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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四季轮转,总会做几件衣裳和鞋,哪怕没有动手丈量,却能件件符合身量。
  只是为维护他小小自尊,李大娘不再主动出面关照。
  而他也会趁她摊前无人,偷偷塞还一些银钱,以做报答。
  今天,当然也是来还钱的。
  第8章
  南五里街,楼枫秀路过卖粘糕的摊位,李大娘刚从石臼里扒出打好的粘糕。
  妇人一抬眼看见楼枫秀,立马装作很忙碌的样子,抡起碓杵继续锤糕皮。
  楼枫秀搭着阿月肩头,目不斜视往前走。
  雀雀瞧见他,并无忌讳,跑上前来,腼腼腆腆喊了一声哥。
  他嗯了一声,面似无状,压着阿月肩膀的手却是汗津津。
  二人绕了一圈,悄悄候在远处,待李大娘离开摊前,才趁机溜回来,将铜板尽数塞进底下藏起的盐罐子里。
  刚塞完,便看见雀雀在跟阿月一齐蹲在旁边玩狗,就这么一会,俩人还旁若无人聊起了闲天。
  雀雀是个内敛的小姑娘,跟楼枫秀都少有交流,竟然迅速跟阿月熟了起来。
  楼枫秀一套熟稔动作做完,雀雀便从摊上拿起已经包好的油纸包递来。
  油纸包比之以往沉了些,他拆开后,忽然怔愣了一下。
  油纸包中的粘糕,是双份的。
  这本是独属于他的殊荣,老杜二撂子都只能眼馋,没想到这小子一来就拥有了这项特权。
  他想了想,抠抠搜搜分给阿月。
  阿月没有半点不满,带着那块粘糕,与楼枫秀分道扬镳,拐去西街代书。
  当天晚上,阿月带回所得银钱,全部放进那只草枕里。
  他不说空口白话,说全给楼枫秀,那就一文也不留。
  入夜已深,阿月仍对着火堆起笔,抄写带回的那沓书帖。
  楼枫秀有意无意瞧他写字,避免被发现,旁若无事揪住粉粉后颈子,佯装玩狗。
  阿月笔下文字,许多都很简单,楼枫秀发现,其中他竟然大多都认识,推推敲敲,勉强连成句子。
  看到不认识的字,总想张嘴问一问。
  一时竟生出想要学习的可怕念头。
  可见银钱并不怎么好赚,阿月写了许久方才停笔,揉捏乏累手腕。
  见他笔下一停,楼枫秀连忙收回目光,起身时,阿月很有眼色,立即伸手扶他。
  “不用,早没事了。”他双腿打直,装作无恙,拐出后门去小解。
  粉粉屁颠屁颠跟在后头,一出后院,便开始撒欢乱跑。
  楼枫秀刚撒完尿,听见粉粉在后巷汪汪吼叫。
  叫没两声,似乎被人踢了一脚,嗷嗷叫着跑了回来。
  一听这声响,楼枫秀顿时急了,欺负我狗子?这还得了!
  刚走过去,却在暗巷听见一些古怪声音。
  姑娘带着隐隐哭腔,欲拒还迎道“哎,别,不要,放开我,别在这。”
  “你叫的真好听,这深更半夜没人的,我的心肝,你可劲叫吧。”
  当地县衙手段软弱,治理秩序无能,晚上除了地痞,没有衙役巡街,因而强抢民女的事屡见不鲜。
  楼枫秀快步上前,影影绰绰,只见一男人抵着一姑娘压在墙上。
  “吵死了!”他呵斥道。
  那姑娘衣衫已然半解,闻声羞的脖子通红,连忙拢起衣衫,与他擦肩跑去。
  余留下的男人显然生了怒,理理衣裳,上前恶狠狠放话道“小瘪三,捣什么乱,嫉妒老子有女人是吧?”
  青年不与他周旋,擦身时,猛的将他一把推开,赶着便去追那姑娘。
  见此人还不罢休,楼枫秀上前拽住男人,抬手挥出一拳头!
  那男人扛下拳头,疼的龇牙咧嘴,顿时恼起,抬手便朝他脸上还了回来,俩人就地厮打起来。
  楼枫秀且是个伤残人士,手底下倒分毫不软,男人讨不得好,很快讨饶“兄弟!手下留情,手下留情!”
  楼枫秀身上带伤,没法当场教训的他从此以后再也不敢正眼看女人,他伤口扯裂,疼的他嘶了口冷气,随后将男人往反方向推。
  “滚。再敢追,小心你那俩蛋!”
  瞧他一脸凶神恶煞,那男人非常有理由相信他说到做到。
  刚刚还□□,这会只顾紧紧捂裆,忙顺着反方向逃去了。
  粉粉见势大好,立马追在那男人屁股后头叫了两声。
  楼枫秀上前拎起狗崽子,冲它骂道“狗仗人势的东西,你主子教你这么多管闲事的?一点能耐没有,牙白长的啊?踢你会不会咬回去?这么大点就敢逞能......”
  一掉头,看见了阿月。
  事实证明,背地里嚼人舌根不好,哪怕跟狗也不行。
  阿月没说话,转身走回棚帐。
  楼枫秀放下狗子,默默揉了揉后脖颈跟上。
  阿月收去了案前笔墨,他左右帮不上忙,袖手站在一旁。
  片刻后,他端了盆热水,放在案上,取齐伤药,抬头对楼枫秀道“过来。”
  “干什么?”
  “伤口,你不疼么?”
  听他提起,楼枫秀这会才想起疼,垂眼一看,肩头纱布已经渗出了血。
  “这点小伤。”楼枫秀在他身前坐下,解开衣裳,露出半个肩头。
  “你不肯喊我,是因为我多管闲事?”包扎间隙,阿月问道。
  “我一个人就能揍哭他,喊你来观战呢?”
  空气再度沉默下来。
  “枫秀,我不会一直这么没用。”阿月说罢,起身吹熄蜡烛。
  楼枫秀不明所以,想了片刻,怕是阿月以为他对粉粉说的那番话,是在指桑骂槐。
  想要解释,揶揄半天,还没等组织好语言,睡意便来的铺天盖地。
  --
  次日一早,楼枫秀睁眼,阿月跟狗都不在棚子里。
  而半熄灭的火堆上头,压着一锅糯米粥。
  腹里这点陈年旧疾,楼枫秀从没跟任何人说过。
  阿月不是大夫,不会做饭,不会生火,常识性的东西一窍不通。
  但是每日清晨,都会给他熬一碗稀烂的糯米粥。
  其实单单喝粥很难填饱肚子。
  因此,楼枫秀决定自给自足。
  他出门薅了几把野菜,忽然看见野地里掩着炒过了火候,乌漆嘛黑难辨形容的菜色。
  这种颜色,只有阿月做的出来。
  楼枫秀深刻反省,觉得身为老大,不能靠小弟养活。
  何况这小弟只会浪费大地馈赠。
  膝窝肿疼消了一半,不怎么耽误走路,于是他准备出门去找老杜。
  吃完整锅粥,楼枫秀出了棚帐,走过后巷,正巧,与一个蒙着帷帽,身上带香的小姐擦肩而过。
  那姑娘瓮声瓮气喊了一声什么。
  楼枫秀自然不认为是在叫自己,走的头也不回。
  谁知道姑娘捡了根棍子,追上前,伸出棍子,准确无误捅到他肩上伤口。
  楼枫秀受了疼,拧着眉头扭过头,见那姑娘缩着脑袋胆怯的望着自己,仿佛受了伤痛的是她。
  “你谁?”
  姑娘怯怯生生,挑着棍子,递送一封信来。
  他愣了愣,木讷伸手,拿过信纸。
  姑娘见他的肩头伤口渗血,于心不忍,从袖中取出帕子,借他包扎。
  只是仍然挑在棍子上,小心递过来。
  楼枫秀更加莫名,感觉接了少女帕子这种东西,就要付出某种起码也得成亲给名分的承诺。
  “不要,你有话说话。”
  姑娘急了,取了帕子塞到他怀里,匆匆道“对,对不起,你擦,擦伤,还有,昨晚,昨晚的......信,你看就是了!”
  说罢转身跑了。
  “......”
  手帕香喷喷的,信上也有一股胭脂味。
  字体娟秀,一排一排写了满篇。
  可惜的是,信上小字他不认识,帕子绣字他也不认识。
  抓耳挠腮大半天,根本看不懂其中意思。
  但楼枫秀结合前后,顿时想明白了。
  一定是昨晚顺手相帮,吓跑那个下流男人!所以被救下的小姐,专程写信道谢来了!
  这合情合理,楼枫秀毫不怀疑。
  要说楼枫秀什么时候最恨自己不认字,那肯定是现在。
  姑娘为谢恩情,专程写信兼送帕子,这种事毕生头一遭。
  他揣上帕子,拿着信,耀武扬威走到西街街头,找到了阿月挂职的代写书摊。
  摊主去给人写碑志去了,此时阿月一人守在数摊前,粉粉窝在脚底下在睡觉,而他在帮一位老太太写信。
  阿月起笔的样子认真又严肃,面无表情,不苟言笑,比老太太还像个老太太。
  反倒是老太太,根本闲不住。
  她盯着阿月喜笑颜开,左问一句,右问一句。
  什么你家几口人,家里都有谁,种田还是行商,叫啥名字,哪年哪月生人。
  一连串问话,一听就想来联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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