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云川一脚踢开脚下的肥乌鸦,笑呵呵的对元绪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
  元绪瞅着云川那副完全表里不一的表情,长叹一声道:“族长,你不能见到什么好东西都想要。”
  云川不怀好意的瞅着元绪道:“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彭尸能够像你一样愿意效忠云川部,大鹏鸟就一直是他的。
  另外,问一句啊,这世上骑着鸟的仙人多吗?”
  元绪叹口气道:“骑鸟的仙人我就见过彭尸一个,骑老虎,骑豹子,也见过,还见过一个蓄养了大蛇的仙人,他们大多数都是广成子的朋友,彭尸之所以不是,就是因为他不愿意成为广成子的朋友。”
  云川点点头道:“骑鸟有些了不起,至于骑老虎,骑豹子,骑熊猫的人我一般都认为他们有病,论到骑乘舒服,老虎豹子,大蛇一类的根本就无法与牛马相提并论。”
  元绪先是用他圆圆的眼睛瞅瞅正在跟大鹏鸟相依为命的彭尸,放低了声音对云川道:“很多仙人都是独来独往,如果没有一头足够凶猛的坐骑,他们往往就会被野兽给吃掉。
  广成子你也看到了,他本人真的很厉害,在大地上他杀死过巨熊,在树林里,他杀死过无数的猛虎,以及其余野兽,就是因为他的武力是最强的,所以,他才不怎么看得起伏羲氏族长这个位置。
  他认为统治一群野人根本就不符合他的身份,他一直想要把大地上最聪明的人统合起来,最终成为他的部下,帮助他成为这个世界上超脱一切的存在。
  你的出现,让他第一次有了危机感,同时,也激起了他的好胜心,这一次重新掌控伏羲氏,目的,就在于跟你比试一下。”
  “咦,他不是想要杀了我吗?”
  “广成子根本就看不起杀人这种事,他甚至身为杀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他喜欢看到一个个强大的人最后臣服在他的脚下。”
  云川不解的道:“他以前杀了很多很多人才对,轩辕对我说过,广成子的山洞里白骨累累,死人无数。”
  元绪低下头,摩挲着手里的拐杖,瞅着朝阳下沉沉的暮霭整个人的精气神好像都在一瞬间消失了。
  “那些死去的人对广成子来说,根本就算不上人。他眼中的人,只有那些仙人,以及你,轩辕,蚩尤,就连刑天,临魁这两个人在他眼中也仅仅算作半个人而已。”
  云川想了一下接着问道:“你在他眼中算一个人,还是半个人,亦或算不得人?”
  元绪敲敲自己身上的龟甲道:“我在他的眼中就是一本书。”
  云川绕着元绪的身体转了一圈道:“你既然已经有了书这个概念,你就该明白,这东西应该是纸张做的,竹子做的,木条做的,石板做的,唯独不应该是龟甲。
  元绪,我们商量一下,你脱掉这个不能给你温暖的龟甲,交给我,让我把它制作成一个巨大的琥珀,长久的留在人世间。
  而你呢,应该穿上暖和,柔软的麻布衣衫,丝绸衣衫,穿上贴身的兽皮衣衫也可以,你觉得我的建议怎么样?”
  元绪笑道:“小苦儿已经在龟甲里边给我衬上了一层柔软的麻布,龟甲现在不冷,也不硬。”
  就在云川跟元绪谈话的功夫,巨人们已经将那只巨鹰的翅膀绑缚起来,双腿因为受伤的缘故,就没有加以束缚,只是在鸟喙里塞了一个铁质的马嚼子,防备它突然暴起伤人。
  做完这些,笼罩在巨鹰身上的渔网就被武士们一点点的剥除了,当这只巨鹰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云川才发现,这只老鹰的身高居然超过了他的身高。
  即便是被绑缚起来,站在那里依旧威风凛凛的。
  没有了翅膀加力,即便是一个巨人都能轻易地捉住它,只是,当它挥舞翅膀的时候,这只鸟的力量就会增加十倍不止,就像水中的鱼,离开水面之后力量小的出奇,但是,当它在水中的时候,往往力大无穷。
  这个世界的人之所以对很多事情充满了畏惧,多数都是来自无知,当他们跟云川一样见多识广的话,说真的,荒蛮的大自然就没有太多的秘密可以让人畏惧了。
  就算有很多是云川第一次见到,而他曾经接受过的教育,也能让他对这些不解的事情有一个大概的认知。
  第049章 客卿就不该吃白饭
  因为广场上有一只巨鹰,或者是大鹏,云川家里的肥乌鸦们整齐的排成一排站在窗台上,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向精卫进言。
  “杀鸟,炖汤!”
  “烤鸟,剥皮!”
  “炖汤,剥皮!”
  ……
  精卫对这些傻鸟的行为不理不睬,她现在忙着驱赶躲进屋子里的三只丹顶鹤呢。
  丹顶鹤看起来很干净,可是呢,就在那些美丽的羽毛底下,蕴藏着无数的跳蚤跟虱子。
  很多人都把丹顶鹤相互啄毛的动作当成情侣间的调情举动,精卫却是知道的,它们根本就不是在调情,而是在啄食羽毛里的虫子。
  平日里云川从来都不允许丹顶鹤进入他的房间,丹顶鹤们平日里也不会进入云川的房间,现在不成了,广场上蹲着一只巨大的老鹰,不论是丹顶鹤,还是肥乌鸦们都不愿意离开云川身边太远。
  云蠡抓着布老虎的耳朵帮着母亲驱赶丹顶鹤,可是,丹顶鹤的腿很长,而且很灵活,母子两不论如何努力,都不能把三只丹顶鹤驱赶出房间。
  直到小狼加入之后,这三只丹顶鹤才不得不逃出屋子,它们片刻都不敢停留,才出门,就挥动双翅,在地上奔跑几步,就飞上了云霄。
  云川仔细地研究了这种老鹰,他脑海中的老鹰种类没有一个能跟这只鹰对上号的。
  这本身就是一句废话,在他的认知中,或许只有最大的信天翁的翅膀展开之后能与这只老鹰相媲美。
  可是,看过老鹰如同钢钩一般的爪子,锋利如刀的喙,云川觉得信天翁在它面前可能只是一种比较大的食物。
  彭尸的体重在云川看来,绝对不会超过五十斤,他不是因为瘦才只有这么重的,而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侏儒。
  按理说,侏儒在野人世界里根本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残酷的野人生活法则中没有养育弱小同类的条例,这家伙能在这种环境下活下去,并且通过个人努力成为了鹏仙人,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奇迹。
  也就是因为是一个侏儒,彭尸才会把自己当成食物诱骗大老鹰把他带去鹰巢,继而达成一个希望极其渺茫的目的。
  想想就让人寒毛直竖,假如大老鹰那时候正好饿了,他早就变成一堆粪便了。
  假如鹰巢里面的雏鹰长大了,相信,他早就被那几只雏鹰给分尸,最后变成几堆粪便。
  假如他没有从悬崖上活着爬下来,他早就成一堆枯骨了。
  所以说,彭尸能够弄到一只巨鹰,还能奇迹般的将这只巨鹰养活,调教的可以带着他在天空翱翔,不得不说是一个真正的奇迹。
  当然,云川也认为这是属于土著们的奇迹,像他这种可以穿越时空来到这里的奇迹,才是更高明一些的奇迹。
  都是奇迹,也就多少会宽容一些,既然彭尸这个人一直孤独的生活着,那么,他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
  “他没有撑死吧?”
  元绪来见云川的时候,模样非常的凄凉。
  元绪摇摇头道:“他没有撑死,就是醉的厉害,现在完全不省人事了,我没有想到,一个堂堂仙人,会因为一口酒,一顿饭,一些蜜水桃子就决定在云川部养老了。”
  云川笑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吃了那么多的苦,不就是为了以后不吃苦吗?
  这话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也是真理,这世间的大多数有理想的人都在遵循这一法则行事。
  彭尸以前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现在,他一次性的享受到了,留下来有什么奇怪的呢。
  元绪,你也应该放开心胸享受,我云川部人之所以努力劳动,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的身心得到最大的愉悦感,只有这样,在我们死的时候才不会有太多的遗憾。”
  元绪摇头道:“我想要的愉悦不是这样的。”
  云川哈哈大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别人幸福了,你就感到幸福了?如果是这样,我不得不佩服你是一个真正的圣人。
  还有一件事,既然你能召唤来彭尸这样的人,如果有跟彭尸一样的奇人,你不妨也一并找来,我喜欢这些有特殊本事的人。”
  元绪苦笑一声,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马上拒绝,就离开了天宫。
  在下山的路上,元绪遇到了抱着一摞子文书的阿布,阿布看了元绪很久,终于还是让开道路,让身形宽大的元绪下了山。
  跟在阿布身后的狱滑皱着眉头道:“这人最近天天跟族长在一起,看起来族长想要给他委以重任了。”
  阿布的脚步停滞了一下淡淡的对狱滑道:“我们才是云川部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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