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那喜欢的人呢?
第46章 不会哄人“所以你其实是在求和吗?”……
素来灵光的脑中一片空白,林疏昀困惑于自己无法思考这样一个简单问题。
那个从来
都是轻而易举否认的答案,直到天光都没有说出口。
白日的崖底依旧很冷,也许是早了几个月开始入冬,下方的路不比山上,有很多很多条,乍一看每一条都能往上通去。
但是两人都清楚,并非条条都是生路,有的路可能通往死穴,有的路可能通往动物的巢穴,至于是什么动物,那就不得而知了。
垫了肚子加上休息了一晚,林疏昀状态稍微好了一些,头也没有那么疼了,只是脸上仍旧没什么血色,比棺材铺里的纸扎人更像纸扎人。
先前莫祈君早他一步醒来,在他耳边以气声让他暂时等待着,自己则先去探一探路。
她这样的身体情况,不用吃,不用睡,不会痛,不会累,在绝境中毫无生存压力。
林疏昀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的左脚踝不知何时扭了一下,坐着的时候没感觉,踩下去却钝钝的疼,能走路,但是走不快。
走了没两步,他看见莫祈君跟只小狐狸似的从西边那条路跑了回来,兴高采烈道:“林翊林翊!这边有溪水的声音!”
哪怕是猎户遇到这样的狐狸,可能都抓不住吧。
来到他身边,她扶向他的手很顺,口中念念有词着:“我有预感,沿着这条路很快就能走出这座山了。”
可实际行动哪有说话容易,爬坡需要力气,何况是又长又拐的山坡,这对于刚坠过崖的人而言并不是易事。
一路向西从白日走到了晌午,林疏昀终于停住脚不动了,莫祈君想着多半腿酸了,要扶他坐下休息一会儿,谁曾想低头一看,他的左脚踝几乎肿成一个馒头了!
这个人一声不吭地用着这样肿的脚,硬生生走了大半个山坡?
“林翊,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脚受伤了?”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娥眉一蹙,正色道,“你完全可以扶着我,放慢速度,只用一只脚走路啊?”
面对质问,林疏昀只是云淡风轻说了两个字:“很丑。”
此言一出,她便清楚,他是故意这样说的。
他这样一个不肯示弱的人,又怎么会主动告诉她自己的伤处?更遑论要把所有力气放在她身上,单脚靠她来搀扶着走了。
但清楚不代表就能理解,这样的语气,这样的答复,简直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把他扔在树旁,莫祈君转头就走,过了一会儿拿回来一堆不知名的草叶,扔到他怀里,干巴巴地说:“你自己咬碎敷在伤处。”
“什么?”林疏昀不紧不慢道,“送我安息的毒药?”
要是换个人面对他早就炸毛了,得亏莫祈君熟知他的性子,平日她心情好的时候依着也就算了,这个时候,他越是想看她表现出如何,越是要逼她主动同他闹以来转移矛盾,她就越不会去如何做。
出乎意料,她说:“是啊,见血封喉,别剩了。”
她心里不痛快,不想和他待在一起,也不等他露出什么表情,索性到附近去摘点果子。
这一块地方有了植物赖以生存的环境,想找能吃的应该不难,她逛了两圈,怀里已经满当不少,心情也稍微好点了。
冷静后想想,这样长的一段路只靠单边脚行进也不切实际,她给的草药虽然是有点活血化瘀,消除肿胀的作用,可往后朝上朝下的坡度不知道怎么分布,继续赶路肯定是行不通的,最好还是多观察一下,根据脚踝的恢复情况再做打算。
她一手提着装满果子的衣服,另一手拿出一个往胸襟随便擦了擦,放到嘴边啃起来,还没走两步,便遇到了个麻烦。
山崖下没有外物作祟是因为那种地方根本不适宜生活,可这里不同,植物能够生存意味着动物也是如此。
不远处,一只眼睛泛着荧光的狼正盯着她。
莫祈君再如何胆大,也天然会畏惧这种凶狠之物,且狼是群居动物,这里有一只,很可能附近不远处还有不少只。
她口中的野果还没咽下肚,与野狼虎视眈眈僵持着,腿有些发软,只怕它嚎起来,吸引更多的危险。
脑中飞速思量着当下最优该如何,便见它前腿动了起来,獠牙还未展露,她咬了一半的果子精准地就扔中了它的眼睛,同一时间,兜里的野果撒落一地,她向着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的野狼冲了过去。
行为完全无意识,空白的脑海并没有暂停她的动作,长臂一伸,她带着全身的重量压在狼背上,臂窝死死地掐住了这畜生的脖子,想要限制住它的出声,然而野狼不是野狗,连带着她侧身翻滚,灵活地一扭就要挣脱她的束缚,转朝着她的脖颈咬来!
情急之下,莫祈君只能将手往它的喉咙里掏去,一拳卡在它的嗓子眼里,这动作令它痛苦不已,四爪不停地做出刨地的动作,想把人甩开,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在她急促的呼吸同时狠狠地咬住了她的手臂,力度之大几乎能够透出白骨。
可惜莫祈君不会疼。
她满脑子都是,如果匕首还在就好了,不至于这么艰难肉搏。
这样的姿势不知保持了多久,久到身下逐渐没了动静,野狼的四足不再动弹,尖牙也不再用力啃咬,她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松开锁喉的手,想要掰开它的嘴巴,却发现打着颤根本对不上位置也使不上劲,只能跟这面色痛苦的畜生亲密同地共枕。
天色渐晚,莫祈君茫然的眼睛里一无所有,她想自己当真开始下杀手不眨眼了,一个人,一头狼,一回更比一回熟练,下一次,又会是什么呢?
拉出自己血淋淋的手臂,取出身上还没用完的布条,手口并用绑紧了伤口,她摇晃着起身,拖着野狼尾巴带着尸体往回走。
夜晚的山里尤为容易迷路,好在她沿途做了记号,两步一处弯绕,三步一处小坡,又翻开一簇树丛,直接和霎然睁眼的林疏昀对上视线。
“你”
他首先看到了她,然后才看到左边染血的手臂,以及手里提着的东西。
波澜不惊的眼中一瞬闪过很多情绪,全都是向着她去的,但她这会儿没有心情解读了,像刚才扔药一样把狼尸扔在了他的脚边,转而走向他生起的火苗另一侧坐下。
她孤零零地坐在那里,抱住自己的双膝偏头靠着,蜷缩成小小一团,只有一根衣带束起的长发随风而起,衬得整个人分外单薄。
即使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也能看得出来她情绪不是很好。
“过来吃点。”
好一会儿,他的声音与肉香一同飘来,她也不计较,拿过一块肉就啃起来,只是平常随口会说的一句谢这回省去了。
狼肉没有调味剂,但是口感烤得刚好,不柴不腻,看得出来林疏昀的确对美食颇有研究。
“你知道以前的朋友都怎么说我吗?”
他忽然开口,她嘴中的咀嚼慢下来,但依旧没有看他。
也不需要回答,他语气如常道:“说我自恃清高,孤高自傲,不把人放在眼里,也根本不会共情理解别人。”鼻中一声轻笑,他自然地问,“听上去是不是和逐空一样?”
“乱讲,才不一样。”莫祈君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意识到自己又被他牵着鼻子主动说话了,马上闭了嘴,咬合得更快了。
似乎没想到她的回答这样没有犹豫,他唇畔轻微一动:“他们说得一点错也没有。”又很快收回,“目中无人的性子在早些年尤为明显。”
他的声音飘渺如尘沙,风吹即散:“那会儿仗着有点本事,想如何便如何,全然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也不可能去解释做出事情的理由。”
“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背井离乡,缘着这这样的性格吃了不少苦头,也终于学会了藏锋和忍让。”
那双望着火光的眼睛有些出神:“一个人生活太久,内心因而更加封闭,所谓人情世故,也只有在迫于生活时候才会当做一种手段。”
性格是身上最能代表自我独特性的一
种存在,若不是经历过大喜大悲,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即便改变了,掐头去尾最本质的特质依然留在身上。
莫祈君晓得,他轻描淡写的“一些事情”,一定是很重大的事情。
可讨人厌的原生性格并非万能挡箭牌。
“所以你觉得对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傀人,连人情世故都不用讲,对吗?”她嘴角向下,抿着唇看他,神色固执。
她想,他要是敢回答一个“是”字,不管什么理由,她就把吃剩一半的狼肉往他脸上狠狠丢过去。
“原来你生气的点在,以为我给出的理由是对你敷衍了事?”他微微挑眉,有些意外。
“你不知道我生气这个?”莫祈君圆溜溜的眼睛使劲盯着他,眉头锁得紧紧的,“不对,什么叫以为?你就是对我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