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喏,我把肉肉切成小块,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
  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
  “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
  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
  “喵。”
  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
  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
  这是小狸奴的妈妈。
  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
  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
  每当这时候,陈冬便会独自出门,绕着巷子胡乱徘徊。
  巷子的尽头,有叫声传来。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就是有些瘦。
  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
  它却只叼不吃。
  陈冬好奇,便跟着这只狸奴,一路跟进了树林,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
  狸奴尚小,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
  可它都瘦成这样了,哪来的奶水。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也不舍得吃,全都丢给孩子吃。
  陈冬大手一挥,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丢给了它们。
  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
  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净;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我逼你嫁给我了吗?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既然说爱我,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成日都这般闲?”、“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原谅我。”、“你若是要这般想,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
  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最终取名——软绵绵。
  “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悦,祉福正绵绵。”
  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沈雁回一拍脑袋,再加个“软”字。
  也是大雅!
  “沈小娘子,这‘软绵绵’真是你翻了这么多书找出来的?”
  明成在一旁帮沈雁回磨墨,“你取出的名字感觉像呼吸那么简单。”
  “难道要我给软绵绵取名来福?”
  沈雁回狠狠扫了明成一眼,“鄙人不才,实在取不了这样的大雅之名。”
  “来福怎么了?嗯?来福招你惹你了,你竟这样说来福!怎么了!来福有福气!”
  明成气得将墨块往身边一丢,不磨了!
  “是是是......”
  沈雁回又拿了一张纸,“有福气得让它以为自己是只鸽子,而非鸢鸟。”
  她原本以为是什么特色品种的鸽子,又被明成喂成了肥鸡。后来她有时无趣,站在明成身旁仔细地瞧了瞧这几只“鸽子”。
  首昂扬,喙尖锐,目光锐利。尾羽褐色且修长,爪尖锐。
  谁家的鸽子长这样!
  “当鸽子怎么了?当鸽子怎么了!咱家来福,来财,来旺......就乐意当鸽子,当鸽子有福气,当鸽子不用整天去狩猎挨饿!”
  明成在一旁上蹿下跳反驳,“大人,您看看沈小娘子,她说来福的坏话......”
  “来福,也确实该适当减减肥了。它站在本官肩上,如千斤坠顶。”
  “......”
  呵呵,善变的谢大人。
  从前在汴梁时,还总夸来福有福气,眼下来了青云县,就千斤坠顶了?
  “谢大人,您过来帮我写罢。这纸张买来贵,也太浪费了。”
  沈雁回欲再下笔,想了想纸的价钱,咬了咬牙,不动了。
  “你聘狸奴,如何我能帮你写,这岂不是不够诚意......我教你。”
  桌上的水仙之香不足以掩盖壶柑的香气。
  “你这般握笔,自然是写不好。”
  谢婴的轻抬起沈雁回的右手,“你且用中指与食指轻轻夹住笔杆,再用拇指按压,小指轻撑。”
  他的指节修长,轻轻地调整着沈雁回的握笔姿势,似能洞察她的内心。
  温热的呼吸萦绕她的耳边,那一处小茧又再次磨过她的手背。
  痒。
  待一整张聘狸奴的契书写好,沈雁回整个人都熟透了。
  “雁雁,凤姐儿点好香香了!雁雁什么时候......”
  沈锦书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却透过指尖的缝隙悄悄往外瞧。
  “什么时候拜西王母娘娘呀......”
  她嬉笑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就,就眼下吧!”
  沈雁回从谢婴的怀里慢慢挪了出来。
  陈莲与沈丽娘备好了香台,放了些糕点果子与冬梨。
  沈雁回接过沈锦书点好的细香,朝着西方败了又拜,而后将烟雾袅袅的细香插入香台上的香炉之中。
  这便是已经拜过西王母娘娘了。
  “雁雁,聘礼我帮你拿,好不好?”
  “好......好的。”
  沈雁回飞速地收起写好的聘书,一路飞奔在谢婴的前头。
  谢婴在她身后晃了晃手上的聘礼。
  聘礼吗?
  是个好东西。
  作为今日的奔跑健将沈雁回,她从桃枝巷飞奔到竹枝巷,只用了一刻。
  就是谢婴这什么速度,也跑这么快!
  好在脸上的红晕已经被气喘吁吁与汗水替代,她大可以哈哈几声,说两句“可把我累坏了,哎唷,把我脸都跑红了,有些热呢。”
  此乃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典范。
  谢婴就这样看着沈雁回做戏。
  笑。
  陈桂芝已经替陈冬将那几只狸奴给聘回了家。只是沈雁回见着狸奴,实在是走不动道,便与陈桂芝与陈冬商量着,从他们家聘一只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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