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他的面前站着好几只鸽子,其中不乏来福、来财......
雨天的地龙要钻出泥土来透气,他一抓一个准。
“这两日我来县衙时,总路过对街的馒头店。那是一对夫妻经营的,生意不错,馒头种类繁多,味道也好。只不过他们似是要搬去邻县,回那妻子的娘家去做生意。我打听了一阵,那儿的租金虽年付三十两,可那二层有间卧房,能睡觉。这样一来,也不是很贵。”
谢婴挑了挑眉,用筷子拨弄着泥炉上烤得淌蜜浆的柿子。
沈雁回每回来了县衙回桃枝巷时,她都要给沈锦书带一只枣泥豆沙馒头。
他们家的枣泥磨得细,豆沙也香甜,馒头皮暄软,沈锦书喜欢得打紧。
“哦,我知晓那家。”
牛大志“呼哧呼哧”地转动木棍子,抬手擦了擦被火熏出的汗,“那家铺面还挺小的,既是要开个馆子,沈小娘子何不再去瞧瞧别的?”
“对我来说也正好,也只是我沈家一家忙活,开不了什么酒楼。届时开个小饭馆,做些炒菜生意,挣些小钱养家糊口。好啦,可以吃了,试试呗?”
沈雁回用小刀敲了敲鸭子。那鸭子的皮已经被烤得酥脆,发出“砰砰”的声响,格外好听。
虽说月份不大,但也是长了个膘肥体壮,在柴火的烘烤下色泽红亮,形如满月,丰腴诱人。
它油亮亮地如镀了一层晶莹脆壳,混合着汁水的油顺着翅膀缓缓滴入柴火中,滋滋声不断。
沈雁回刀工极好,不过片刻之间,就已割下几块,放置在一旁碟子中。
“这个鸭皮蘸白糖,鸭肉呢可带皮裹葱丝与青瓜,配上我烙好的小饼,不过酱汁我就用蜂糖混豆酱随意调了些,味道还行......谁先来尝尝?”
要不是她在厨房看到结晶的蜂糖与青瓜,她也不会陡生出烤鸭的念头。
在深秋,竟还有这般脆嫩的青瓜!
在厨房嚼了半根青瓜的沈雁回感叹道。
“本官尝尝。”
“好勒!我给谢大人包一个。”
沈雁回夹了一张小饼,选好食材后翻折几下迅速包好,期待地捧到谢婴面前。
“这是爊鸭?汴梁的爊鸭多采用悬炙法,你这转动法,倒也不错。”
爊鸭,在汴梁的酒楼里很受欢迎,是道名菜。
“果真有点像爊鸭。”
明成洗了一把手,三步作两步走来,“不过汴梁的爊鸭多用果木炙烤,可香了。”
“我请问呢。”
沈雁回捧着这包好的烤鸭,没好气地白了明成一眼,“眼下我去哪里给明公子找果木?不要吃我自个儿吃。”
“吃的。”
谢婴伸手接过烤鸭,放入口中,没给沈雁回半点伸回去的机会。
鸭皮被炙烤的金黄,而肉质却鲜嫩多汁,葱丝解腻,黄瓜清爽,与劲道的小饼一起入口,肥而不腻,满口生香。
“这是什么酥酥脆脆的小鸭子!”
明成嘴上赞叹着汴梁爊鸭,却也被那鸭皮蘸白糖给迷着了。
鸭皮色若琥珀,酥香可口。轻蘸白糖,如覆雪盖霜。那锁住的油脂入口即化,甜而不腻,简直妙不可言!
“嗯......沈小娘子,你开馆子,我定是日日去捧场!”
牛大志一连包了好几只,嚼得唇舌生香,刷漆似的眉毛直抖。
其他捕快瞧了也纷纷热泪盈眶。
呜呜呜,他们这几日吃的是什么糟糠。
光吃烤鸭可不行,撤下泥炉上的蜜柿与秋橘,放上一口锅,用鸭架熬面汤。
吸一口顺滑的面,嚼一口脆嫩的青菘,搅进去流心的荷包蛋,饮一口热乎的面汤。待汤过三巡,剥上一只甜滋滋的蜜柿......
就是让他们再巡三条街,也无妨!
这鸭子真是做到了物尽其用,众人也吃了个酣畅淋漓。
只是收拾碗筷间,县衙的堂鼓被敲响。
“咚咚咚。”
沉闷。
第23章 给他全告了
敲打着堂鼓的双手纤细,却有力。
在巨大的堂鼓面前,那抹身影虽小,却笔挺。
“咚咚咚。”
鼓声沉闷,但庄严凝重,如黄钟大吕。
青云县的堂鼓已经很久不响了。
这也是谢婴来到青云县为止,第一次升堂。
他一身绿色圆领襕袍,腰间束墨色翠玉革带,头戴帕头,脚登革履,颇有威严。
堂下跪着的人身穿棕色交领夹袄,同色的包髻将她一整头白发挽起,眼神清明坚定,不似先前浑浊,干练异常。
“阿姐......”
牛大志眼眶通红,横刀立于沈娣身侧。
阿姐回来了。
他仿佛又看见了那位在县衙厨房里,束着攀膊,拿着菜刀追着鸡乱跑的沈娘子。
“下跪者何人?”
“民妇青云县乌衣巷沈娣。”
“因何事敲打堂鼓?”
“自首。”
沈娣的声音没有一丝恐惧,反而平静如一潭秋水,沉稳却铿锵有力,“民女杀了人,杀青云县仵作周恒,杀船主陈强,民女自首。”
没有人逼沈娣自首,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是沈娣杀人。
可她却来了,还敲响了堂鼓。
此话一出,底下围观百姓皆大惊失色,议论纷纷。
或是邻里,或是做买卖的,或是幼童。
沈雁回却抱着双臂,面色冷峻,立在他们之中。
“是不是搞错了?周姨平日里人可好了,怎么会杀人呢!”
“对啊,周氏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周家婶子,这案子定是那沈小宝干的。您是不是替沈小宝顶罪了,那是万万不可的啊!您糊涂啊!”
“沈姨姨,你怎么了呀......沈姨姨不开心,喜姐儿给你吃糖。”
有手一把捞回了正往县衙内跨的孩童。
青云县的人大多都认识沈娣,因她是仵作之妻,因她常年给以偷鸡摸狗的沈小宝收拾烂摊子。
当然也有因她是县衙的厨娘,也有她买菜时篮子里总揣一把饴糖,塞给孩童。
“我不姓周!我叫沈娣!”
沈娣忽然大声呵道,而后低头喃喃自嘲,“可我不想叫沈娣啊。小时候,邻里的女孩们都叫宝珠,叫明玉,而我却要叫沈娣......”
她儿时偷偷跟着邻里的女孩们读过几月私塾,也曾过过些快乐日子。她们上女学,她便在私塾的窗户外听着,待下了学,便一同去捉河里的小黄鱼。
有学问真好啊,比喂小鸡,喂猪仔开心。
炸过的小黄鱼真香啊,裹一层粗粉,沾一点儿荆芥,嚼起来酥酥脆脆的,待吃完还能舔一舔沾了油的手指。
那味道她至今还记得。
可一切都因为弟弟的到来打破了。
她没有时间再去听学,连喂小鸡,喂猪仔的时间都要挤出来。
她背着弟弟,哄着弟弟,喂着弟弟。
后来,母亲死了,死前老泪纵横地往她的手里塞了一颗蚌珠。
那蚌珠真丑啊,扁扁的,黄黄的,还有沟壑。可她喜欢呀,求着李木匠钻了一个孔,串了根红绳,日日都戴着。
再后来,她嫁人了。
父亲将她以五两银子,嫁给了周恒。
她知晓,那五两银子,父亲用来给弟弟买了束脩礼,置办了笔墨行头。
还有呢。
她的女儿出生了,她拣了好多河蚌,特意给她挑了最大、最圆的蚌珠。
哦对了,蚌珠头面也要打一套,欢欢喜喜地送她出嫁。
大雍的女儿,都是掌上明珠。
艳艳,她的明珠。
“啪。”
一声惊堂木震慑住了底下围观的百姓,就连孩童也被人捂嘴噤声,不敢让她哭闹。
“堂鼓为鸣冤鼓,若是自首,告知一众衙役即可。”
谢婴的声音冷冽而严肃,不苟言笑,“你,有冤?可既是自首,又何来冤情。”
“回大人,民女冤呐!”
沈娣的声音响彻整个县衙,绵延且凄厉。
周艳上船前的样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她的脑海里,火红的嫁衣,真好看。
“民妇状告丈夫周恒卖女求荣,状告亲弟沈小宝诓骗侄女,状告船主陈强与王梅花一干牙人以运货、说媒、介绍行当为由,买卖女子!”
字字珠玑,声声泣血。
无人听了不悲怆。
这次不用惊堂木,所有人都沉默了。
沈雁回几乎将手指嵌进肉里。
“阿姐,阿姐,你不来救我,却要告我?”
沈小宝被衙役带到堂上,偷鸡摸狗这么多年,他第一次进牢狱,也是第一次上公堂。
他瞪得眼白翻出,浑身战栗,双腿发软,连跪都跪不住,几乎要扑到沈娣跟前,却被一把提回原处。
“阿姐,我可是你亲弟弟啊!我与你身上留着一样的血!阿姐,你在胡说什么啊!”
“亲弟弟?”
沈娣神情阴郁,双目暗红,似要将沈小宝生吞活剥,“艳艳呢,她是你的亲侄女,她的身上难道没有留着和你一样的血吗?沈小宝,你应该谢谢谢大人将你抓进那牢狱。不然,你就会如同周恒与陈强般,被我剖肚挖肠,啖心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