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吴卫国抱着一整只烤鸭,心满意足,今天又能回家和老婆女儿一起饱餐一顿了!
  刘奶奶牵着小女孩燕燕的手,一手也提了一份切片的烤鸭,一老一小两人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
  燕燕从昨天就被这香味勾得馋死了,今天终于能吃到了,小姑娘蹦蹦跳跳地高兴极了。
  “这烤鸭闻着就香,吃起来一定也不差。”刘奶奶想着,为了买竹苑的烤鸭,她可是特意攒了两千多块,谁知道只花了一百块就买了这么只又大又香的烤鸭,太赚了吧!
  这烤鸭够她和燕燕吃好久的了。
  冷了之后可以做冒烤鸭,吃完了鸭肉,那鸭骨架还可以用来煲汤,卤汁也能拿来拌饭,能吃好几顿呢。
  买到了烤鸭,大部分人的表情都是喜滋滋的。
  但没能买到烤鸭的几个倒霉蛋,就不一样了。
  他们有的人是来得晚,没能买上;还有一两个人,则是对老板过于稚嫩的年纪产生了怀疑,毕竟一百块也不便宜,他们想等着周围的人都吃上了再看看要不要买。
  结果这一等,就错过了!
  他们哭丧着脸看着小蓝老板远去的三轮车,都是泪眼朦胧:
  “我刚刚为啥要犹豫呢。”
  “我真傻,真的。”
  “是啊,要是果断去排队,现在吃烤鸭的就是我了……”
  小蓝老板收摊之后,买到了烤鸭的人们已经乐呵呵地走了。
  只剩下这几个没买到烤鸭的留在原地,他们嗅着空中那残留的烤鸭香气,越想越难过。
  啜泣的哭声也逐渐变成了嗷嗷大哭。
  一群路过的游客看见这情景,都是好奇极了,导游上来问:“大家为什么哭呢?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几人回答:“我们……呜呜呜……我们没吃到烤鸭……呜呜呜!”
  游客们都是啼笑皆非。
  什么啊,听说京城的烤鸭是一绝,但没想到本地人爱烤鸭爱到了这个地步吗?吃不到烤鸭还会哭?!
  不过,闻着空气中残留的香气,大家也都有些理解了。
  这香味和他们昨天在附近闻到的香味差不多,但浓郁程度却更上了一层台阶。
  确实香啊!
  “你们看对面,不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竹苑烤鸭,”有人说,“我们昨天路过时,导游还给我们科普来着,竹苑烤鸭很好吃,但是又贵又难预约。”
  说来也是惭愧,他们昨天路过这里,今天又忍不住让导游又带他们来这边转了转。
  虽然买不起烤鸭,但能闻闻味儿也好。
  那几人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摆摆手,根本没空解释是哪个烤鸭。
  但导游心里却泛起了嘀咕。
  他昨天也带团路过了这里,也闻到了这个味道,那时候他也理所当然地以为是竹苑烤鸭。
  但竹苑烤鸭一天接待五桌,都是权贵,门槛摆在那里。普通人是想都不要想的,又怎么会因为吃不到而哭得那么伤心呢。
  就像月薪三千的人不会因为买不上兰博基尼而心碎一样。
  难道……卖烤鸭的,另有其人?
  不远处。
  一个穿着小西服的男孩拽着身旁男人的手,站在树叶投下的阴影里。
  男孩抿着嘴,看着那原本是烤鸭摊的位置,那里空荡荡的,烤鸭小老板收摊了,只留下几个徘徊痛哭的食客。
  男孩紧紧抿着唇。
  霍燃侧眼看了一眼小男孩的表情,说:
  “小焱,你要是实在想吃,舅舅明天再带你来?”
  和双胞胎哥哥霍野不同,霍燃身上没有那种久居高位的气势,虽然样貌同样生得清冷俊美,但霍燃更温和好说话些,因此也更讨这些后辈小孩们的喜欢。
  但在哥哥霍野的光芒笼罩之下,霍燃就像那柔和的月亮。
  今年四岁的霍焱却是哼了一声,高傲地别开头:
  “什么破烤鸭,不就是个三岁小屁孩烤的,我才不稀罕呢!”
  霍燃无奈地笑了笑。
  话虽这么说。
  他可是看到,霍焱的小拳头攥紧了,甚至连眼眶都不争气地红了呢。
  霍燃叹了口气,打开手机,给某个号码打去了电话:
  “喂……”
  第82章 喵喵
  酒吧里,光怪陆离的灯光闪动着,摇滚音乐震耳欲聋。
  往常总是活跃在舞池中央的身影却不知所踪。
  许多经常簇拥着穆明秋鬼混的富二代们,都有点不习惯了,忍不住四处寻找起穆明秋的身影。
  “穆大少爷呢?”
  “别多管闲事,穆哥有事呢,他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轮得到你们多嘴吗?”
  “是啊,说不定人跟霍哥甜甜蜜蜜呢,怎么说也是马上要结婚的夫夫。”
  “害,我就随口一问。”
  问的那人忍不住挠了挠头,自讨了个没趣,也就没在说话了。
  另一边,卡座里。
  这里和群魔乱舞的舞池中央仅仅一墙之隔,却安静很多,被绿植和半透明的墙壁隔开,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每当穆明秋需要在混乱中寻找到一丝头绪时,他都会坐在这里思考。
  穆明秋叼着根烟,看着手机中的两张照片,若有所思。
  第一张照片上,是比现在看来要更青涩许多的叶清泉。背景是机场,去往a国的航班正在值机,叶清泉正拖着个行李箱过安检,他面色很苍白,像是有些失落的模样,左手下意识放在小腹的部位。
  第二张照片则简单直白多了,是一张怀孕检测单。
  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的含义,傻子都能看出来。
  “说说吧,是怎么回事?”穆明秋在烟灰缸里捻灭了烟。
  坐在他对面的,是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的私家侦探。她扎了个干练的高马尾,闻言点了点头,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娓娓道来:
  “几年前,那时您还在海外留学那时,京圈有个几乎人人知晓的秘密。”
  ——霍野养在身边养了个金丝雀。
  还不是一个普通的金丝雀,而是个和穆明秋长得有三分相似。
  用时髦点的话说,叫替身。
  ……所有人都知道霍野对穆明秋的感情,两人从小竹马竹马一同长大,穆明秋去海外求学那年,霍野失魂落魄,每天喝得醉醺醺,和各种浪荡子鬼混。
  据说后来,他也是在这间酒吧,遇见了勤工俭学的叶清泉。
  叶清泉和穆明秋三分相似的眉眼,让烂醉如泥的霍野失了神。
  从此,霍野身边多了一个清秀的身影。
  “……”
  听到这里,穆明秋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好好好,他心死了,几把还能草人。”
  而且,他穆明秋是去国外了,又不是去死了。
  霍野要是真想见他,坐私人飞机,再不济买张头等舱的机票,十几个小时不也就到了吗?
  来是不会来的,但替身是一定要找的。
  “主打一个人鸡分离是吧。”穆明秋淡淡地点评。
  私家侦探:“……”
  虽说话糙理不糙,但这话也太糙了吧!
  私家侦探喝了一口茶压压惊,才继续讲了下去:“额,反正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的,后来三年……”
  一开始很多人说霍大少爷对穆少爷真是深情,人去留学了之后,还在身边养个三分相似的替身,睹替思人。
  但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为,霍大少爷是对金丝雀动了真感情,这么多年了,都没有玩腻,而且去哪都把人带着。
  霍野总是对此嗤之以鼻。
  后来的事实也确实证明如此。
  穆明秋即将回国的消息传来后,不知何时,霍野又恢复了独自一人,他身边那一抹清秀的身影不知所踪。
  而霍野表现如常,仿佛对他来说,只是失去了个无关紧要的玩物而已。
  大部分娇妻带球跑的文都是这个流程。
  在娇妻带球跑时,渣攻表现得很正常,毕竟只是一个金丝雀跑了嘛。
  但等三年之期一到,娇妻带着天才宝宝闪亮登场时,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起来。
  他后悔,他痛哭流涕,他追妻火葬场,他付出一切只为了挽回自己曾经毫不在乎的‘玩物’,前后的反差越大,越刺激。
  毫无逻辑可言。
  ……当然,以上这些话当然是不能跟穆明秋说的,私家侦探也就自己偷偷腹诽一下罢了。
  毕竟这剧情走向,怎么看也都太典了!
  “李侦探?”看见私家侦探不说话了,穆明秋沉默了片刻,忍不住在她眼前挥了挥手,“还在吗?”
  私家侦探打了个激灵,这才回过神来。
  她清了清嗓子:
  “后来的事情您都知道了……叶清泉远走海外,生下了个小男孩,今年三岁了,根据我们目前的调查结果来看,霍家对这个小男孩的存在一无所知。”
  穆明秋本来是握着烟,长腿略显随意地翘着二郎腿,姿势闲散地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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