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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室(作者:佛衣归林) 第27节

  见他不说话,林秀秀试探的说:“给我五十两银子?”
  不怪她要银子,他刚才不说借钱,她还想不到报答的事。
  五十两而已,霍珩想都没想就点头,“可以。”
  -
  雨过天晴,阳光的味道格外温暖。林秀秀早起把院子收拾一遍,把衣服被褥拿出来晒,不想浪费这么好的天气。
  随后又去霍珩房间,“王大哥,你醒了没有。”
  霍珩懒懒的嗯了声,嗓音是刚醒的低哑,他没睁眼,想翻身继续睡,谁知她过来就拿走被褥。
  “天气好,我先拿出去晒晒。”
  身上一空,霍珩吓了一跳,连忙侧身,挡住高耸的部位。他脸色尴尬的发热,回头瞅了她一眼,表情无奈。
  白日温度不低,所以他躺着也不觉得冷,在床上无聊躺了会,脑子又昏昏沉沉犯困。
  迷糊间听见外边一阵响动,不知她又在做什么,霍珩不管,闭着眼睛不想起来。
  过了片刻,门口又传来动静,就贴着他耳边,吵得很。霍珩不得不睁眼看看,一看又让他一愣。只见杨大哥搬了梯子过来,人就站在梯子上,居高临下的注视他,咧着嘴角笑。
  “表哥醒了。”
  霍珩坐起来,上下打量眼,问他:“你做什么?”
  杨大哥晃了晃手里的一块蓝布,“秀秀说给房间装个帘子,方便点。”
  霍珩一阵语塞,这就是她想的办法?
  男人头疼,又不好说什么,便默认了。但她不能找个好看点的布,蓝色的不大好看。
  杨大哥在两边钉钉子,从中拉了一条绳子,就这样把帘子装上。
  “诶,表哥,你之前做什么生意的?”
  “卖茶叶。”他随口说的。
  “生意怎么样?”
  杨家夫妇性格差不多,健谈,和谁都能聊几句。
  “不怎么样。”
  杨大哥点头附和,“生意难做,能养活家就不错了。”
  平头百姓,别想一步登天,是发不了财的。
  霍珩陪着聊几句,完全是敷衍的,杨大哥也不计较,帘子装好就搬着梯子出去。和林秀秀在外边聊天。
  霍珩盯着帘子看,这下是听得见声音,看不着人了。
  “杨大哥,我咸菜腌好了,拿点回去,我跟杨大嫂说了。”
  外边两人还没说完。
  “那成。”
  霍珩偏头,听见她进门,又出门,帘子来回晃动,就是看不见她的人。他竟然有点不习惯,空落落的。
  下午林秀秀收了被子回来,被子上一股阳光的味道,格外好闻。
  他靠在一旁喝茶,看她整理好撩开帘子出去,那道帘子隔开他的视线,茶也变了味。
  夜晚,屋内安静,蓝色帘子上映着橘黄的光,微微跳动。霍珩知道她没睡,在做衣裳,但是他看不到,奇怪的是,她认真的模样,婉约的面庞,竟然映在他脑海里,纵然看不见人,也能想象出来。
  他被自己的异样顿住,立马收敛眼神,垂眸
  沉思。须臾,他抬头,眼中清明,似乎接受自己微妙的变化。
  再看那道帘子,竟觉得十分碍眼。
  -
  林秀秀一觉起来,开门就看见躺在地上的蓝色布料,她咦了声:“怎么掉了?”
  早就起床的男人回了句:“昨晚风大,吹掉了吧。”
  “不会吧。”昨晚哪来的风,再说什么样的大风能把帘子吹落,门关的紧紧的。
  霍珩不以为意,“掉了就罢了,就这样。”
  “回头让杨大哥再来一趟。”
  男人看她眼,表情奇怪。
  早饭后,林秀秀准备出门,问他:“我要出门一趟,你有要带的东西吗?”
  “去哪?”
  她别别扭扭的不说,只觉得他这两天话多,总是问东问西的,管的宽。
  “有点事。”
  “什么事?”
  林秀秀还是不说:“要是我回来晚了,把衣服收一下。”
  霍珩从屋里出来,从头到脚扫了眼,目光落在她肚子上,怎么感觉肚子又大了?也是,她吃的也多。
  “早点回来,自己收。”
  林秀秀撇嘴,不想给他带东西了。
  她扭头就走,霍珩就在背后盯着瞧,然后眼睛看向外边的衣服,有点困惑。
  收衣服,她的肚兜要不要收?
  第25章
  025“怎么样?喜欢吗?”……
  光线温柔,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风佛过,女子抬手撩撩侧脸的发露出娇美白皙的面庞。她垂着头走路,偶尔抬头扫视四周,十分警惕低调。
  林秀秀许久没来南街,这儿倒是一如既往的热闹繁华,她往南街尾瞅了眼,没看见吴田,稍微松口气。她害怕遇见熟人,因为肚子大了,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所以她不想碰见老家的人。
  今日出门是个好日子,希望是这样。
  林秀秀打算去听潮巷,打听下康伯的事,顺便问问她走后有没有人来找过她。
  走到听潮巷口,便见方夫人提桶从屋内出来,林秀秀惊喜,提着裙摆正要靠近,又见方夫人的儿子出来,追上她的身影,大声嚷嚷:“娘,你就把隔壁那娘子的踪迹告诉我,有五十两银子呢。”
  林秀秀脚步顿住,脸上的表情也难看,她躲在一旁,听见方夫人说:“都说了不知道,那天跑了就没见过。”
  方夫人气冲冲的说了句,倒了桶里的脏水就进屋,他儿子跟在后边进去,嘴里唠叨个没完。
  “她没回来过?娘,你别骗我,我可是你亲儿子。”
  方夫人后面说了什么,林秀秀没听清,单是刚才说的几句话,足够林秀秀认清眼下的状况。方夫人是个热心的,她的儿子就未必了,人性如此,为了金钱,任何事都有可能做。
  林秀秀低头从巷口进去,按照她以往的性子,遇见熟人定然会礼貌打招呼,可现在,还是保命要紧。许久没来这边,人心变没变谁也说不准。
  她低头走,装扮和普通妇人并无区别,一路走来,倒是无人发现。快到之前住的小院时,林秀秀步子微顿,身体也紧紧绷着,神情黯然。
  她的肌肤白如雪,未施粉黛,却比上了妆还好看,自有一股清丽明媚。
  林秀秀伸长脖子看,昔日住的小院此刻成了废墟,烧焦的痕迹还在,那些瓦片碎石被人搬走了许多,显得更破败。
  她站在原地看了半刻,眼眶酸涩,直到身后有人经过,说起了这事。
  “这院子之前烧死了人,听说是得罪了谁,才遭此毒手。”
  另外一人忙问:“得罪谁了?这么狠。”
  “谁知道啊,我也是听旁人说的,快走快走。”
  林秀秀低头扫了那两人一眼,声音渐远,最后一句也听得清晰,“这地方如今也晦气了。”
  林秀秀听了心里不是滋味,这地方才不晦气呢,有她美好的回忆。
  避免旁人觉得奇怪,林秀秀站着看了半响就走了,本来想找方夫人打探消息的,现在看来是不成了,怕是不止一两个人在这里盯着。还是勤快些,让杨大哥打探庆芳楼在哪,尽快找到康伯才是。
  林秀秀离开听潮巷,步子沉重,没有来时的欢快,不知不觉走到南街,熟悉的店铺,熟悉的叫卖。她仰头叹息,暂时放下心底的石头,步子忽然轻了些许。
  既然来了一趟,就顺便买点东西回去,她去布庄挑了一块好料子,给孩子做衣裳,又买了点零嘴,晚上饿的时候可以吃。
  路过书肆的时候,林秀秀脚步停下,往里看了看,家里那位无聊得很,要不要买几本书给他打发时间?
  念头刚起,她便摇头打消,算了,不买,她不识字,万一没买好,反而惹他笑话,多丢脸。
  林秀秀抬脚往前走,下一刻,又往后退,再次往书肆瞧,罢了,还是买两本吧,顺便买点笔墨纸砚,他要是写信给家里,也方便点。
  这般想着,林秀秀便一脚跨进书肆的门,在里边转悠了两圈,直到伙计发现她,过来搭话。
  “姑娘,买点什么?”
  “买两本书。”
  伙计热情的点头,然后推荐了几本有趣的书,林秀秀没买过书,既然伙计推荐了,就买了几本。从书肆出来,已经是一炷香后。
  抱着买的东西,林秀秀高兴不少,低头看了眼,更欢喜了。
  此时在她身后不远处,一双浑浊的眼睛紧紧盯着她,林秀秀浑然不知,继续往前走。走了一大段路,她感觉不自在,总觉得背后有人盯着她,而且那种眼神,是不怀好意的那种。
  她颦眉,脚步放慢,猛地回头看一眼,街道宽阔,人群熙攘,并无异常,是她的错觉吗?
  手臂抱紧怀里的东西,步履下意识加快,后背泛起鸡皮疙瘩,难受得紧,唯有快点到家才安全。
  边走边回头,将近午时才回到李家村。进门前,她四处看,没有陌生人和特别的地方,这才放心进门。
  院门矮小,挡不住整个人,她的倩影刚进院子,藏在暗处的人就冒头。
  “死丫头,终于找到你了。”
  -
  霍珩等了一上午,饿的肚子咕咕叫,在简陋的厨房转了圈,想自己做饭吃,可看着锅碗瓢盆,眉头皱了半天没抚平。他连生活都生疏,谈何做饭,想了半刻,霍珩决定饿着,饿一顿而已,死不了。
  林秀秀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他在猛喝水,看见她的那刻,眼睛都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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