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也不太清楚。这几日晚上我起夜,总听见那间屋子窗户的玻璃在响,就好像是有人在拍打窗子一样。可能是晚上风太大了吧……”陈伯犹豫了一下,说道。
“晚上风大也正常。”伏钟笑了笑,“那我去收拾床铺了。”
后半夜,雨势渐渐地小了,窗檐滴落的水滴也变轻柔而缓慢。伏钟坐在床上,看着窗外浓郁如墨的夜色,接着昏暗的烛光翻着手里的旧书。
泛黄的书页上留着同样陈旧的墨迹,留下批注的人有一手锋芒毕露的字。
伏钟一眼认出这是自己的字,尽管他已经记不清是多久之前写下的了。
他的人生太过漫长,漫长到足够遗忘很多事情。
子夜的寂静中,没有关紧的窗户发出细小的扣响声,并有缓缓被推开之势。隐约的雨声中,伏钟听见有婴儿哭啼的声音,断断续续,却一直没有停止。
许是伏钟无意搭理的态度激到了敲窗的人,轻扣声逐渐变成指甲抓挠玻璃的声音,刺耳而令人不适。
“够了。”伏钟从床上爬起来,披起衬衣朝窗边走去。
随着窗户被推开,一阵水痕在窗台蔓延开来,先是一段浸水的红色衣料从上方垂了下来,然后是一双绣着金凤的秀鞋,层层叠叠的绸缎在湿透后呈现出血一样的色泽。
一具女子的躯体,便就这样悬挂在窗外。
“我今天已经警告过你一次了,识相点就滚远些。”
伏钟抬头看去,却见女子的头刚好被窗的顶框挡住,只能看见小半个翻着黑紫色的下巴,并不见真实面目。
自从现代火化普及,伏钟已经记不清自己上次看见僵尸是什么时候了。他今日之所以答应陈伯留宿,便是在黄昏时分于巷口看见了这具紫僵,没想到对方还真有胆子送上门来。
悬挂着的女尸仿佛犹豫了一下,但还是选择一动不动地留在原地。
故去之人口不能言,打起交道来真的麻烦不已。伏钟的手指在窗框上不耐烦地敲了敲,“不害人?有所求?”
听到他的话,女尸隐没在嫁衣中的手抬了起来,遥遥指向一个方向。
伏钟看了眼那干枯泛黑的尖锐手指所指向的方向,叹了口气,“孩子?”
似是感应到二者的交流,雨声中,婴孩的哭声愈发凄厉。
第2章
年关将至,沉寂了一年的老城开始变得热闹起来,街上年轻的面孔变得更多,小孩子也变得多了起来。
伏钟拎着几袋年货走到停车场,开了车门正要将手中的重物丢到副座上,却看见副座上早坐了一人。
来人一袭红衣红发,连朝着伏钟看过来的眼瞳都是烈焰一般的赤红,即使是身处光线昏暗的地下车库,浑身也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金色光晕。
“沈年,离除夕还有半日,这次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今年轮到我哥,所以就提前来看你了。”
待伏钟将东西放到车后座,坐进了驾驶位,沈年皱起眉,以审视的目光打量了伏钟好几圈。
“阿鸾,你去了哪里?身上一股黑气散都散不去。”
伏钟正要回答,却看见停在对面的车上下来一家三口,戴着虎头帽的幼小孩子被父亲抱起来骑在肩膀上,胖胖的小手紧紧攥着一个红包,开心地笑着。
“我忘记买红包了。”伏钟没有回答沈年的问题,反倒是自言自语地说到。
“红包?”沈年疑惑地看了看逐渐走远的那家人,又扭头回来不解地继续盯着伏钟,“你家哪来的小孩?”
“等会儿和你解释,我先去买红包,你在这等我一下。”
伏钟取下系好的安全带,正要推门下车,却被沈年一把抓住手臂,随即只见沈年另一只手轻轻一划,一个烫金的红色纸封便出现在沈年指间。
“哪用得着这么麻烦,我这不现成的,拿着。”
好友还是一如既往地不拘小节,伏钟道了个谢便收下,只是拿到手中时略微一振,红包上烫金的纹样便散下一层金粉,萦绕的光芒顿时黯淡了不少,“多谢。只是孩子还小,担不住这么重的福运。”
沈年和他的兄长沈夕正是传说中的年兽,从洪荒到现今,是人间少有的未从传说中淡去身影的瑞兽。
“还真有小崽子了?你生的?”沈年的眼睛顿时瞪大了,本来就长得显小,这下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好奇宝宝。
伏钟无奈地摇了摇头,重新系上安全带,发动了车,“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雄鸟不会下蛋。”
由于沈年过于热情,沉甸甸的几袋子年货分了一半到沈年手里,伏钟拎着剩下的一半,带着沈年踏上昏暗的楼道台阶,站到自己家门前,掏出钥匙开门。
“不都说鸟族喜好光明奢靡吗,怎么就你一个老待着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真是个怪胎。”沈年跟在伏钟后面,打量着四周,嘟嘟囔囔一阵吐槽。
“过段时间会换个好点的环境,等小朋友长大一点。”
伏钟开了门锁,刚推开门,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像炮弹一样像他射来,不顾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还拎着重物,跳起来抱着他的脖子变不肯下来。
不过4、5岁的小孩子黏黏糊糊地挂在伏钟身上磨叽了一会儿,这才发现伏钟的身后还有一个人,于是环着伏钟脖颈的小手臂圈得更紧了一些,颇有些敌意地等着沈年。
小孩子下手没有轻重,这用力一勒,差点把伏钟勒得背过气去,有些苍白的后颈皮肤上顿时现出一片红痕。
伏钟将手中的钥匙丢在玄关的鞋柜上,又放下拎着的重物,这才腾出一只手托住小孩软软的屁股,减轻了脖颈上的压力,将人抱了起来。
“危泠,不要调皮,叫沈年哥哥。”
“沈年哥哥好!”小朋友趴在伏钟肩上,又怯怯地看了看沈年,确定对方没有敌意后,脆生生地问好。
“哥哥?”沈年跟着进门换好鞋,打量着伏钟怀里的小孩,打趣道,“阿鸾,这辈分是不是乱了?”
“说了多少遍,我不会生孩子。这是程危泠,是故人托我照顾的孩子。”
眼前的青年相貌平平,但整个人都气质恰到好处的气质使他凭添一份与他人相异的感觉来。
沈年在很久很久以前见过伏钟的真实相貌。
这世间仅剩的一只青鸾有着雌雄莫辨的美貌,像是春寒里浸着融雪的初柳,看上去温润柔和,眉眼间却带着料峭的冷意。
而被伏钟抱着的小孩则是另一个极端的浓眉大眼,即使还没有长开,沈年也能猜到待十载之后多半是一个俊朗的少年。
——这倒是和记忆中的另一人相去甚远。
守岁的过程对于年纪尚小的程危泠来说有些太过漫长,新年鞭炮声也没能吵醒他。
瘦小的身影缩在沙发一角,身上盖着厚厚的羊毛毯,伏钟担心他冷,在一旁还放了一个小小的烤火炉。
室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这个地方冬日的气候并不算寒冷,如此便已经算得上是丰年瑞雪。
伏钟和沈年二人坐在铺着软毯的飘窗上,温了一壶酒对酌。
“他并不是普通的小孩对吧?”沈年抿了一口酒,忍不住开口问道。
“是。”在好友面前,伏钟倒也并不回避,“他的母亲是在死后才产下他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尸液中浸泡了整整七日,尸毒入体,成了算不上生也算不上死的怪物。”
“我见过这样诞生的孩子,都不可能像他这样……怎么说,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小孩子。”
“普通人的幼儿尚且需要双亲的抚育才能摆脱野兽习性,何况是尸生子。”伏钟的目光遥遥投向沙发上酣睡的程危泠,“但他真的很乖,哪怕因为畏光只能待在这昏暗的房子里,每天只能等着我晚上回家陪他几个小时,他也从来没有哭闹淘气过。”
修长的指尖轻轻敲在温热的酒杯上,伏钟露出淡淡的笑意。
“可能是我孤独得太久了,养这么一只小狗,倒也感觉不错。”
第3章
程危泠的认知中,一切都事物都很模糊。
在他年幼而孤独的世界里,门和窗是他难得有清晰概念的两样事物。
伏钟会自门中归来,也会从门离开。这是程危泠所感知的门,只和一人有关。
而窗不一样。
窗内意味着安全,因为阳光会灼痛他的皮肤。
窗外则是他所好奇的世界,傍晚时分的时候趴在窗台上,便能看见楼下有一些和他年纪相仿的孩子在草坪上嬉闹。
孩子们吵闹的话语程危泠大多都听不懂,但他却感到羡慕。
要是我也能像他们这样自由自在地出去玩就好了。
程危泠看得入神,小手忍不住探出了窗外,待剧烈的疼痛让他回国神来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伏钟的叮嘱来。
黄昏时的日光虽然微弱,但仍然能对他造成不小的伤害。
手背嫩白的皮肤裂开一道道深红的伤口,程危泠委委屈屈地把手缩回来,从窗台上跳下来,回到昏暗的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