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车子开出安全屋,准确的来说是他的安全楼,他十分倒霉的在第一个路口就被红灯拦住,等待绿灯的同时,他的目光正好落在安全楼对面,哥谭日报之中跑出的金发姑娘身上。
  她与他年龄相仿,长着一张足以让所有人倾倒的漂亮脸蛋,提姆觉得,她比布鲁斯约会过的任何一个女明星都要好看,只是衣品着实一般,或许这就是办公室小妹之中流行的风格吧,要不是她胸前挂着的,摇摆在空中的记者证,提姆压根猜不到她和露易丝莱恩是一个职业。
  她外头的大衣是卡其色的,价格并不昂贵,胜在十分舒适,所以销量不错。
  大衣里头穿着的是一件米白色的毛衣,以及不便于行动的小脚牛仔裤,脚底踩着的是一双白色帆布鞋。
  她跑步的时候步子迈得飞快,也不喘粗气,简直像是什么长跑运动员一般,金色的长卷发在空中飞扬,因为过长的缘故,发梢比她的步子慢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他记得她,连续三天在他安全屋附近的咖啡店,买十杯咖啡的漂亮姑娘。
  他记得店员在背后讨论她,说她人不可貌相,没人能想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居然能一手轻松提起十杯咖啡。
  对了,不得不提的是,她每天购买每天的十杯咖啡里,九杯是普通拿铁,另外一杯则是焦糖玛奇朵,并且要加寻常人几倍的糖浆。
  提姆觉得这压根不叫咖啡,说是糖水更为合适。
  他虽然没在背后议论她,但在心里给她取了个昵称,叫做二十分的甜焦糖玛奇朵女孩。
  她就像是焦糖玛奇朵上头的奶盖一样,稍稍摇晃几下,很快便没了影,他望着她焦急穿进小巷子的模样,让他止不住想起,康纳,卡拉和克拉克换上超人衣服之前,也是这幅模样。
  不,她与肯特家族应该没什么关系,虽然她也是一个,和肯特家族一样的阳光笨蛋。
  但他很肯定,蝙蝠侠的城市要是有氪星人,他一定会知道。
  而且哥谭这座城市啊,怕是没多久就会让焦糖玛奇朵变为醇正的黑咖啡,很让人惋惜,但确实无可奈何。
  当他面前十字路口的红灯变为绿灯之时,提姆毫不犹豫把视线挪回正前方,一脚踩下油门。
  芙蕾雅普林斯,其实并不喜欢牛仔裤,但因为早上睡过头,所以只能随意从凌乱衣柜里,像是开盲盒一样抽出一条裤子并不配第二次抽取机会。
  毕竟她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必须是亲吻放在玄关的,戴安娜送给她的金苹果。
  维姬维尔给她的地址,是哥谭码头的一个仓库,她对于空荡荡的仓库感到十分疑惑,一边觉得难以理解,一面又觉得靠魔法代步也就罢了,现在再滥用魔法破解谜题,赶在别的记者之前,可就是破坏游戏规则了。
  所幸,她在墙壁之上发现了谜语人留下的记号,与记号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个用绿色油漆写下的谜题。
  她不喜欢谜题,也不喜欢绿色,因为她被称为谎言之神的哥哥,总喜欢穿着绿油油的衣服,还喜欢说各种谎话,她一天总要被骗个十来次。
  但,什么叫做百炼成钢,她相信没人能猜一千多年谜语,还会对谜语一窍不通。
  哦,笨蛋索尔除外。
  她很快便解出谜语的答案,她觉得这答案彼得帕克那小子,推荐给她的rpg游戏一样,npc给的谜题的答案指向另一个地点。
  韦、恩、塔。
  她又迈开腿向着韦恩塔跑去,至于为什么是用跑的,因为她很穷,即便这是她来到地球的一百年,她还是一个没有积蓄的穷人,就连那个她看着长大的托尼史塔克,他的资产也比她多一千倍还要多。
  所以她为了省钱,并没有购入交通工具,打车又太贵,反正她不觉得累,脚程也快,每天都是步行上班,遇到急事的时候,大不了在小巷子里开个传送阵,她确信没人会知道的。
  当她来到韦恩塔大门口的时候,正好看见一辆眼熟的跑车从她身后经过,她疑惑的扭过头,正好对上跑车内黑发蓝眼少年的目光。
  他长得很好看,但对她来说,他就像是个小婴儿一样,年龄就像是世界之树看中庭的树木一般,太小了。
  他的刘海从中间分成两半,遮住两边各一半的眉毛,他皮肤白皙鼻子高挺,好看的嘴唇紧紧抿着,似乎对于能够在这里看见她十分疑惑。
  她不喜欢说谎也不善于说谎,但她觉得一个开着豪车路过的小男孩,应该不至于走到她面前问她,女人,你是怎么做到的,难道是在故意引起我的注意吗?
  这又不是霸总文学,太狗血了。
  而且她有绝招她朝他露出甜甜笑容,目送他开进地下车库。
  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只要微笑就好啦,百试百灵。
  她见他彻底离开,便转向韦恩塔的大门,十分庆幸这儿是哥谭的旅游景点之一,所以她能够轻易
  什么,居然要门票吗?芙蕾雅惊恐道。
  当然要啦,这可是哥谭最著名的景点之一。检票员指着她胸前的记者证,面无表情说道,要我说,记者应该收双倍的费用才是。
  芙蕾雅吸吸鼻子真情实感难过道:十美金已经很贵了,要是收双倍,就算能够报销,也还要等会计走流程才能拿到钱,我身上的钱真的不够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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