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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枕下手机振动的声音将程危泠从诡异的梦境中惊醒,他坐起来抹了把脸,翻开枕头,摸出手机将闹钟按停。
  才凌晨6点半。
  外面天还没亮,雾蒙蒙的暗光中,窗玻璃上滑下细小的水珠,连续下了好几日的雨仍旧未停。
  做了一整夜的梦,睡着比不睡还累,程危泠干脆掀开被子起了床,一边翻着手机里的未读信息,一边朝浴室走去。
  宿舍里的另一张床上,他的舍友把被子裹得紧紧的呼呼大睡,一点也没有被吵醒的迹象。
  手机里除了同课题组的同学发来的新信息外,便是一些杂乱的广告消息。
  这已经是他和伏钟失去联系的第五年。
  他14岁前往异国他乡念书与伏钟分别时,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后来断断续续有着电话联系,而等程危泠年满18岁之后,就连短暂的电话也断了。
  他不是没有拨过伏钟的电话,但通话从来没有被接通过,每一次都是从等待接通到以冷冰冰的提示音结束。
  但尽管程危泠完全联系不上伏钟,他的学费和生活费总是按时到账——在钱这方面,伏钟倒是从未亏待过他。
  趁着时间还早,程危泠干脆冲了个澡。
  等程危泠收拾完自己出来,他的室友已经从酣睡中醒来,正抱着被子恹恹地坐在床上,配上刚睡醒的乱发,整个人一副颓废不堪的模样。
  这位舍友名叫拉维,是与c国相隔了大半个地球的d国人。本来是个无忧无虑的富二代,结果谈了个恋爱被家人棒打鸳鸯,于是干脆和女朋友一同离开d国,来到这里半工半读。谁知爱情没能维持上半年,便落得个一拍两散的结果,拉维偏偏又是个要强的人,硬是撑住了没问家里要钱,半工半读地在大学里读了下来。
  程危泠刚到c国时年纪尚小,再加上身在他乡,更是习惯了独来独往。直到某次去唐人街吃饭被偷了包,正巧遇上在饭店打工做服务生的拉维帮忙追回了财物,才有了异国的第一个朋友。
  到后来上了大学,为了省房租,两个人干脆在郊区的另一个校区宿舍申请了一间,平时蹭个校车上学,也还算方便。
  “你今天有课吗?”为了打理起来方便,程危泠的头发修剪得极短,用毛巾随便擦了擦便已半干。
  “没有,今天是打工日。”拉维抱着被子有气无力地回答,“刚忙完期中论文,就要去干活,我快被榨干了……”
  “我今天得去实验室泡一整天,搞定之后顺道去唐人街买点东西,等你下班一起回来?”
  程危泠将湿掉的毛巾搭在脖子上,走到衣柜前随手拎出一件灰色的t恤套在身上。拉维坐在床上撑着下巴看了半晌,末了颇为惋惜地感叹道,“程危泠,你怎么跟个中年已婚男人一样不修边幅。”
  “有吗?”程危泠又翻了条短裤出来换上,这才回头有些不解地看向拉维。
  “体恤短裤配拖鞋,从头到脚这一身全靠脸撑,难怪你单身到现在。”
  “老哥,我是去实验室搬砖,到了地方衣服一换,谁管你什么搭配不搭配。”
  将湿漉漉的毛巾扔回浴室的烘干架上,程危泠摸起书桌上的眼镜往脸上一架,又把背包往背上一甩,“我先去食堂吃饭了,你别又不吃早饭就去打工。”
  “知道了知道了。”拉维摆摆手。
  暑夏的炎热也到达不了的山涧深处,嶙峋高耸的岩石遮去了大半日色,古朴的木阁坐落在临水的苇草中,门前半盏残灯,随着微风轻轻摇曳。
  木阁的内里陈设古朴却并不简陋,内室的门前有半扇屏风,泛黄的丝绢上,一支断梅横卧其上。
  候在屏风前的女孩看着不过十三四岁的年纪,听见寂静许久的床榻传来一声低喘,立刻走上前去。
  梧桐木雕成的床榻上,沉睡数年的人睁开了眼睛。
  白色的长发随着起身的动作从肩上垂落下来,散在柔软的白色衣料上。眼前人如同古画上的一捧残雪,寥落地将要化去。
  直到眼前人抬眼看向她的眼瞳同样是一片混浊的灰白色,女孩忍不住惊呼出口,“殿君!”
  视野中好似蒙上一片散不去的浓雾,伏钟缓慢地眨了眨眼睛,却只能看见些许微弱的光亮。
  “……我睡了多久?”
  第5章
  与这座城市的其他地区相比,唐人街的夜晚总是更加热闹,灯火通明的老旧建筑和熟悉的乡音总让程危泠想起故乡。
  程危泠从公交车上下来的时候,天色将暗未暗,黑色的飞鸟发出悠长的鸣叫,从道旁的椴树间起飞,追逐着薄红的暮色而去。
  他踏着陈旧的石砖路向前走去,莫名地发现今天路上的行人少了很多。
  色彩斑斓的霓虹灯灯牌依然如旧,平常在此时仍然营业的店铺纷纷打烊。寂静中的灯火透出一丝莫名的凄凉。
  拉维打工的小饭店在唐人街背侧的后街上,要去到那里得穿过一栋老旧的居民楼。
  老式的建筑从设计上来说并不太顾及住客的隐私,狭窄的廊道形成回字形,从楼底抬头向上望去,就像是置身于幽深的井底。
  程危泠甫一踏进楼道,便被一股酸涩的腥味冲得眉头一皱——这股味道是如此的熟悉,数个小时前于梦中,闻见的正是这个味道。
  声控灯被脚步声唤亮,程危泠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通向二楼的阶梯。
  视线所及的二楼尽头,明黄色的封条封住了长廊尽处的房门。
  夜风顺着空旷的甬道缓缓流动,愈发浓郁的腥臭冲得程危泠几欲反胃,他不想多作任何停留,正要继续抬步尽快离开时,脚尖却踢到了一个小小的物件。
  程危泠蹲下身,只见地上是一个木质的化妆镜。
  雕刻精细的木料泛着细腻的光泽,看上去颇有年代感的样子,镜面裂开了一小半,一掌大小的玻璃反射着昏沉的灯光。程危泠猜想这大概是楼里住户的遗失物,说不定过一会儿失主便会前来寻找,于是拾起镜子,放在了一侧的信箱顶上之后,才继续快步离开。
  接到拉维的时候,时间已近晚上八点。程危泠记得自己下车的时候不过才快到七点,往常一刻钟的路程,这次好像走得格外久。
  因为附近的百货店都已经歇业,本想采购一点日用品的程危泠只好作罢,和拉维一起在打工的小饭店凑合了一顿简单的晚饭。
  拉维的前女友是一个华裔,但显然两人在一起的日子里,她并没有教会拉维如何使用筷子。
  程危泠看着拉维抓着筷子一下一下生硬地铲着米饭往嘴里送,硬生生把他给看乐了,“你干嘛不用勺子?”
  “啊?我筷子用得不对吗?”埋头干饭的拉维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程危泠。
  “……用得挺好的。”拉维穿着的白t胸口已经被热汗浸透,拿着筷子的手指上,还贴着几个创可贴,有些溃烂的水泡从创可贴边缘露出来,因为长时间洗碗在水里浸泡,伤口已经发白。程危泠看着他这副狼狈的样子,调笑的话也说不出口,干脆换了个话题,“今天唐人街是怎么了?我走过来的时候,看见沿路的商店都已经关门了。”
  “我在后厨忙了一整天,没来得及出去看。但是听一起打工的人说,貌似是附近那栋老楼里有个女人被他丈夫分shi了,听说死得特别惨,血溅了满屋,明明血腥味那么重,过了一个星期才被邻居报警发现。前几天警察和法医在她屋子里收拾了好久才把尸块都收拾出来运走。”拉维端起盘子,一边将剩下的宫保鸡丁刨进碗里,一边说道,“你今天从哪条路过来的?该不会是从那栋楼穿过来的吧?”
  “嗯。”程危泠点点头,“难怪那么大味。”
  “天哪……你胆子真够大的,那栋楼这几天可没什么外人敢去,就连住在那里的住户都是胆战心惊的。”正在一边打扫卫生的女服务生被两人的谈话吸引,停下手中活,忍不住搭腔,“那楼本来就破,都是些没什么钱的人才将就着住在那里,本来人就不多,白天也冷冷清清的。这下子出了这事,听说楼里的住户正在筹钱,想要请大师来做场法事。”
  “法事是什么?”突然冒出个新名词,拉维有些好奇。
  “类似于神父拿着十字架在棺材前念圣经。”程危泠挑了个直白的说法解释,由于表达过于清奇,惹得一旁的女服务生笑了起来。
  “哦哦,原来是这样。”拉维表示理解地点头,然后继续问,“那凶手抓到了吗?”
  “还没有,你们也知道,唐人街这边,就主道上安了几个摄像头监控,要是人从其他路溜走,根本捕捉不到。”女服务生回答,“不过嫌疑人倒是锁定了,是那女人的邻居提供的线索,说是事发前几日,女人的老公刚从国外到这边来看她,结果待了没多久,两人就起了争执,几乎每晚都能听见争吵砸东西的声音。”
  “当时邻居没有报警吗?”
  “没有。因为……那女人的职业有些不正当,她家里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人出没,邻居也怕惹上事,躲还来不及。再说,这样的事过去发生得不少,丈夫倾尽家当把妻子送出国,自己留在国内继续挣钱,却没想到即使拼命工作汇给妻子的钱也不够维持生计。流落异国加上语言不通,妻子只好出卖身体换取生活的费用。这样的事被终于来探亲的丈夫发现,免不了悲剧收场。好一点的情况就是两人分开老死不相往来,坏一点的情况,就是家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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