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就叫你金哥儿好不好?”它通体金黄,叫这个名字正合适。说完季窈抬头看杜仲,小声道,“我能养它吗?”
  什……
  杜仲仿佛听见了什么匪夷所思的话,目光漠然从蟒蛇身上移至季窈脸庞。少女自月光下抬头,双眼闪闪发亮,满含期待。
  “我发誓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也一定不会让它伤害到不管是馆里伙计还是女客的,可以吗?”
  “你以为所有人都可以你一样,觉得它可爱吗?”
  “它不可爱吗?”她说这话时声音变小,唇瓣抿成一线,眼尾下垂像是装可怜要讨主人欢心的猫儿。杜仲对她却再了解不过,求人的时候看似温驯,背后随时会露出来尖牙利爪。她才不是只小猫。
  可她从来都不是会照顾别人的主,别说人,就连珍哥儿现在也基本都是商陆在替她照顾。偏偏这些动物就好像认死理一样,不管商陆怎么贴心它仍然对季窈最是热情,如果是商陆是衣食父母,那口气才是它真正的主人。
  “它可不是珍哥儿,你若不管,馆里没人替你管。到时候它饿死了你别哭。”
  这话中道理,季窈自然听明白了。她低头沉思的间隙,杜仲独自回房,片刻后又端着白布、剪子和药瓶走出来,惹得季窈将怀中黄金蟒脑袋护住。
  “做甚?你现在就要杀了它泡酒?我不准。”
  郎君怒瞪她一眼,放下托盘在石阶上坐下,扯过她方才被咬破的手指,开始给她涂药、包扎。季窈看着自己纤细的手指头被包成粽子,把手指伸到杜仲眼前来回晃悠,笑得促狭。
  “包得比严大人差多了,杜郎君可要多多练习才好。”
  严大人、严大人,她今日到底要提多少句那个小白脸才甘心?
  杜仲气得鼻子皱起,一把抓住她粽子似得手指头,连人一起拉到怀里,撞在他坚实的胸膛上。
  “那就有劳嫂嫂这手指头让我多吸几口血,也好给我多几次练习包扎的机会,如何?”
  大可不必。
  少女及时认怂,见好就收。缩着脑袋从他怀里挣扎出来,跟捞面条似得两三下把黄金蟒折成几段抱起来,往自己房间走。
  “那就不必了,杜郎君早些休息,我回房了。”
  隔着长长的回廊,南星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只看到他俩状似亲密,杜仲也一反常态,不仅耐着性子给她包扎伤口,还允许她把那条蛇抱回房间,面色不禁又白一分。
  第95章 手帕 “严大人留下吃个便饭罢。”
  翌日清晨,从商陆那里飞回季窈房间的凤头鹦鹉与正在少女床榻酣睡的黄金蟒蛇撞了个正着,珍哥扑腾翅膀满屋子乱飞,嘴里不停喊着“来人呐”、“来人呐”。
  金哥儿好久没看见这么肥美的大鸟,“噌”的就从床上弹射一样窜上去,弓起身体不停张嘴去咬珍哥儿。季窈在蛇鸟大战中醒来,抱这个吧,那个不高兴;抱那个呢,这个又马上扑过来。惹得她只好打开窗户将珍哥儿赶出去,屋子里才重归宁静。
  正如杜仲昨夜所说,馆里除了季窈,再没人敢碰她的新宠物一下。京墨第一反应退避三舍,商陆和三七吓得抱在一起哇哇大叫,蝉衣更是在看见蛇脑袋的一瞬间抽出剑来,准备一剑结束掉面前这个冷血珍兽的生命。
  南星心里憋屈,但最终还是跨过自己的自尊,打算走出来与季窈稍稍说话。奈何金哥儿远看尚有些吓人,近看简直令人头皮发麻,他挣扎半天没能迈出步子,站在馆内一众人身后,默默地看着她把蟒蛇抱起来。
  楚绪步子刚跨过大门口,看见季窈手里蟒蛇又缩回去,颤颤巍巍道,“这、这、这是什么?从集市里买来泡酒的?”
  怎么一个二个只惦记用它泡酒?
  季窈不满撅嘴,抱着蛇往前一步,楚绪立刻退后两步。
  “这是我新养的,叫金哥儿,你要摸摸看吗?”
  “不了不了,”楚绪头一次发现自己摆手能摆出这么快的频率,看季窈不死心还在朝她走过来,赶紧眼神向商陆求助,“我最怕蛇了,我不摸。”
  这下所有人的态度已经很明显,季窈放下蛇头(?),在心里默默下了一个决定:无妨,我偷偷养。
  杜仲看她低头瘪嘴的倔强模样,指不定心里又在计划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缺的事情,歪头盯着她。京墨则是眉眼带笑,侧过脸去问杜仲。
  “你猜,她会把蛇养在哪里?”
  谁知道呢,反正她一定会养的。
  果不其然。
  两天的晚上,南风馆正照常营业,一只足有七寸长的凤头鹦鹉扑腾着翅膀从二楼窗户飞进大堂,抓扯表演台两侧布帘“嘶啦”一声裂开,随便寻了张桌子落下,粉色羽毛落进女客们餐食里。
  京墨还没来得及走近将珍哥儿抓住,身后坐在靠近柜台一侧的女客们开始惊声尖叫起来。
  “啊啊啊有蛇!”
  “好大的蛇!”
  此言一出,惊诧众人。大堂内美娇娘们霎时间跟没头苍蝇一样四散逃开,慌乱之中京墨瞧见那条黄金蟒真从柜台里后面的门里吐着信子游出来,眼神坚定地朝着珍哥儿落脚的桌子爬过去,蛇鸟大战再次打响,那一天的收益也几乎为零。
  不仅如此,南风馆内出现黄金蟒蛇的消息渐渐传遍整个龙都,大家对于“南风馆的掌柜会用法术控制猛禽野兽”一言深信不疑,甚至传言“她不仅会法术,还在馆内私自养了一群可怕的动物,不知道在秘密策划着什么足以颠覆整个王朝的大阴谋”,诸如此类,云云不可戏言。
  尽管南风馆后来挂出公告,称那日蟒蛇误入只是意外,馆里生意逐渐恢复正常的同时,女客们还是会下意识离季窈远些。偶尔见面,也总带上几分敬畏。
  季窈不死心,又花重金找人做了个巨大的笼子把它养进去,可金哥儿得救之前原本就一直被金十三娘关在笼子里,饶是动物也会产生心理阴影,所以它一关进去立刻就开始绝食,逼得季窈又把它放出来,守在房间和竹林交界的地方看着它。
  但总不能一辈子看着它吧。季窈才养三天,就感觉自己真的累了。
  初春的龙都,绿意正浓。竹林里新芽旧叶,郁郁葱葱。季窈正坐在边上,守着金哥儿叹气,三七一路小跑进来,临到竹林跟前停下,伸长脖子怯生生往里面看。
  “掌柜,你在里面吗?”
  “在呢。”她正无聊,提裙起身走出来,“何事?”
  三七递上一条手帕,她低头细看,发现是自己前几日不见了绣杜鹃花的那条。
  “知府严大人来了,说是在衙门里捡到一条手帕,猜测是掌柜遗失,叫我拿进来予掌柜瞧瞧,看看是否真是掌柜掉的。”
  严煜来了?
  “他何时来的?”
  “就刚才,他把手帕递给我,我这不就赶着送进来给掌柜看看了?”说罢他还往竹林里探头,生怕金哥儿会突然钻出来咬他一口。
  刚才?
  季窈攥紧手帕,赶紧就追到大堂。
  严煜今日在验尸房捡到那条手帕,思来想去只有可能是季窈那日无意丢下,送来予她的同时,碰见京墨就顺便聊上几句。
  早前京墨就对他为何选择来龙都赴任表示过疑惑,严煜则言,比起在皇帝跟前当差,比不上来到百姓中间。
  “龙都是仅次于京城的重要城池,民风与秩序同样重要,我行万事,不为前程,只求无愧于心。”
  “严大人。”
  正在攀谈的两个郎君闻言转身,瞧见季窈面色泛粉,因为小跑的缘故气息微喘。杜仲自晨起后一只坐在二楼自己的老位置闭目晒太阳,听见季窈声音不悦睁眼,从楼上看她一步步朝严煜走去。
  “严大人怎知,这条手帕是我的?”
  她晃动手里绢帕,眼神明亮。严煜看一眼那手绢上带血的杜鹃花,面色清朗周正。
  “府衙内近日并无女性苦主或者囚犯出入,加上这手帕是在验尸房内拾得,更是将范围大大缩小,是以带来给季掌柜看看。”
  “的确是我的,多谢严大人。”看见他,季窈的心情好很多,她低头将鬓角碎发撩至耳后,小女儿姿态展露无遗,“马上就到晌午,不如严大人留下,与我们一起吃个便饭?”
  京墨看准严煜是个刚正不阿的清官,加上年轻气盛,必能在官场上肃清风气。或许他会愿意与自己一起……
  想到这,他也点头开口道,“听闻严大人是江南人士,馆里厨子做的饭还算清淡,大人可以一尝。”
  “是啊、是啊,”少女若小兔子般蹦哒几步,走进柜台把架子上过年买的梅花酿抱下来,脸上满是期待,“不光有好菜,还有好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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