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方惠瞪了一眼被告席上的顾辛,顾辛却一脸冷漠。方惠说:“顾辛说我女儿这么大了还尿裤子,不是好孩子,我呸,孩子要不是被他给吓坏了,怎么会总尿裤子!”
“我带女儿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的一条腿断了,被人活活打断的!手指上、耳朵上有严重的烫伤,加上体重很轻、贫血、营养不良,显然经常不能吃饱,根本就是被人虐待了!”
“我在医院哭得稀里哗啦,赶紧把妙妙接回自己身边。妙妙说,顾辛确实打她,而且不止一次!后来,我听认识的一个医生说,有些变态就是喜欢虐待小孩,顾辛就是这种变态!”
方惠说完,简疏文拿出当年的报纸,说道:“这份报纸也刊登了顾辛虐童并因此受罚的新闻。当年关孜孜身上也发现了大量受虐待的痕迹,被告顾辛有严重的虐童前科,甚至是虐童癖,在顾辛的亲生女儿被接走后,为了满足自己的虐童癖,顾辛又盯上了无辜女孩关孜孜,将其引诱至家里,虐待致死。”
对方律师周祁遇辩驳道:“我当事人虐待女儿跟关孜孜被杀案是两件事,我当事人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深深地忏悔过了,这件事与本案无关,没有必要在法庭上提出来,浪费大家的时间。”
第188章 记不清
简疏文看着周祁遇,笑眯眯地问他:“周律师,如果一个房间里只有你抽菸,有一天别人走进房间闻到烟味,认为是你抽菸的概率最大,有什么问题吗?”
简疏文不急不缓地列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前科,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简疏文盘问被告:“被告,你曾因虐待女儿受到法律的惩罚,受罚后是真的忏悔了吗?”
顾辛昂起下巴,不屑道:“当然。”
“向你女儿忏悔了吗?”
“当然。”
“被告,你是不是一个不诚实的人?回答我是或不是。”
“不是。”
“哦。你刚才说自己向女儿忏悔了,这不对吧?你前妻和你女儿都告诉我,这么多年你从未亲口跟女儿说过一句对不起,这怎么能叫忏悔?被告,你为什么要在法庭上撒谎?”
顾辛刚想说什么,简疏文立即抢先说道:“被告,你是个不诚实的人。”接着,简疏文面向审判席,振振有词地说:“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被告在法庭上有虚假陈述的行为,我恳请各位谨慎考虑被告的证词。”
接着,郁警官作为证人再次出庭。
郁警官再次陈述警方的调查结果,他说,顾辛一直都是警方的重点嫌疑人,并再次提及两个关键证据——顾辛的指纹和头发。
周祁遇说:“上一次我就说得很清楚,关孜孜身上有我当事人的指纹和头发,只能证明我当事人接触过关孜孜,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有杀人行为。原告方的证据根本就不充足。”
简疏文继续盘问被告:“被告,你的律师说你接触过关孜孜,是不是?”
顾辛说:“是,但我没杀她。”
“那请你详细描述一下你接触关孜孜的全过程,包括起因、经过、结尾。”
“都过去二十几年了,我哪记得清?”
“是记不清还是来不及编啊?”
周祁遇反驳:“反对原告律师攻击我当事人。”
审判长纪潜看向顾辛,说道:“被告,请你尽量回忆。”
顾辛开口道:“我记得那时我在公园散步,看到那个小女孩一个人在路边,旁边没有大人,她看着路边卖糖葫芦的小贩流口水,我猜她是想吃糖葫芦,但是没有钱,于是我善心大发,买了一串糖葫芦给她吃,买完之后我就走了,后面发生了什么,她被谁带走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简疏文问:“被告,你看到关孜孜的时候,她身上有没有受伤?”
“没有。”
“一点都没有?”
“一点都没有。”
“确定?”
“确定。”
“哦。你的指纹和头发是在买糖葫芦给关孜孜的时候,不小心留在关孜孜身上的,是不是?”
“是。”
“头发好理解,可能低头的时候一不小心掉了,黏在关孜孜衣服上,但指纹是留在人家银镯子上的,你为什么会去摸人家戴在手上的银镯子呢?”
“我觉得那个镯子很好看,就摸了一下。怎么,犯法吗?”顾辛很横。
“不犯法。那你摸她镯子的时候,手上有没有沾什么东西?”
“没有。”
“确定?”
“确定。”
简疏文转头问郁方正:“证人,这个案子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调查,你最清楚案件细节,你来告诉被告,关孜孜镯子上的指纹是个什么情况。”
郁方正说:“我们在关孜孜镯子上找到的是一枚血指纹,血是关孜孜本人的血,但指纹不是关孜孜的,是顾辛的。”
简疏文质问顾辛:“也就是说你在碰到关孜孜的银镯子的时候,手上沾了关孜孜的血,才会留下一枚血指纹,而你刚才却说当时你手上什么也没沾。被告,你为什么又在法庭上撒谎?”
顾辛慌了一下,连忙补救:“哦……不是这样的,我记错了,是我记错了……我摸她镯子的时候手上确实沾了东西,她当时手臂受伤了,在流血,我去买创口贴帮她粘贴,不小心手指上沾了她的血。”
简疏文马上反驳:“是吗?可是刚才你明明非常肯定地说,你见到关孜孜的时候,她身上没有受伤,哪来的伤口?被告,你怎么又撒谎。”
见顾辛慌了神,周祁遇马上说:“审判长,各位审判员,由于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二年,再加上我当事人年纪大了,很多事情他已经记不清了,记忆出错是很正常的事,希望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能够理解。”
顾辛跟着道:“对,我老了,很多东西实在记不清了。”
第189章 怎么写
简疏文继续追问为什么指印上带血,顾辛支支吾吾,只说自己年纪大了,时间过得太久了,记不清了。
顾辛的回答漏洞百出,审判席上的合议庭成员都露出不认可的表情。
下一个证人出场,是时桐提到的王老板,简疏文联系到了他。
王老板复述了顾辛吹牛时说的话,当时几个人在洗浴中心吹嘘自己做过最爽的事,顾辛说他踩过小女孩的头,踩的时候感觉特别爽,踩完又把小女孩的脑袋摁进水里,感觉更爽了。
周祁遇盘问证人:“证人,当时在场的只有你和我当事人两个人吗?”
“不是,总共有四个人。”
“当时的聊天氛围是怎样的?严肃?认真?还是随意,放松?”
“在洗浴中心吹牛,当然是随意放松咯。”
周祁遇说:“这段话发生的背景是在洗浴中心,大家都在吹牛,谈话的气氛随意放松,所以就算我当事人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在当时的氛围下,我当事人也会吹这样的牛。这种不严谨的闲聊内容是不能当证词的。闲聊内容它不是事实,没有人能保证自己在跟人聊天时从不吹牛、撒谎,一直说实话。我认为,该证人的证词不能揭露事实,没有参考价值。”
顾辛也说:“对,我只是在吹牛而已,说的都不是真的。”
证人席上的王老板耸了耸肩,“我只是说我当时听到的,我又没说他说的是事实。”
简疏文问王老板:“证人,请你描述一下被告说这些话时的表情和语气。”
王老板回忆了一下,说出四个字:“得意洋洋。”
简疏文立即说:“被告说他踩了一个小女孩的头,把一个小女孩的脑袋摁进水里,他在描述这么可怕的一件事时,表情和语气居然是得意洋洋?这是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事吗?”
原告席上关军拳头紧握,吴丹桂掩嘴哭泣。
简疏文质问顾辛:“被告,你虐杀一个无辜孩子,潜逃二十几年,不仅毫无忏悔,甚至把虐杀过程当成谈资在别人面前吹嘘,你认不认罪?”
“不认!”顾辛瞪大眼睛,大声说,“我说那些话只是喝多了说胡话而已!”
简疏文转头问证人席上的王老板:“证人,当时你们是否饮酒?”
王老板摇头,“没有。”
简疏文露出对顾辛失望的表情,“被告,你怎么又撒谎?三番两次撒谎,有什么意思?认罪吧!”
周祁遇打断道:“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原告律师屡次对我当事人进行引导型提问,必须马上制止!”
简疏文不理会周祁遇,继续盘问顾辛:“被告,你在洗浴中心‘吹牛’说把小女孩的头摁进水里很爽,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不是你亲自这么做过?”
“没有,只是当时在洗浴中心,洗浴中心有很多水,我就想到了水……”
“你又撒谎。”简疏文打断了他。
简疏文举起一份证据,这份证据是当年关孜孜的尸检报告。简疏文说:“尸检报告里写到,关孜孜的真正死因是溺亡。所以你不是在吹牛,你是真的溺死了关孜孜,才会说那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