“嗯。”
“……那的确可以自由一点。”
她是和爸爸一起住的,所以女孩子的贴身物品必须放好,不然会很尴尬的。
光熙一个人住的话……她又是这么突然的打搅,房间来不及收拾是很正常的。
毛利兰渐渐说服了自己。
直到脑子里不受控制的出现了什么画面。
从伊豆回来,园子拉着她去洗过照片,她见过光熙穿泳装的样子,出于女孩子的默契,她记下了光熙的身材,还想着什么时候约光熙一起去买衣服。
所以——
……噫,那个尺寸,果然不是光熙的吧。
——撕着胶带的毛利兰,抿抿唇,愈发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热。
第202章 那件衣物,是青兰姐的吗?
耗时一小时,毛利兰终于提取完了碗壁上的指纹。
“只有四个指头呢。”毛利兰把胶带贴到了白纸上,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光熙是右撇子吧,那么这四个指头是右手的指纹,而具体是哪根手指,就要看它们的顺序……
毛利兰再次尝试推理。
“小兰,你是怎么拿碗的?”
“怎么拿?就是这样……”本想用桌上的碗示意一下,可碗壁上沾满了石墨粉,毛利兰只好做出虚拿的动作,大拇指和四指分开,大致隔着一个碗的距离,“从下面拖着碗底,大拇指搭住碗檐,啊!”
毛利兰意识到了。
如果光熙用这种手法拿来的碗,碗壁上不可能会有四根手指的指纹,所以是——
她把动作一倒,大拇指和四指贴近,“是大拇指贴着碗内壁,四指扣住碗外壁,这样外面才会有四指的指纹!”
光熙指指桌上碗内的空白。
“大拇指的指纹被漏掉了。”
毛利兰脸上的红晕还没褪下,这回是彻底消不掉了,“我知道了啦。”
推理应该没错,只是漏掉了大拇指……
“我用的是左手。”光熙说。
毛利兰:“……”
明明是右撇子!光熙太狡猾了……坏!
石墨粉不够了,毛利兰夹起只剩半根的铅笔,两指捏在顶部,用小刀一点点划去木屑。
升入中学后,大家就不怎么用铅笔了,改用自动铅笔,好在她有一些削眉笔的经验。
两厘米的铅笔芯露出,毛利兰用刀刃抵上芯的边缘,控制着力道。
要小心再小心,不能刮断了。
毛利兰想道。
沙沙的刮取轻声在屋内飘泊,如流动的风一般几不可闻。
一座新的石墨小粉堆被刮出,屹立在白纸上。
这是她一粒一粒堆起的成果。它还没有自己的一根指节高……毛利兰直起身子扣住肩膀,活动了一下酸涩的肢体。
光熙坐在对面,她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收音机,戴着耳机,可能是在听歌吧。
来吧,下一个步骤!
毛利兰蘸着石墨粉,在碗内做起了第二次指纹提取。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毛利兰的速度明显快上许多。
“还纠结提问内容的话,就不问。”
听见光熙的话,毛利兰思维一滞,手上的动作却没停。
“……我不问的话,他肯定是不会说的。”
“英理小姐应该见过那种被告——板上钉钉的证据都放在眼前了,还是死咬着不承认,只能由法官判断了。”
“……”她看过几次法庭现场,有时人证物证俱在,嫌疑人依旧嘴硬否认,必须要法官判下罪责。
“小兰,你不是辩护人,也不是审判长。真要找一个对应职业的话,你该是提起诉讼的检察官。”
这个时候没有回复肯定不行,光熙听着深夜的温情电台,权衡着能不能搬几句台词:
在喜欢别人之前,先喜欢自己。
学会对自己好、爱自己。
不要什么苦水都往肚子里咽。
不要为了别人而伤害到自己。
“……”好肉麻,不说了。
“检察官,是律师…被告对面的那个律师?”庭审现场,妈妈是被告的律师,那么……检察官是原告的律师?
“检察官可不是律师。”这些知识,该由英理小姐来讲述吧,“提交证据,展示自己的结论,再给对面死刑。”
“死刑还不至于啦!”而且下达判决的不是审判长吗!
话题延展到了法庭上,比起裁判对决,毛利兰反而对案发现场的破案过程比较了解。
“诶,所以不该称他们为‘犯人’啊。”
“在判决下达前,他们都是‘嫌疑人’,侦探、警察、新闻,都没有定罪嫌疑人的权力。”
“可是我,说了好几次……”她遇到的现场中,都是从数位嫌疑人中指出犯人,毛利兰暗含愧疚,如果是妈妈的话,是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