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过出乎他意料,屏幕上的女人,缓缓放下了床单,慢慢走向台灯的位置并蹲下。
然后,他就对上了一张骤然放大的脸。
他心跳一促。
只见对方扬起了一个诡异的笑容,配上满脸的泥泞与灰色,更是渗人。
屏幕上忽然出现一把匕首,明明还在白天,却泛着幽幽的寒光。
他吓得从圈椅滚下来。
对方又站了起来,握着匕首径直走向卫生间。
没几秒,他的计算机上的监控就黑了好几处。
他战栗不已,顾不上管其他的了,巨大的心理恐惧促使他「啪」地关上计算机拔腿往店外就跑。
他甚至不知道那个拿着匕首的女人下个目标是不是他。
格拉迪丝很满意这种效果,守在窗口边眼见着老板丢了魂似的跑出去,在老板不知瑟瑟躲在什么角落的时候,她锁了门后就泡在浴缸里开心地哼着歌。
她洗好后,裹着床单出来,发丝凌乱,肌肤雪白,湿漉漉的,却和之前的女流浪汉有天壤之别。
一个澡,似乎能改变人的阶级。
她倚着床头,打开手机——如果说蝙蝠家都是蝙蝠计算机蝙蝠手机蝙蝠战衣蝙蝠车,那她就是二手手机二手床单二手衣服外加一个二手行李箱。
额,阶级还是很难逾越的。
她略带慵闲地把额前烦人的发丝勾到耳后,端起速溶咖啡,就兴致勃勃地浏览起新闻。
不必说,哥谭头条就是为布鲁西宝贝而生的。
#布鲁斯韦恩公开宣布赞助正义联盟,疑和蝙蝠侠暧昧不清#
#布鲁西疑似有新恋情,被拍到和女助理共进午餐#
#布鲁西被超人抱上天空,哥谭小王子和人间之神绝美瞬间#
#布鲁斯昨晚被绑架,被捕绑匪疑似小丑帮成员,称:我就看不惯他这副菜鸡的模样,小丑在流浪,韦恩在殿堂#
#韦恩总裁在今天中午莅临我院阿卡姆时作出重要讲话,提倡发扬阿卡姆精神,演讲完归途中不幸遭绑架,绑匪信息至今未知,首先排除本院病友#
#谭谈交通:哥谭成华大道疑有小丑狂热粉丝走二仙桥#
格拉迪丝:...
哥谭不对劲。
的确人才济济,前两天她看到对面一个盲人乞丐跟前的碗刚刚被人端走,眼疾就立刻自愈了,站起来和对方干了一架,简直是医学奇迹。
大多新闻她都泛泛略过,直到她看到一条——“震惊!哥谭小王子布鲁西节目中亲口传出顶级富豪护发秘诀,不转不是哥谭人”的新闻。
味太冲了。
神使鬼差的,她点了进去。
额,她确实有一点好奇。
难道说蝙蝠侠每晚会像蝙蝠一样倒挂着睡觉,导致脑部充血,血液循环,所以头发茂密?
视频一点开,映入眼帘的就是半倚在沙发中央的布鲁西宝贝,他穿着深蓝色高定西装,挂着漫不经心懒洋洋的笑容,无比英俊迷人。
尤其是他那双钢蓝色的眼睛望向你时,澄澈清明,饱含深情,几乎所有人都会被他迷惑,怎么看,这都是个住在水晶城堡的小王子。
女主持人明显是他的粉丝,问话时的语气都在打颤儿:“韦恩先生,网友们都纷纷评价你之所以拥有一头秀丽乌发,是因为有顶级养生护发秘诀,您介意分享一下吗?”
当然有,每晚坚持熬夜不按时吃饭不喝牛奶吃高热量甜品带罗宾去打击犯罪。
格拉迪丝默默吐槽。
“当然愿意,”小王子招牌式的笑容依旧,“首先,一定要拒绝熬夜——”
她一口咖啡喷在屏幕上。
“然后要按时吃饭,最好少吃高热量垃圾食品。对了,还要多喝牛奶,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了,这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够了吗?”
“很棒的建议,”主持人就差眼里冒出桃心泡泡,好在她的职业素养比较过硬,拼命抑制着激动的情绪外露,“韦恩先生,您如何看待蝙蝠侠——就是您赞助的那位义警...他的熬夜习惯?”
布鲁西宝贝挑挑眉,用几近抱怨似的口吻道:“我十分看不惯,怎么会有人有如此糟糕的作息习惯?我赌他早晚会猝死的。”
格拉迪丝庆幸自己没再喝咖啡。
“您说得对,”女主持人微笑道,“不过我想他也是为了在夜晚打击犯罪才迫不得已的。”
“是的——”布鲁西宝贝式嘲讽微笑再度上线,“他不选择在白天打击罪犯,可真是个怪胎,好像哥谭夜晚非他不可。”
主持人有些尴尬,她不太明白,明明赞助正义联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位小王子是为了谁,可他从来都是阴阳怪气——
电光石火间,主持人意识到了什么,仿佛摸到了真相的边缘。
难道,布鲁西是嫌蝙蝠侠每晚出去不肯陪他才经常抱怨的吗?
好歹是做养生节目的,支持人很快绕开蝙蝠侠,又谈到了一位哥谭不久前因熬夜打游戏猝死的青年。
“那可真令人惋惜,”布鲁西耸耸肩,流露出惋惜的表情,“熬夜的确不是什么好事情。”
视频播至此戛然而止。
底下评论五花八门。
coisini:哥谭宝贝实在太迷人了,我想嫁给他
cx330:他和蝙蝠侠果然有奸情
carpe diem:看到最后那则男的熬夜打游戏猝死新闻吓到我了,还好我是女的
limerence:如果我是主持人,我会问布鲁西包养整个联盟的感受如何
...
格拉迪丝赶紧翻到了大都会模块的新闻,这里的画风看起来就——
好像也没多正常。
#人间之神抱猫下树绝美瞬间#
#超人谈抱布鲁西和抱猫区别#
#莱克斯集团董事长莱克斯卢瑟公然分析超人抱猫行为可笑性#
#震惊!蝙蝠侠疑似是喵星人!超人接受匿名采访时表示蝙蝠侠和猫一样可爱,并再三强调打马赛克#
救命,就没有正常一点的新闻吗!
*
格拉迪丝拖着骨碌碌动着的行李箱,行走在哥谭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上。
她戴着橘黄色的太阳镜,穿着粉色针织衫,搭配着一条天蓝色的喇叭牛仔裤,朴素廉价。但又不失时尚感,看起来和美利坚街头常见的青春靓丽的女孩们没有两样。
路过一家书店时,她脚步不由缓缓停下。
隔着一条街。
一个蓝眼黑发的小男孩。
穿着脏兮兮的衣服,正透过玻璃默默地盯着书架着的一本书看。
握着数日来调查的几张照片,她几乎一眼确定了他的身份。
她摘下太阳镜,微微走几步靠前一些,良好的视力使她看清书的名字——
《复活》
写了罪恶与沉沦、救赎和希望的故事。
也许是复活这两个字太诱人。
他迟迟不肯离去。
书店陆陆续续走出来人,有些母亲牵着孩子的手,孩子抱着怀中的童话故事或漫画甜甜撒着娇,讨论着今天吃哪个儿童套餐。
杰森终于停下看书名的行为,又不由看着因节假日今天街上格外多的母亲和孩子们。
“戴维,你买的漫画太多了!”一位母亲抱怨似地开口,却带着甜蜜地嗔怪,“这很费钱!”
被唤作「戴维」的男孩抱着一摞漫画开心地往外走,很明显,他妈妈都给他买了:“不,这很有意义,妈妈。你还记得答应要带我去吃鸡腿吧?”
杰森默默移开了视线,终于记起他还有几条街的垃圾桶没翻。
否则,就要饿肚子了。
她见杰森转身离开,便努力移开视线,戴上太阳镜,也强迫自己离开了。
脚步匆匆。
到达机场,取票,安检,检票,登机。
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
她坐在飞机上,静静等待着。
飞机起飞不久,离脚下土地也有一段距离了。
她摘下太阳镜,看向窗外,正是蓝天。
不似哥谭那种阴郁的天气,这里充满着救赎与希望。
现在的离去的每一英里,都是在拉近着他们真正初遇的距离。
第3章
格拉迪丝是被一阵尖叫声吵醒的。
如果不是前面一伙人拿着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她这一片的方向,她不介意再把梦续下去。
“安静!谁再叫就崩了他!”
拿枪的红帽子男吼了一嗓子,不知冲哪开了一枪,全场立刻安静下来,人们纷纷蜷缩到座位上。
这群亡命之徒中为首的站了迟来,是个肌肉发达的大胡子男。
“听着——”大胡子用最平和的口吻,诉说着恐怖,“只要你们乖乖配合,我们并不会伤害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懂吗?”
是子弹上膛的声音。
大多数人僵硬地点点头。
大胡子似乎对他所营造的出的氛围十分满意,嘴角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弧度,他冲身边的红帽子微微点头示意,后者立刻会意,走到过道中来:“都把身上东西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