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不行,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给她,让她小心石观音!
想着他顾不得自己的爱马,就要纵身用轻功离开。但刚刚动身,就被一道劲风给打了下来!
打他下来的正是那撑伞的女子,她巧笑倩兮的看着苏少英,容颜无比动人,他却好似看到了最可怕的魔鬼一样,眼里满是憎恶。
“你不想知道我的名字吗?我可是师父最看重的第一个爱徒呢!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做燕无殇。”女子笑吟吟的看着他,躲开了他咬着牙刺来的一剑。
她突然摆出了几个姿势,像是舞蹈一样,极其的美丽柔婉,动人至极。
“看看我的武功,这可是师父亲自传授的,美不美?它有个名字叫做……男人见不得!”
夕阳下,古道边,白马长长的嘶鸣起来。
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匹马,不知所措的踏着蹄子,再也找不见它的主人了。
扑棱棱——
翌日清晨,季妃红突然听到外面响起了鸟儿的振翅声,还有陆小凤的声音:“鸽兄你怎么来了?是楚兄传什么讯息给我们了么?”
第107章 去找他吧
季妃红推开窗, 顿时便看到陆小凤站在树下,手臂上停着一只风尘仆仆的鸽子。
“陆小凤,哪儿来的鸽子啊?”
陆小凤转身看向她, 阳光亮晶晶的洒在他朝气蓬勃的俊脸上:“是楚兄那边飞来的鸽子呢,我们分别的时候,就约好了的。”
季妃红:“我怎么完全不知道啊?”
陆小凤冲着她眨了眨眼:“这是男人之间的秘密。”
季妃红朝他翻了个白眼, 惹得他哈哈大笑起来。
“好了好了, 我们来看看楚兄传来的消息吧……”陆小凤取下鸽子腿上的信笺, 喂鸽子吃了小米喝了水之后, 就将它放飞了。
鸽子当然是认得路的,会自己飞回去。
陆小凤展开信笺细看,看着看着, 脸上灿烂的笑容收敛了不少。
季妃红一看就知道肯定有事发生, 便开口问道:“怎么了,楚留香那边有什么变故吗?”
陆小凤道:“确实是有些变故,楚兄现在已经奔赴大沙漠了……”
季妃红闻言,顿时就反应过来, 楚留香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原因便是楚留香回到船上,却发现自己的三个义妹不见了踪影, 现场只留下了一堆黄沙和一颗黑色的珍珠。留下的信件让他误以为此事与大沙漠里的“黑珍珠”有关, 就朝着大漠而去了。但其实, 他的三个义妹并没有在大沙漠, 他反而是遇到了那貌美如花却心如蛇蝎的女魔头, 著名的“石观音”。
要说这个石观音是楚留香传奇甚至整个古氏世界里的第一女魔头, 想必没有人会有异议的。
实在是心狠手辣完全没有人类的感情, 不管是自己的弟子还是儿子, 亦或是有过肌肤之亲的男人, 全都是可以利用可以伤害的对象。
她这个人真就如同她“石观音”这个名号一样,宛如一尊冰冷的石质的观音雕像,微微笑着俯瞰人世,一切情感都不在她的视线之内。极度的美丽,而且极度的无情。
此时陆小凤犹豫着说道:“楚兄应当会安全无虞的回来吧?”
他的语气有些不能确定。
毕竟那可是大沙漠啊,让人闻风丧胆的大漠。进去十个人,能有一半活着出来就是运气不错的了。
何况除了暴烈的天气,还有占据了主场之利的敌人呢?
季妃红原本想说肯定没事的,毕竟原著里就是这么写着的。可是,自从自己来了之后,这个世界似乎就开始悄然脱轨了……所以,这一次楚留香真的可以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平安从大沙漠归来么?
她不禁也有些不确定了。
不然,自己就去大漠一趟?
不仅仅是担心楚兄,还因为她自己对石观音也十分好奇。再者,自己当初离开小昭村的时候,不是也打算到处走走。不管是江南烟雨还是大漠孤烟,都打算去见识一番的么?
如今正是个好机会!
这样想着,她以拳击掌说道:“不如我们也去大沙漠,去帮帮楚兄吧?”
陆小凤看着她。眼睛一亮:“对啊,我们可以去帮帮楚兄啊,免得在这里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直接去不就行了!”
季妃红笑眯眯的看着从不扫兴而且对朋友堪称义薄云天的陆小凤,忍不住赞叹道:“陆小凤,你真是个值得信赖的好人啊!”
不知不觉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陆小凤闻言还十分高兴,得亏他不知道好人卡的真正意义,真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啊。
于是二人接下来便开始计划,该如何去大沙漠。两个都是懒人,自然是计划用最舒服的方式,走最合适的路线了。
他们打算先走水路,坐船当然比风尘仆仆的乘车更加舒适了,而且路线也会更短。
这样的话,赶路的时间会缩短许多,他们应该会紧跟在楚留香身后进入沙漠。
等上了岸之后再走一段路,进入沙漠之后,就该坐骆驼了,不能再乘坐马车。如此的话,小白它们就用不上了。
于是照老规矩,季妃红找了一家镖局寄存两匹马儿和马车,小白则是依旧收入包裹格子里。如是,便在第三天的傍晚,他们登上了一艘运河上的客船。
刚好赶上一路顺风,船在运河上行驶得飞快。十二天之后,他们弃舟登岸,开始朝着大沙漠赶路。
两个人都是轻功高手,索性连马儿都没有骑乘,就用轻功赶了三日的路程之后,来到了距离大漠最近的一座边城之中。
在这里,季妃红见识到了与温柔的烟雨江南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风景。
黄沙漫天的边塞小城,一年四季天空都是蒙蒙的深黄色。大风无休无止一样的吹刮着,就算是你修建了一座华美的建筑在这里,不出半个月,也会变得如同这个边城其他的房屋一样的破破烂烂。
空气干燥而灼热,但是到了晚上,又会变得极其的寒冷。
据说,进入沙漠之后,还会更加酷热和寒冷。
原著中怎么写的来着?“白天酷热得恨不得让你把皮脱下来,晚上又寒冷得恨不能冻住你的血液……”
可见戈壁沙漠的环境究竟有多么糟糕。
季妃红带着帏帽遮住了整个脑袋,不是她装酷,实在是情势所迫。一旦摘下帏帽,不习惯这种天气的她就会被这种满是沙尘的空气呛得不住咳嗽。
她不太适应这种地方,但陆小凤却表现得十分习惯,到底是跑惯了江湖的人,适应能力比季妃红强多了。
于是,陆小凤就自发的承担了进入这个地方之后所有的行动。
他先去打探了消息,确定就在三天之前,楚留香与胡铁花在这里停留过。随后他们就去找了这里的大富商,也是楚留香的好友姬冰雁。这位姬冰雁便是“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里面的那个“雁”了。楚留香与胡铁花还有姬冰雁三个人是发小至交,感情极为深厚。而估计现在,他们三个人已经在大漠的深处了。
季妃红只在边城里稍微走了一圈,就回到了城外,留在了她的帐篷之中。陆小凤则是去继续打探消息,准备购买物资和骆驼,明日就该进入这片直通西域的大沙漠了。
嘤嘤嘤,再次感叹,有这么一座恒温的帐篷实在是太舒服太幸运了!
此时,茫茫的沙土地之上,一条干涸的小河边,她的帐篷就立在这里。这里甚至还不算是沙漠,就已经显得无比荒凉炽热了。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但灼热的空气还没有散去。
明晃晃的阳光落在帐篷顶上,外面和帐篷里完全是两个世界。
外面的温度超过四十度,帐篷里却是舒适的恒温二十二度。
季妃红坐在柔软的沙发上,面前玻璃茶几上面放着加了冰块的一大壶冰爽的水果茶,还有泡椒凤爪、五香牛肉干、肉松小蛋糕等等好些零食。一边喝茶吃零食,一边等着陆小凤回来。
天际血红色的夕阳即将完全沉下去的时候,帐篷的门被掀起,陆小凤顶着一头一身的汗水和尘土闯了进来。
“热死了,干死了哇……”他抹着发红流汗的面颊,嚷嚷起来。
季妃红早已经倒了一大杯冰水果茶递过去,他接过玻璃杯就咕咚咚喝光了,这才舒服的叹了口气:“这才是人过的日子啊!”
说着就往沙发椅上一躺,闭上眼睛,再次舒适的长叹起来。
季妃红等他休息好了,又让他喝了一大杯茶。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个人一边吃着自热小火锅,一边说起了正事来。
此时外面早已经不复白昼的酷热,狂风呼啸,寒意侵袭,温度直接来到了零下。不过小小的帐篷却一直是舒适的二十二度,在这残酷的戈壁滩,就像是仙境一般。
陆小凤说起了白日打探到的事情:“要进入沙漠,至少要准备五匹骆驼,用来托着我们需要的零零碎碎。还要另外的四匹,用来给我们俩换乘。就算是这样,也要准备好面对严酷的环境。不过……”说着,他手指托着下颌思忖的盯着季妃红:“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法子,不知道能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