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李秋屿伸手捏捏她脸,是个很爱怜的动作,她不躲只笑,明月喜欢跟李秋屿呆一块儿,也是天生的。
  到了孟文珊家里,明月变得小心,她跟这个老师不熟。房子里插着一种浓郁的花,孟文珊坐那里,她清瘦,衣裳却鲜艳,像只通红的蜻蜓。
  她不热情,也不冷淡,等李秋屿走了没跟明月一句废话,只说学习的事。孟文珊的英语发音很标准,很好听,明月学不来,但她表达流利,敢说,孟文珊肯定了她。
  中途孟文珊接了个电话,她去了阳台,好像有争执,声音也越来越大。
  “你管不着,我告诉你,咱俩各人找各人的乐子,你去嫖,去赌,只要别有事没事烦我就行!”最后几句,明月都听到了。
  孟文珊挂上电话进来,脸色不好,明月默默看向她,猜她应该是跟丈夫吵架。他们隔着电话吵架,比当面好,最起码不摔家里东西,孟老师还有自己的房子,这太重要,不用看人脸色,不用赌气出门只能回娘家,娘家的人并不乐意看你披头散发跑回来,最终,你还是要回到一地狼藉的房子里。这些,都是明月从李昌盛夫妇那里知晓的。
  可见,一个女的就该有自己的房子。明月长到十几岁,连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她吃饭、睡觉、学习,都有着奶奶跟棠棠的身影。她大了,有心事,希望自己独处,可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她。
  明月说:“孟老师,我出去一下,一会儿上来。”
  孟文珊仿佛回神:“哦,有事吗?”
  明月没事,也不想去厕所,她觉得孟老师一个人呆一会儿更好。
  孟文珊看看她,说道:“你哪儿都不熟悉,别出去跑丢了,回头没法跟秋屿交待。”
  是李秋屿的好朋友吗?明月听这称呼,觉得两人关系很熟。
  孟文珊迅速调整好状态,继续辅导她。明月在她脸上看不见刚才的痕迹了,好像情绪一下老了,失去活力。孟老师是个很会控制自己的人,明月见过的吵架,都是很难看的,你死我活,又哭又跳,激动的那个还会扇自己耳光。
  她有一份光鲜的工作,自己的房子,但她可能和自己丈夫关系很不好,她宁愿在这里给一个不熟的学生补课。
  明月一连来了几天,孟文珊都在,尽心尽力帮助她。
  有一天,李秋屿似乎清闲些,带明月去商场买衣服。她不愿意要,可她一直长个子,冷天穿的衣裳都小了。商场又大又亮,干净死了,明月想子虚庄的某些人,可能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地方,她替他们看了。
  她坐上扶梯,商场便成了微型宇宙,她往上升。
  李秋屿很会选衣裳,清新,自然,非常适合少女穿,明月换了行头,她有点不好意思,但照过镜子,觉得自己怪美丽的。
  “喜欢吗?”李秋屿上下打量她几眼。
  喜欢是喜欢,可她喜欢的东西多了去了,买不起的,她不愿意去想。明月把衣裳又脱了,还是不肯要,李秋屿说:
  “不是说喜欢吗?”
  明月道:“喜欢不一定要,这里衣裳肯定贵,不是我能穿的。”
  李秋屿说:“没多贵,出门总得穿衣服吧?”
  明月被他说得有点窘迫:“我有啊。”
  李秋屿耐心开导她:“不要这么大负担,几件衣服,等你不能穿了还能给妹妹穿,很划算的。”
  明月勉强笑道:“可花的是你的钱。”
  李秋屿说:“小孩子本来就该花大人的钱。”
  明月更勉强了:“你不是我家大人。”
  李秋屿笑:“是谁说的,什么话都能跟我说,我本来以为我们关系已经很好不必见外了。”
  明月急着辩驳:“不是。”
  他商量说:“要吧?穿着很漂亮,你这么信任我,当我回报了?”
  明月忽然觉得很害羞,她没叫人这么细细地哄着过,像个珍宝,她一直隐秘渴望过的柔情,细腻的东西真正发生了,感觉太美妙,太满足。她光是悄悄看他一秒,眼睛都要看坏了。她不说话,只红着脸点点头,她的心其实在发抖,但不能叫人知道。
  以前从书里幻想来的东西,成了真的,这叫人心潮跌宕。
  回去的路上,李秋屿的手机响,响了几次他才接,他张嘴说:“在开车,玩儿得好吗?”普通的一句话,他一说,似曾相识的语气像闪电瞬间照亮了什么,一刹就弄清楚了。
  他继续说很寻常的事,却完全不一样了。
  明月问道:“你去年来花桥子,后来开车的时候接了个电话,也是这个人吧?”
  李秋屿需要回想一下,笑道:“你怎么知道的?”
  明月说:“因为你只有跟这个人说话的时候,才这样。”
  “哪样?”
  “说不上来。”
  那是一种绮丽幽深的氛围,黏糊糊的,明月心里不大痛快了,这很特别,是李秋屿单单给这个人的。他跟她说话,跟孟老师说话,都不是这样。
  “女朋友,那天你见过的。”
  “我知道,猜出来了。”
  明月出神地看着前方,李秋屿有自己的世界,她一直忽略了,也许想过,但没那么真实。人家的世界,她进不去,好像叫商场那样的玻璃门给隔开了,只能在外头瞧瞧。
  车子转个弯,日光落在明月脸上,她变白了,肌肤饱满像含了水,非常健康,纯净的青春气息,李秋屿像是头一回发觉此点,她安静的异常,他也就没说话。
  他觉得这个话题确实没什么好聊的,跟一个高中生聊这个,不合适。
  一直不说话,李秋屿是不会觉得尴尬的,他在念书的时候,就习惯在人群中沉默,听别人说。
  “想去酒店看看吗?”他还是找了个话题。
  明月想了想,愿意跟着。
  城里的东西多了去,道路交错,车流不息,许多建筑立在那叫太阳照着很雄伟,却不晓得是干什么的。车子经过广场,那里有鲜花、气球、喷泉,装扮着节日,城市是热闹的,永远不缺人,它五光十色的模样就把人给吸过来了。
  李秋屿在一家高档酒店做经理,投资人是同学的叔叔,同学推荐他,那位叔叔便用了他。
  酒店大堂很大,明月一进来,觉得到了一个光明璀璨世界,人原来还能把房子里头弄得这么好看、亮堂。
  前台是个很美丽很年轻的女孩子,一见李秋屿先笑起来,好像李秋屿就是有这种魔力,他随和,谁见到他都会觉得心情很好,但相处一段时间,又会发觉,他喜欢独来独往,跟人并不亲近,他只是有一种看起来很友善的态度。不过,他到底算是不错的领导,不苛待人,允许别人有无心之失,遇到事情不会推卸责任,有很强的应对能力。
  前台对明月也笑得可亲,明月对人的职业缺乏想象,照过去的经验,只能分作种地的、打工的、老师、村干部、派出所的警察、做生意的……好像世界上的职业不超过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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