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轻轻吸了一口气:“若是几月不曾落雨,山中又怎么可能长得出蘑菇,换言之,当日让蜀州百姓撑下去的恐怕并非是真的蘑菇,而是某种长的和蘑菇很像,吃起来味道也很鲜美的东西……”
事到如今曹野已然明白,为何许多蜀州百姓明明不进油水却对肉仙如此痴狂。
这一切的开始,便是十七年前的那场饥荒。
大灾之中,连官差的马匹都能被劫去杀来吃,可见当时的百姓早已饿红了眼,在山中的野草树皮都被吃干净后,留给他们的选择其实也只有一个。
岁大饥,人相食。
曹野幼时在书中读来的这六字,如今想来却只让人心惊万分。
若非到万不得已,人又怎么会想去吃自己的同胞?
古有百姓析骸而爨,易子而食,图的也无非是个心理安慰,毕竟,人一旦踏过那条戒律,心智便很容易溃散,或许不久就疯了。
为了活下去,深陷绝境的饥民们必须要想出办法,故而,他们才会将人肉想成是山间长出的肉菇,用其相似的外表来麻痹自己,一直到灾年过去。
然而,人心却不同于干涸的大地,不会因为饥荒过去就迅速合拢。那些曾经吃过人的蜀州百姓们虽然活了下来,但从今往后,却是再也沾不了半点荤腥,甚至在他们家中还有戒律,不但老人不能吃肉,新生的孩童也不能,他们日复一日折磨自己,只为了赎清当年那一口肉汤的罪过。
恐怕,也正是因为这种畸形的传统,给长生教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毕竟,经历过十七年前灾荒的老人也就算了,要指望家中不知秘辛的后人遵循当年定下的戒律,这显然有违人性。
蜀州百姓也便在此时想出了一个替代品。
肉仙。
说来讽刺,十七年前,百姓们为活下去,将血肉想成是肉仙,而如今太平盛世,他们为了赎清罪孽,却又要将肉仙想成是血肉。
因为肉仙滋味鲜美,样子又与寻常餐桌上能见到的肉食十分接近,故而,在家中后辈实在嘴馋时,这些遵循戒律的蜀州百姓便会花重金买来肉仙以打牙祭。
久而久之,此事不知怎么流传了出去,有人也因此知晓了蜀州肉仙的价值,并想着以此敛财。
后头的事情,便不那么难想了。
孔雀脸色难看至极:“肉仙本来就有毒性,身体虚弱之人便更容易中招,而那些人因为常年吃得清汤寡水,本就罹患不足之症,吃了肉仙后一旦中毒便会深陷幻觉……这些人常年不进油水,或许日思夜想就是想吃一口肉,若是此时失了理智,那自然是什么肉都吃了……”
至此,肉仙导致人发狂的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只是,蜀州百姓和肉仙的渊源极深,便是时不时有人吃肉仙发狂,当地人也依旧会买肉仙来吃,而此事后被长生教利用,将肉仙美化成了神火将军仙蜕,自称得神火真传,垄断了蜀州的肉仙供应。
而于那些本就有苦难言的百姓而言,原先肉仙只是替代肉品的不祥之物,如今却成了能叫人不老不死的无根肉,虽然价格因此翻了几番,但至少,他们可以正大光明说自己是信教之人,不用再为当年之事百般遮掩了。
南天烛恍然大悟:“也难怪,蜀州百姓这么轻易就相信了长生教的鬼话……毕竟这对他们而言也是一种自我安慰,一旦肉仙成了神物,他们便可说服自己,吃肉仙并不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而是为了长生……”
一旦想通此节,先前隐藏在水面下的脉络便变得无比清晰,勾娘道:“那长生教教主先吸引了无数本就沉迷肉仙的蜀州百姓入教,再以此让更多人相信,肉仙确实是无根肉,只是……”
“只是,对于那些后入教的人而言,他们又是凭什么相信肉仙呢?”
曹野早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先前他去蜀州州署,那徐知州分明不是本地人,但却和那些蜀州的长生教徒一模一样……总不会是耳濡目染,也跟着开始不吃荤腥了吧?
不对。
曹野这时忽想起那日他在花厅,分明徐知州摆出的宴席上就有肉菜,但不知为何,那知州看起来却依旧是两颊深凹,面黄肌瘦,看起来对肉仙的狂热,比起那些蜀州当地百姓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众人陷入沉思之际,南天烛忽然说道:“你这么一说我忽然想到,先前在长生教中,教主的肉仙并不是摆放在一处,而且闻起来味道还有些不一样。”
此话先前南天烛便说过,但众人都没在意,可如今想来,那些后来的教众根本没有蜀州百姓当地的戒律,又如何会对肉仙成瘾?
答案显而易见。
长生教给那些后来教徒所吃肉仙,恐怕是不一样的。
孔雀皱眉:“味道不一样?那你拿的是哪一种?”
南天烛撇撇嘴:“我又不傻,当然是看起来贵的那一种啊!我拿的肉仙都是他房里的,藏在柜子深处,一看就很精贵,至于另外一种,他经常放在明面上,而且闻起来味道很奇怪,有点腥,还有药草的气味,我最开始还以为,那是新鲜的肉仙才会有的味道。
一瞬间,一种不祥预感涌上曹野的心头。
他后知后觉,肉仙本就精贵,生长在蜀州的悬崖峭壁上,又如何能有那么大产量,足以让长生教主随手赏赐给一众教徒?
想到这儿,曹野手心里不由沁出些微冷汗,而他望向碗中淡红色的肉仙,犹豫半晌,终是说道:“我现在觉得那个宅子里还有些别的秘密……我们可能,得想办法回去一趟。”
第13章
本来在曹野设想中,此去长生教只要他与勾娘二人就可以了,毕竟,人多目标大,以勾娘的身手,也实在很难护住三个人。
然而,听闻他要回去,南天烛二话不说便要同往,而孔雀见状自是不甘示弱,竟也硬着头皮说要回去,只让曹野哭笑不得。
“我还从没见过人上赶着要往火坑里跳。”
他先看看南天烛:“你一个叛出教门的假圣子,回去干什么?等着教主跟你算账吗?”
对此,南天烛叉着腰回答得飞快:“那当然是要拿回我这两个月的报酬啦!先前偷的那些肉仙,大半丢了不说,剩下这些也不一定能出手,我在那儿白白给人当圣子当了两个月,天天喝菜汤,腰都饿瘦了!这要是还拿不回本,我岂不是白饿了?”
曹野:“……”
认识这些时日,他早已看出,南天烛这丫头过去也不知过的是什么苦日子,爱财如命,先前撒那一大把肉仙,南天烛心疼得一晚上没睡觉,如今自然是不会错过这个去“抄家”的好机会了。
他想到这儿,不由无奈叹气,又转向孔雀:“那你呢?和我一样不通武艺,还不像小蜡烛轻功了得,你去干什么?还打算再被抓进一次地牢吗?”
“我……”
孔雀被问得一时语塞,但很快反应过来:“那伙人先前害我吃那么大亏,我当然不能放过他们!再说了,你这个病秧子一只脚都踏进棺材了还跑去凑热闹,我身体比牛还壮有什么不能去的?去了还能多照看你,免的你关键时刻掉链子,到时候还要指望人家姑娘家把你扛回来。”
曹野:“…………”
他本来还想挣扎一下,结果勾娘却也按住他,说道:“你要是死了,我拿不到工钱,所以还是带他去吧。我护住你们三人也没什么,但你要是在外头发病,我可救不了你。”
这么一说,孔雀漂亮的脸上登时露出得意的微笑,然而尾巴才刚翘起来,却听勾娘又道:“不过,小孔雀你得换身衣服,穿着这拖累人的衣服,只怕我到时都来不及救你。”
“什么?”
孔雀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翠绿的外袍,似是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又道:“要不我换个素点儿的?他们长生教不是喜欢穿一身白吗?”
闻言,勾娘却是二话不说,上来一把将他大开的前襟合拢,微笑道:“你穿成这样,如同一只到处开屏的孔雀,走在大街上都免不了惹人注意,更别说还要潜入长生教……我给你两个选择,自己换,又或是我现在把你剥光,然后拿东家的衣服帮你换,自己选吧?”
勾娘的声音无比温柔,但显然以她雷厉风行的性子,此话必是说到做到。
至此,曹野再忍不住,和南天烛笑成一团。
而孔雀憋得整个脖子都红了,在勾娘的棒槌面前却发作不得,半晌也只得气呼呼地去换了一身行头,从上到下裹得严严实实,这才算是过关。
一切准备妥当,众人趁着夜色,行小路上山。
据南天烛说,除了那日他们出逃的小门,山上的大宅其实还有好几处偏门,虽然平时也有人把守,但大多是些病怏怏的教徒,到了晚上就打瞌睡,她先前当圣子时,因为嘴馋,没少晚上从偏门溜出去,到野地里打野味吃。
依照南天烛的记忆,四人找到一处偏僻的入口,隔着还有三四米,南天烛吸了吸鼻子,轻声道:“运气不错,有酒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