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他再次出现在自己生活里,绝对不是巧合,李秋屿警觉,他知道他想做出些什么,并会坚定不移付出实践。确实如此,赵斯同上次见过明月后,找到那文章,这是个农民家庭的孩子,他莞尔着对杂志自语:师哥啊师哥,你什么时候跟劳动人民走这么近了?
  这是个谎言。
  李秋屿想着赵斯同时,他在子虚庄。
  人正收麦子,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收割机运作着,非常壮观的农忙,赵斯同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无尽的麦田,一块连一块,没有边界,他是个感觉特别发达的人,他要为农民的土地落泪了,完全是因为壮观,一种大的景象,这让他心潮澎湃。视线毫无阻隔,极限在天边,天的尽头。
  金色的海洋,金色的世界。
  这一刻,最伟大的画作也只是对这自然痴心妄想的模仿了,赵斯同非常喜欢眼前的景象,他用一种审美的,不事生产的目光去欣赏着,要击节赞叹,多么伟大的色彩!
  色彩里头的农民,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是点缀,赵斯同微笑看着一切,他很快嫌收割机破坏了这种美,太机械了,机器不该争夺自然的本真,应该让农民靠手靠脚劳作,来维护这种美,必须有农民,才能叫美延续下去。
  他们还必须有刀刻一样的皱纹,古铜一样的皮肤,健硕的大腿,呈虎踞龙盘之势,穿梭在色彩里,才能和这样完美的大地匹配,吻合,是美必不可少的因素。该死的收割机,工业化真是败坏,赵斯同深深遗憾。
  他用几根烟,立马和劳动人民打成一片了。几个老汉,争先恐后问他想打听什么,非常热情。赵斯同带着和气的笑,他跟这些人闲说几句,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群体是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本质愚蠢,短视,有点小聪明,兴许能在实际生活中搞到点小便宜。土地是美的,但土地上的人,只是一根烟的价值。
  明月的家庭情况,他摸查清楚了,非常适合当新闻的主角,糟糕的出身,励志的经历,是当代农村学子的最佳成长模板,太正面了。
  “李万年没福气,他家要出人才,看不到啦。”
  “杨金凤有福,卖豆腐将来供出个大学生。”
  “那可不是她供的,这是命里的事,哎嗨,有贵人缘,啥事不成?”
  赵斯同微笑不止,他听农民说话,想象李秋屿当初如何在茫茫土地里找到李明月的,他又是怎么听下去的?听这些农民说话。
  老农们身上的酸汗味儿像腌透的鱼,那样硬,浓烈,赵斯同忍受着,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得不继续忍受,乡村的人对每家每户的事情了解的那么详细,明月的爸爸,是个搞传销的骗子,骗村里人的钱,骗他老娘的钱,被乡民们
  鄙视,但李明月就是命好,有贵人相助。
  “她家没亲戚吗?”
  “都不来往了,杨金凤跟亲闺女都不来往,哪有啥亲戚?”
  “怎么和女儿也不来往?”
  “还能为啥,为钱的事,杨金凤卖个豆腐不易啊,她家原先还有个小子,喂火腿肠噎死了,小孙女也送人养了,家里拢共她一个人出力,没旁人啦,明月那小妮儿能念出来真是老陵的事。”老头子一副勘透此间真相的样子,带点得意,赵斯同为他再点一只烟,他便诚惶诚恐,“有劳,有劳。”
  赵斯同始终是笑脸,他听到任何人间惨事都绝不动容,这样的事,刺激不了他的情感,他把剩的烟留下,老汉们受宠若惊,目送他老远。
  明月的家,叫两扇旧黑木板门挡着,自然无人,土墙上爬满丝瓜,顶着黄花,也有梅豆,墙叫这两样覆盖住了。尘土弄脏了赵斯同的鞋,他跺垛脚,走了一段小路,转到大路上,出了庄子,眼界再次陡然一宽,远远见所谓的东湖地里站着人,据说里面有明月的奶奶,哪里有湖呢?赵斯同对这些称谓,感到莫名,他辨认片刻,一个瘦的、黧黑脸面的老年妇人,跟在人后头,像在商量什么,她跟得紧,前头那人叼着烟,一直在摆手。
  赵斯同冒着烈日,眯眼看了会儿,风是热的,卷起路旁树枝扫到脸上,他退几步避开,尘土飞扬,这儿真够脏的。
  回城后,有段路非常堵,全是学生,赵斯同才发觉是高考时间。赵斯同请书记的一号大秘吃饭,还有陪同的几人,气氛很融洽,但事情却还没落实,这秘书非常鸡贼,一直跟赵斯同打太极,此人看着是铜墙铁壁,他当然不信。
  大约九点回酒店时,碰上李秋屿,赵斯同笑着拦他:“师哥看样子要回家了?什么时候,请我到家里坐坐?”
  李秋屿说:“家里条件比不上这儿,怕寒酸到赵总。”
  赵斯同道:“不是这个原因吧,这两天高考,你得忙着照顾小侄女。”
  李秋屿说:“不如你慷慨,我只照顾一个孩子,你都捐大楼了。”
  赵斯同十分赞同:“我一直都关心祖国的教育事业,关心祖国的花朵。”
  李秋屿走下台阶:“斯同楼不错。”他没打算跟赵斯同鬼扯,他要回家。
  赵斯同对着他背影说道:“师哥,人生的新乐趣是小姑娘吧?”
  风吹得李秋屿头发乱了,扎进眼睛,他回头,看看赵斯同,两人隔着点距离,赵斯同笑着,李秋屿又退了回来,他走近赵斯同,一伸手,慢慢从他领口那拈住根什么东西,赵斯同不知道。
  他都取下了,赵斯同还是不认识。
  一根短短的麦秸,又亮又滑,是跟着收割机飞出来的。
  李秋屿已经预料到他会去调查明月,这根麦秸,不过是证据。
  “认得这什么吗?”李秋屿含笑。
  赵斯同说:“什么玩意儿?”
  李秋屿轻描淡写:“麦秸,小麦的杆,能听懂吗?”
  两人目光对上,赵斯同知道他知道了,他也知道自己知道他知道了。
  “师哥,我这么煞费苦心,改天记得请我吃饭。”赵斯同笑眼闪动,在嶙嶙夜幕下像吐信子的蛇头。
  李秋屿淡淡瞥他:“一定。”
  赵斯同目光追着他:“我一直怀疑,你念法学,就是为了学会怎么完美犯罪的,现在看,是不是验证了?”
  大学的时候,李秋屿是法学院最优秀的学生,他偶尔也去数学系物理系旁听,据说,他曾经理科成绩比文科成绩还要好。
  他独来独往,神秘孤僻,赵斯同非常愿意跟他共享什么秘事,但很明显,李秋屿不愿意,他像个孤儿,从不谈及自身家庭、过去,像是没存在过,他这么个人凭空而来。
  他沉默时,恰如他喜欢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主人公,神经正像纤细的蝴蝶振翅。赵斯同是他身边唯一熟读各类人文作品的人,两人交流过,甚至算得上愉快,他为能探究到李秋屿的心灵一角感到振奋。他频繁去法学院旁听,为的是观察李秋屿,他靠着惊人的观察力,还是看出些东西。比如,他经常跟李秋屿说些自己有悖常情的大胆想法,一些说出来,会吓到别人的东西,李秋屿都很淡然,他一点不惊讶,也不会批判,他似乎什么都能接受,这让赵斯同天然亲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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