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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 第184节

  很惬意的一边看书,一边吃着水果零食。
  仙人眼抽抽,他怎么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看书,所以自己的日子是白过了?
  想当初他只有一个蒲团,或者席地而坐,捧着一本书就能看一天。
  光看就能体会到,这样读书该有多惬意~
  第215章 仙君的亲传弟子
  仙人又看四周被打扫得闪闪发亮,一尘不染的书屋,每一本书上一粒灰尘都没有,让爱书者身心愉悦。
  仙人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我心中最佳的徒弟。
  还没拜师呢,已经叫上徒弟了。
  “徒弟,徒弟!”
  林歆欢听到了陌生的呼唤声,忙放下书,呈戒备状态。
  看到空无一人的书屋,半空中浮现一中年男子,青蓝色的衣袍,三千青丝用一条素色发带束起,气质温润文雅,像是古代的教书先生。
  眼睛看到他,鼻尖似乎闻到了笔墨的味道。
  要不是林歆欢心脏强大,已经被他独特的出场方式吓晕厥。
  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并没有发现陌生阿飘对自己的恶意。
  转念一想,很有可能是这间书屋的主人呢,林歆欢恭敬的对男人一拜。
  “先生莫怪,我以为书屋是无主之物,所以才找出书本阅读。”
  书屋中灰尘显示凌乱的脚步,还有一些书本上的手指印记,都表达着这是一间废弃书屋。
  文字是最快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通道,所以林歆欢特地将书屋清洁干净,挑书阅读。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孩子,以前的确是无主之物,以后就是你的了。”
  仙人开怀大笑,对林歆欢非常满意,爱读书的人,品性不会差。
  更别说她是自己等了几千年,才等来的宝贝徒弟,对林歆欢安上了巨巨巨厚的滤镜。
  只是有些奇怪修仙界服装改革,跟他记忆里穿着服饰有些不同,可能是自己落伍了吧,修仙界如今流行这样穿?
  完全没有想到,林歆欢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摸了摸长须:也对,我都死了几千年,发生一些变化也不奇怪。
  “我的?”林歆欢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本仙的浩渺洞府,本仙名号浩渺仙君,平生最爱的就是书籍,不管是寻常的山水游记,还是历史辛秘,人物小传......都能让我在其中找到乐趣。”
  还没踏入修仙开始,他书卷不离手,踏入修仙界后,更是获得了书痴的名头。
  在疯狂卷修为,以飞升成仙的修仙界中,无心修炼,只顾读书的他分外突出,与修仙界众人格格不入。
  也是想到成为仙人,可以拥有无尽的生命,有更多的时间找书、阅读书籍,才将注意力分到修炼上。
  令众人意外的是,最有潜力成仙的修炼狂魔陨落了,修仙界有名的书痴飞升成仙。
  他到仙界后,给自己取名叫浩渺仙君。
  书籍里拥有一个广阔的空间,他只不过是其中一小粒尘埃罢了。
  在得知仙人并不是永恒存在,还是有寿命期限时,他便将自己的时间全投入给了书籍,每天都是在寻找珍奇故事,阅读文字。
  看得特别广,并不拘泥于某一个类型,人人所追捧向往的仙术秘法,只不过是他顺便收集的一小部分,自认为最不挂齿的存在。
  所有不受重视的书籍,放在最角落,最让人注意不到的地方。
  渐渐得书籍不止有万卷,堆积而成占据的面积可比一个小国家的领土。
  林歆欢望不到顶的书屋,其实是浩渺秘境设计最精妙的地方,叠加了几套的空间阵法,才设计而出。
  谁能想到,仙界最厉害的空间法术,创造者只是想拿它来装书呢。
  浩渺仙君在生命的尽头,发觉:“不行啊,我死了,那我这么宝贝书籍怎么办!它们会被不懂得欣赏的人践踏!被撕毁!被丢弃!”
  一想到其中一种可能,心痛得无法呼吸,心脏就像被一只手狠狠捏住。
  从没收过徒弟的他,想要传承人的想法分外强烈!
  在最后一段时间,终于放下了书本,布置起浩渺洞府,为未来的徒弟准备一份最好的礼物。
  当然得通过他的考验,才能成为他的徒弟,得到他的传承。
  那最后的一丝魂魄带着浩渺洞府,回到了他最开始的地方,破云大陆。
  于是破云大陆上,各个宗派的精英弟子为了传承涌入新秘境。
  而林歆欢就是那么巧,光门与浩渺洞府连接,从光门进入浩渺洞府的中心地。
  这可是外界修仙者,经历过千难万险才进入的地方,最终还是不得其法,没能找到传承。
  气得浩渺仙君开口破骂:“你们这群蠢蛋。”
  无法,为保存最后的魂力不消散,陷入沉睡,自然秘境也消失隐藏。
  到魂力支撑不住,浩渺洞府波动,才重新显现。
  “而你就是唯一一个通过我试炼的人,浩渺洞府的传承者,本君唯一的亲传弟子!”
  浩渺仙君狂热看着林歆欢就像是,他最爱的那些书。
  “什么试炼?”
  她可什么都没做?怎么就通过试炼了?
  这个仙人不会是在框我吧,正所谓“天上不会掉馅饼”“便宜没好货”,老祖宗说的话,是经过万万亿人的验证,不会出错。
  “只有你一个人打扫干净书屋,我的徒弟怎么能不爱书呢?!”
  与林歆欢第一次见面,她就是在看书,虽然姿势过于悠闲。
  一看就是他命中注定的弟子,浩渺仙君对林歆欢非常满意。
  “......”
  虽然很想说,还是不说了,别给老人家气散了。
  谁会无缘无故打扫一间陌生的房间,还是一间只有闲书的书屋。
  在经历过生与死,终于找到传承之地的修仙者,更不会放松心神来大扫除。
  只有她灵力多得无处发,为了实验灵力与清洁魔法阵的结合,顺便将书屋清洁一新。
  “我的书籍、我的洞府、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他没注意到,自己的腿部晃动得消散加快。
  “等等,其实我有师父了。”林歆欢打断浩渺仙君的激情发言,眼里闪过一丝遗憾。
  听起来很不错,活了几千年的仙君,存货一定很多吧,对标德斯索大陆大黑龙。
  但是她不能背着良心,欺骗孤寡老人,看他的岁数,可以说是孤寡老人中的寡王。
  林歆欢偶尔还是会捡起良心的。
  “什么!”处事不惊的表情立马破功。
  第216章 得到传承
  林歆欢的形象渐渐飘远。
  破云大陆有一徒不拜两师,此生只入一宗门的说法,所以师父和宗门对个人来说极其重要。
  浩渺仙君又消失了半边衣袍。
  他看着整洁书籍,自己消失的部位,一咬牙,一跺脚(哦,已经消失了)。
  “容许你师父与我平齐,不过我要当大师父,他只能当小师父。”
  大小老婆吗?林歆欢被浩渺仙君的脑洞逗笑了。
  “不行!我师父比你来得早,要这样说的话,他才是大师父。”
  林歆欢才不惯浩渺仙君的臭脾气,传承她还不要了呢。
  “哎呦,同等,同等,这下你可以拜师了吧。”
  可不能失去这个徒弟了,他无法,只好妥协。
  说完,林歆欢跪地,扎扎实实给他行了拜师礼。
  “师父!”
  中气十足。
  一声师父,得传承,不亏,相信我师父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夸奖我。
  需要千两黄金才能请出山的神医——林歆欢师父。
  从小教育林歆欢:“欢欢啊,金钱乃是俗物,咱们不能把金钱看得太重。”
  当时林歆欢就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医者仁心,正为她师父的大义所感动。
  师父又说:“咱们做医者的,面对世人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富人家俗气,歧视他们有钱,而不救他们。”
  “钱真是个俗气的东西,我不喜欢,真不喜欢。”
  她瞪大双眼,望着师父甩袖离开的背影。
  身后还跟着数十个小厮,抬着一箱箱金银珠宝,这正是千里迢迢赶来看病的富商所带来。
  师兄们淡定的拍了拍林歆欢的肩膀,眼神向下一瞥,与她一对视:常规操作,师父发疯呢。
  逢祸乱,林歆欢与师兄弟们出谷救人,一路上可能缺水缺粮,就是不缺银子黄金。
  那声师父,可把浩渺仙君叫得一个顺畅,手指一点,戴在林歆欢手上的空间戒指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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