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二人现在正在小厅里一起吃早饭,四扇木格子门敞开着,正对着庭院里的清幽竹林。微风轻拂,光线明亮,墙外隐约传来行人的脚步声和交谈声。却只觉得舒适,并不显得吵闹。
  林家厨娘的手艺真是不错,一碗炸酱面做的香浓鲜美,面条爽滑筋道。再配上几样爽口小菜,季妃红都忍不住一连吃了两碗,才舍得放下筷子。
  林诗音看了忍不住要笑:“你呀,在客栈吃的一直都是那样的山珍海味,现在还舍不得这一口普普通通的炸酱面?”
  季妃红诚实的说道:“你是不知道,那些所谓的山珍海味吃多了,我现在看到都想吐,只想吃点家常小菜。”
  林诗音闻言便道:“既如此,你何不搬来跟我一起住?楼上我卧房旁边的那间客房都已经收拾好了,是留给你的房间。你等会儿看看怎么布置,告诉我,我与青鸾只需两三天时间,就能全部给你安排好了。虽然说是客房,但你知道的,我只把你当成自家人。你与我一起住着,想吃什么就叫梁妈妈做,岂不方便?再者之后店堂怎么收拾,还有那些脂粉怎么包装,如何请人,都要我们一起商议,也免得我们整天跑来跑去,你觉得如何?”
  季妃红听了不由得心动起来。
  客栈虽然被宫九安排得很华丽舒适,但毕竟没有家的感觉。而且来往都是陌生客人,让她有时候觉得不大方便。诗音的话也很有道理,跑来跑去不嫌麻烦么?
  她只是稍微斟酌了一下,便答应搬过来。
  见她答应下来,林诗音十分高兴,立马就张罗着让她看看房间如何布置。
  “就算你之后离开,这个房间我也会一直为你保留着。你什么时候累了想回来住住,我保证,这里会一直是你离开时候的模样。这里不会变,我也不会变……”
  林诗音的话语声,萦绕耳际,让季妃红这一整天的心里都是暖暖的。
  就连小昭村她都没有什么家的感觉,如今在这里,一所小小的庭院里,却找到了久违的家的感觉。
  四日之后,清晨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换了一个地方了。
  睁开眼看到的是浅浅柳绿色的帐幔,大部分是素面的,只在两侧各自绣了一大枝姿态不同的桃花。浅绿脂红,艳而不俗,让人一见就感觉心情明快。
  床是林诗音从老家带来的一张透雕水浒人物楠木架子床,床品都是新做的。用的是上好的纯棉布与新棉花,虽不如客栈里的丝缎与毛皮华贵,但却更让人觉得舒适贴服。厚沉沉的新棉絮盖在身上,睡觉都会睡得更香一些。
  大约三十平的房间用一扇大理石山水屏风作为隔断,里间是床铺和澡盆马桶等物,外间则安置着梳妆台与桌凳,还有一张楠木罗汉床。推开门外面就是宽敞的木质走廊,一排紧挨着栏杆的“美人靠”坐凳。坐在这里,可以俯瞰下方的小巧幽静庭院,视野与光线俱佳。
  林诗音的卧房就在隔壁,与这里一样大小的房间,布局也差不多。
  两人差不多的时间一起起了床,吃过了香喷喷的早饭之后,又一起在林诗音卧房旁边的书房里研究胭脂香粉。
  书房的窗户极为宽大,几乎占据了整整一面墙壁。
  窗户敞开着,可以看到街道另一侧的青石板道路,不多不少的行人悠闲的走过。再远一些的地方则是此地著名的“碧春湖”,清澈的水波荡漾着,许多游船慢悠悠的划来划去。船上有谁家乐姬弹着琵琶曼声吟唱,满目春色如波荡漾。
  青鸾端着朱漆托盘悄然进入,没有打搅两位姑娘,放下两盅刚泡好的西湖龙井之后,又无声的退了出去。
  季妃红得知林诗音竟然已经研究出十来种胭脂香粉并且做出了成品的时候,不禁十分惊讶:“这么快啊?”
  林诗音浅笑,眼里满满都是自信和对未来生活的热情:“我一心惦记着嘛,没日没夜的想着,又跟青鸾一起制作,总算是赶着都做了出来。来你试试看,这种脂粉是用茉莉花做的,又香又白,还不像铅粉那样死白,更不会伤害肌肤。还有这种胭脂,是用玉簪花和凤仙花做的,是不是颜色极好?我们一起在手背上试试看吧,看看有什么需要调整的……”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全都耗在了书房里。
  这些胭脂香粉的方子有些是林家祖传的,有些则是林诗音没事自己琢磨出来的。季妃红试过了之后,觉得都很不错。但是呢,似乎还缺少一样主打商品,可以成为爆品的存在。
  她也跟林诗音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林诗音听了,亦道:“说来也是,咱们新开的铺子,总得有其他铺子没有的东西才行,这样才能很快站住脚跟。花瓣与花种子做的脂粉虽然稀少,但也不算是出奇,不少商铺也有卖的……”
  她说着有些犯愁起来:“这该如何是好呢?”
  第98章 最璀璨的光
  季妃红与林诗音今日一天都没有出门, 连饭都是在书房里吃的。
  她们都在思考这个问题,如何制作出自己的独家商品来?
  此时夕阳已经西下,落在远处的碧春湖之上, 波光粼粼荡漾起金色的细碎光芒。游船开始一艘一艘的回家去,船上游春的女子彩裙飞扬。才梳起两个丫髻的小丫鬟趴在船舷上咯咯的笑着,娇俏的荷花却不如美人面……窗框就像是画框一样, 框住了一副绝美生动的画。
  两个人都被美景吸引住了, 决定出去走走散散心, 办法总是会有的, 不急于一时。
  两个人回房去换了出门的衣裳,然后手牵手一起走出小巷。
  晚风清凉,游人如织。
  此地富庶, 大家都喜欢在吃过晚饭之后, 一家子出去遛遛弯。吃点美味的小吃,买点心怡的小东西。
  夕阳的光芒开始沉下去,长街店铺门口的朱红色灯笼一盏一盏的点了起来。
  即将落幕的暮色与灯光交织,这条长街显得如梦似幻一样的不真实。
  梦幻般的街头那边站着两个人, 互相把对方当做空气,只是都直直的朝着她们看了过来。
  季妃红笑了, 冲着他们俩招招手:“嗨陆小凤, 嗨九公子。”
  陆小凤还是那副风流倜傥未语先笑的模样, 穿着一身很舒服随便的灰蓝色长袍, 背后的大红色披风却好似火焰一样夺目。
  九公子却是一身白衣如雪, 腰间束着青玉带, 头上白玉冠。整个人完全诠释了何谓玉树临风, 高岭之花不可攀折的模样。但看到季妃红之后, 眼中的冰雪刹那间就消融了。
  季妃红笑呵呵的走过去:“你们什么时候凑到一起的啊?难道现在关系变好了?也对哦, 毕竟都一起战斗过了,该算是朋友了吧?”
  陆小凤:“……”
  宫九:“……”
  陆小凤脸上的笑意都僵了,半晌之后勉强挤出一个微笑:“如果是妃红你的希望的话,那……也可以的,嗯!”
  他的隐忍几乎在下一秒破功,因为宫九轻飘飘的瞥来一眼,深潭般的眼眸里全是漠视,甚至还带着几分嗤笑。
  但就在陆小凤即将炸毛的时候,宫九却收回视线看向季妃红,点点头道:“如此甚好,我也希望多交几个朋友。陆小凤是你重视的人,当然也就是我重视的人了。”
  季妃红闻言十分高兴,四人一起朝着长街那边走去。
  陆小凤只好忍下这口气,也真是佩服宫九这个人,能用一个眼神就把好脾气的人惹毛。
  拉仇恨的功力算是顶级了。
  四位俊男靓女一起走在街头,十分吸引人的视线。
  陆小凤风流潇洒,宫九虽然冷漠,外貌却是无可挑剔的俊美。陆小鸡身高在一米八五左右,宫九则是将近一米九。两个人都是肩宽腿长劲瘦窄腰,沁凉晚风吹拂之间,白衣翩跹,大红披风猎猎飞舞。两人的风姿惹得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红了脸颊,眼睛亮晶晶的好看。
  哎呀,看到这样的美男子,就算是只能看看而已,那也是能够一夜好梦哦!
  林诗音则又是另外一番风姿。她身形偏于纤瘦,是古典型的溜肩,这样的身材穿古典样式的衣裙最为合适。今日她出门时换了一套新做的春衫春裙,是鹅黄柳绿的贡缎为主,饰以闪银纱绸。裙摆带着细褶,点缀数颗小珍珠,在灯光之下显得璀璨而明丽,为她静雅的气质增添了几分端庄高华。从前总是眉眼带着轻愁的她现在变得自信而大气,顾盼之间神采飞扬,这让她的古典柔婉之美又添上了明丽俊俏之色,整个人的外貌又上了一个台阶,十分吸引视线。
  当然,四个人中间,最为吸引视线的还是季妃红。
  谁能比得过富江?
  她仅仅只是穿着一条半旧的藕荷色素面云缎裙,系了一件颜色同样低调的秋香色鹤氅,就已经吸引了大半条街的目光。
  一头乌发只是简简单单打了一条毛毛躁躁的大辫子,随着她轻快的行走在她脑后胸前蹦蹦跳跳着。笑语盈盈之间,就有人心醉,有人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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