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汪昂!”最后一爪子刨在窗玻璃上,发出刺耳的“噶——”,平滑的玻璃被刮出了一条细细的痕迹。
既然付湛不顶用,蒋凌只好找别人做他的代言人。
第二人选,他想到了弟弟蒋逸,可是弟弟没有背景没有门路,让弟弟知道后或许只能干着急。
排除。
那么第三人选…
蒋凌想到了他变成比熊之前交的男朋友,夏高远。
夏高远家里做生意,有点人脉,在众多追求者中是表现得最真诚的人,且只对他蒋凌一个人放低姿态,为他打饭打水,图书馆占座,体育课送水,大小节日必送礼,可谓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并且保持了一年多。
为此,蒋凌也真心动容过。
因此在出事前一天,他答应了夏高远的告白。
打定了主意,蒋凌还是翻窗户出去,他背上背包,里面塞满了吃的,到了熟悉的地段,阿强从路边的树荫下冒出来:“老大,你来了!”
蒋凌用背对着它:“我今天带了点虾干肉干和小鱼干,自己拿。”
阿强抬起爪子,从肉垫里探出一根尖锐的指甲,指甲勾住拉链扣子打开,里面的东西一骨碌掉出来,馋得阿强直流哈喇子:“老大,我去喊胖橘子帮我搬!”
阿强叼起最大的一块肉干扭头往回跑,没一会儿就带来了胖橘,两只猫来回几次终于把吃食全部搬运完了。
阿强问道:“老大,你怎么总跑出来,你主人不管你吗?”
蒋凌道:“他忙着泡妞呢,没工夫管我。”
胖橘子趴着,撕咬着小鱼干问:“泡、泡妞是什么意思?扭一扭,泡一泡?就像奥利奥?”
“........”蒋凌懒得解释,道,“我要去瑞璟雅苑,一个高档小区,你们知道有什么捷径吗?”
“我.....”胖橘子举爪,鱼干屑屑不停从漏风的嘴里掉出来。
蒋凌:“你知道?”
胖橘子:“我不知道,我是想说,我麻麻又该叫我回去吃点心了。”
蒋凌汗,抬抬爪子:“走走走。”
橘猫又吨吨吨跑了。
“老大,胖橘脑子里只有吃的,它不知道,但我知道,”阿强轻轻松松跃上汽车站台,指着上面的牌子道,“老大你看这儿,上面写着,3路车,可以去你说的高档小区。“
蒋凌望向公交车指示牌:“你认识字吗?”
阿强道:“不认识。”
蒋凌:“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阿强不明白。
蒋凌摁住它爪子往下移:“这里才是3路公交车。”
经过几次带食物,又有败仗在先,阿强对蒋凌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亏是老大,知识渊博!”
“你想让我跟着公交路线走?”
指示牌上确有瑞璟雅苑站,可以直达小区,但中间还隔着七八站的距离,他倒是可以走,就是太耽误时间,若是有捷径更好。
“不,”阿强说,“老大你可以直接坐公交。”
“没人带,会被赶下来。”
“我有办法让你藏起来,”阿强抬头看看天空,接着指向某个方向说,“那边,有个什么什么交易市场,会聚集很多老头老太太,有个老太太专门提着一个菜篮,每天下午都会来这里坐3路公交,你可以藏进她的菜篮子里。”
这主意听着不太靠谱。
“不会被发现?”
“不会,”阿强掸掸脖子,“我搭过她的菜篮便车,她盯着我看了好久,以为我是顶帽子。”
“行吧,我姑且试试。”
他们在站台等候,果然没多久便有几个穿花衬衣的老太太来到站台,其中一个挎着一只大菜篮。
从几个老太太的聊天中,蒋凌得知,原来阿强口中的“什么什么市场”是花鸟市场,老太太是每天去花鸟市场卖点自己手工做的小玩意儿,差不多下午三点再回家,带着草篮子是为经过菜市场的时候方便买菜。
两位老太太搭了6路公交车离开,剩下挎菜篮的老太太还等候在原地。
阿强吸引老太太注意力,蒋凌找准机会跳了进去。
老太太顿觉菜篮子一沉。
随后眯起眼细看,手掌在菜篮子摸索,接着左右瞧瞧,嚷嚷道:“谁把毛衣丢我篮子了?啊?谁的毛衣?”
感情是老花眼。
蒋凌叹气,也不知道老太太这眼神摆摊是赚了还是赔了。
这时候3路公交车来了,老太太顾不上找人,急急忙忙上车,蒋凌一路稳稳当当到了瑞璟雅苑小区,他趁着保安打哈欠的功夫溜进小区内部。
他没来过夏高远的家,但夏高远算是男女生心中校草级别的人物,备受关注,曾有个暗恋他的男生为了追求他专门跟踪过夏高远,在得不到回应后,心里扭曲,把夏高远的住址以及对方的诸多生活私事给爆了出来,当时闹得沸沸扬扬。
所以很多人知道他家在哪儿,只要他没搬家。
蒋凌找到c08栋,在偌大建筑的一楼玻璃门外等待,直到太阳西斜,他终于等来了一张熟面孔,但不是夏高远,而是1班的苗修杰。
苗修杰不住这儿,他是从外面来的,看见小狗忍不住蹲下来观察,但不敢摸,自言自语道:“可爱是可爱,但万一有细菌怎么办?”
“我又没让你摸,”蒋凌送他一记白眼。
“高远!”苗修杰忽然站起来,朝玻璃门内的人打招呼。
听到名字,蒋凌也扭头去看,冲着夏高远叫:“汪昂!”
夏高远从里面出来,看了眼蒋凌,对苗修杰道:“你怎么来了?”
“我想你嘛,”苗修杰主动粘上去,抱住夏高远的腰。
蒋凌微愣。
夏高远观察了下周围,道:“我不是说了,我要出去打篮球,让你别过来了吗?”
“你什么意思?”苗修杰变脸,“因为是我主动缠着你,非要你做我男朋友,我就低你一等是吗,还是说你心里只有蒋凌,可蒋凌已经死了,被砸成了稀巴烂,再好看的脸都是一滩烂泥了。”
本来蒋凌打算走了,既然夏高原有了新恋人,那就拜拜咯。
哪想,自己死了还要被人嚼舌根。
他瞪一眼苗修杰,要是能蹦到一米七,他绝对一爪子呼过去抓烂这张对他这个死者不敬的嘴。
“你有病吧,”夏高远皱眉,“人已经没了,还说这些干嘛。”
“我就是嫉妒,”苗修杰很直白。
“有什么好嫉妒的,”夏高远道,“我正式成为他男朋友才一天,一天而已,他就遇难了,我连个手都没摸到,你说你嫉妒什么?”
苗修杰心情好了,笑起来:“说真的,他真的没被人那个过吗?那么多人喜欢他,那么多人追他,而且他男朋友换了一打又一打,怎么可能没被碰过?”
“这就是你和他的不同,你谈对象恨不得马上把身体献出去,他谈男朋友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为什么要拿出身体,你以为他是白痴,被人玩烂了还会有人跟在他屁股后头跑吗?”
苗修杰:“所以,你追求他是为了胜负欲?”
夏高远:“有一半吧。”
听到此,蒋凌想骂一句狗男男,但最终没说出口,夏高远有胜负欲,自己有虚荣心,大家都有缺点,半斤八两。
正要走,只听苗修杰道:“高远,它好可爱啊,但是我怕有细菌,你帮我捉住它,我想要。”
蒋凌一惊,撒开爪子就要跑,但夏高远的动作很快,两个大步追上来捉住了他:“然后呢?”
苗修远挽住夏高远胳膊:“先带去绮梦会所,回头再洗,我爸是会所经理,我让他给我留了包厢唱歌,我还叫上了别的同学,现在过去正好,你也一起呗?”
蒋凌不挣扎了。
他记得付湛也去了会所,兜兜转转一大圈,回头还得找这个男人。
难道这就是他蒋凌的命?
第55章
蒋凌被带去了绮梦会所,就拴在大厅的前台处。
经理拧巴着眉头,左弯腰看蒋凌,右弯腰再看蒋凌,苗修杰拉他一把:“爸,你干嘛呢?”
经理:“我总觉得它有点眼熟。”
“眼熟什么眼熟,爸,你别看了,赶紧让服务员给我们送点果盘零食什么的,”苗修杰推着经理走。
经理一步三回头,他记得四少也带过一只小狗来会所,和这只还有点像,他不放心道:“你哪儿弄来的?会所门口?”
“来的路上,反正离这儿很远,”苗修杰可不敢说是男朋友家门口。
“别人家的狗,你就这么随便抱走了?”
“什么抱走,没人要,我捡的!”
经理又回头看一眼。
蒋凌已经没有刚出门时好看,脑袋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小裙子早脏了,从出门到瑞璟雅苑,一路走来四只爪子也弄得灰扑扑,和之前来会所时的光鲜不能说判若两狗,但也差距不小。
经理:应该不是同一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