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谢婴注视着沈雁回,“香糖果子很甜,祖母晒的腊肉很好吃,青云县的百姓很好......你,很厉害,也很好。”
  谢婴从前过得并不开心。
  他姓谢。
  即便是没落了,也是自他记事起,母亲都要将“王谢”门楣挂在嘴边的。
  因为他姓谢,三岁的年纪,别人孩童都在父母的臂弯里撒娇游戏,他却要读书。
  卯时初刻便已经起了。
  人人都道谢婴,三岁识得千字,五岁出口成诗,七岁作好文章,九岁得童生,十二岁中秀才。
  天降文曲!
  他谢婴不是天才。
  冬日的早晨那样冷,天未亮,他便要熟读昨日先生教过的文章,等着母亲抽背。
  家里炭火买得少,他的一双小手上,长满了冻疮。
  文成,武也要就。
  别的孩童在玩推枣磨、踢蹴鞠,他便要君子六艺,样样都会。
  母亲租来的马,比他还要高,母亲借来的弓,比他还要大。
  他心底里难过,可又如何怪得了母亲呢。
  父亲走得早,他靠着母亲给人家浆洗衣服过活,背地里多少人在讽刺挖苦母亲。
  瞧瞧,谢氏门楣,竟给他们浆洗衣裳。
  母亲手上的冻疮,比他更多。
  他读《战国策》,自然知晓那句“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可他不开心。
  中了秀才后,本因再向上考,可谢婴逃了。
  他未参加乡试。
  他跟着客商去做生意,明明才十三岁的年纪,却在短短几月挣了二十多两银子。
  原来他谢婴,也是做生意的料。
  当他捧着这二十多两银子来到母亲面前,告诉母亲自己相当商人时,母亲却哭了。
  “怀风你读了这么多年,你要当商户吗?若是到了下面,我怎么与你爹爹交代?”
  “为什么不能当商户,难道商户天生就低人一等吗?母亲就非要我读书吗?我讨厌做文章,我讨厌什么劳什子‘文曲星’的称号!做商户有什么不好?母亲,这几个月我很开心呐,这是怀风从小到大,第一次这样开心!母亲,怀风挣到钱了,母亲就不用再给人洗衣服了,不用整日擦一些最便宜的手油,不过擦一会儿,手上的伤口又要裂开。”
  母亲哑然。
  她同意他做商户了。
  母亲说,她不应将她自己的想法,按在他身上。
  “是母亲太自私。”
  那日谢婴才明白,母亲让他读书,不是因为他姓谢,是母亲自己喜欢读书。
  姓“谢”,不过是母亲为自己找的借口。
  谢婴忘记了自己为何能识得千字,是母亲写得一手好字,她日日都要写上一个字,抱着谢婴念。
  他为何能做文章,是母亲日日一边浆洗衣物一边从旁点拨。
  凭什么大家与谢婴去的同一所学堂,唯有谢婴脱颖而出。
  是母亲教的。
  母亲明明比他厉害,却只能嫁作人妇,一双提笔成章的手,却只能浆洗衣物,生得满手烂冻疮。
  她将自己想要的,自己想做的,全都灌注在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因为大雍。
  女子不可科考,商户也不可。
  职业下贱者,统统不可。
  “母亲,我不做商户了。”
  谢婴拜官后,谏科考。
  朝堂尔虞我诈,官海沉浮,很累。
  青云县民风淳朴,很好。
  “喏,一半的海棠糕给谢大人吃,怎么忽然就一副伤春悲秋的做派了。海棠糕甜,谢大人您心里也甜一甜。”
  方才的海棠糕沈雁回掰了一半,另一半又回到了谢婴的手中。
  谢婴咬了一口。
  真的很甜。
  “沈小娘子,来碗肉沫豆腐盖饭。”
  李大河从码头的运船那儿一路奔来。他长叹一口气,已经习惯了有谢大人的存在。
  他原先是想争一争的。
  在打听了沈小娘子并非谢大人的美妾之后。
  但谢大人像是长在沈小娘子推车轱辘上的青苔似的,日日都来,无时无刻......
  送吃的,比他快。
  送喝得,比他快。
  就连凤姐儿,也更加喜欢谢大人。
  他算是看出来了,他真没戏。
  他也看出来了,沈小娘子与谢大人二人的嘴,算是白长了。
  作为沈小娘子夸赞过的——好人李大哥。
  自然是要为她着想。
  他李大河退出。
  “李哥,给我也叫一碗!”
  “知晓了!”
  待过了饭点,沈雁回像往常那样收拾了东西,预备回家。
  只不过自此有一些不同,她雇了谢婴与明成二人,当保镖。
  “我的天呐!”
  明成跟在二人后头,身上背着一麻袋的铜板,“大人,沈小娘子虐待我。”
  “从前几十斤的戟都甩得,眼下不过二十贯钱,就背不得了?”
  谢婴瞥了明成一眼,“似乎来了青云县,你肚子有些大了。”
  “什么!”
  明成虽背着二十贯钱,但依旧原地起跳。
  虽说他尚且没有谢大人这般在汴梁城叫人一出门就有人追赶的皮囊,但也算得上相貌堂堂。
  尤其是自从跟了谢大人,练了十八般武器后,人变得更精壮了。就连从前给谢大人抛花的人,也时常抛给自己些,如何能受得了“大肚子”。
  “毕竟明公子一碗盖饭下去,续的饭又能将碗给添满。”
  “是吗?”
  “毕竟县衙后厨里晒得腊肉咸鸡,大多都叫你半夜下了汤饼煮宵夜。”
  “大人,那腊肉下在汤饼了煮宵夜真是绝了,再煎上一枚鸡卵,佐以一把霜打过的青菘。”
  “明公子,你衣衫上的盘扣好像崩掉了一个。”
  “......”
  明成恨不得扛着这一袋子的钱,绕着青云县跑上十圈。
  “沈小娘子,你还有别的二十贯钱吗?我日日都来给您抗。”
  “我倒是想......”
  沈雁回摆了摆手,“这已是我摆摊至今,全部的积蓄,明公子,你跑慢点,别将我的铜板给跳出来了!”
  自沈雁回的盖饭摊子摆摊至今,已有一个半月之久。除了她白日里在码头上做的生意,还有翠云楼那儿的宵食外卖,拢共加起来,她仔细数了数,得足足有二十贯钱!
  要不怎么说摆摊是个挣钱的行当,摆个吃食摊子,更是挣上加挣。
  这样下去,若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她只要再摆一个月,就能将小饭馆一年的租费也付了,余出来的钱还能多多少少置办些桌椅板凳,锅碗瓢盆。
  她争取在春节前,搬进小饭馆。待过完春节,东风一吹,便开张!
  “怎么这样开心。”
  自钱庄兑完银钱出来,谢婴便发现沈雁回一直在笑。
  “谢大人,这么一大袋钱......”
  沈雁回用手比划着,脸上笑意甚浓,映出她的浅浅梨涡,“变成了这么小三块银子,等这几块银子攒到五块时,我便可以开小饭馆了。”
  “早日开张,本官就不用日日跑到码头去吃了。”
  谢婴似是不愿意将视线从沈雁回的脸上离开。
  她笑起来......
  好看。
  就是这种财迷的样子,真是对味。
  “谢大人喜欢吃我做的饭吗?”
  沈雁回将这几块碎银子用布反覆折叠,小心翼翼地塞进了怀里。
  从前她总是见到那些老人们拿钱,脱了一层塑料袋后,还有一层塑料袋,再脱完塑料袋,还有好几层布反覆折叠。
  在这个时候,一定要手指沾一些口水,仔细地数着手上的票子。
  沈雁回算是知晓了。
  若不是手上拿的是银子,不是票子,她定也是这般模样。
  “喜欢吃。”
  谢婴跟在沈雁回的身边,二人连一点儿间隙都不曾空出,“等你搬来了衙门的对街,本官就再也不用吃冰糖肥肠了。”
  “哈哈哈!”
  明成跟在二人回头,手里还拿着方才兑了钱的空袋子,“大人,那小饼就做了一次冰糖肥肠,后来就没做了,哪能让大人这般记挂。小的做的饭菜,不也是挺好吃的吗?若是大人觉得日日跑码头麻烦,那小的......”
  “咳。”
  谢婴清咳一声,“不麻烦,本官不像你,不爱锻炼,盘扣崩飞。”
  人身攻击。
  这是恶毒的人身攻击!
  谢大人从前都来都不会对他说这样的话。
  明成在一边将自己碎掉的心脏仔细一块块地粘起来。
  谢大人,变了!
  他决定了,从明日起,他一早就开始绕青云县跑,一定要将自己从前的风姿都找回来!
  “眼下要去哪里吗?这似是不是回桃枝巷的路。”
  “去瓦子,舅母还在那儿呢,我想正好顺路去接她。”
  原是沈丽娘一点儿都不愿意得空,日夜呆在家里,她觉得浑身刺挠,若是再不叫她出去,她定是要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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