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我想帮她。方鉴坚定地道,我在殿试的策论里曾说过律法粗糙,地方判罚多循旧例,但许多事往上追溯便只能去循男尊女卑的旧例,你我皆是女子,能有今日是长辈余荫,底下又有多少女郎仍在与那旧俗缠斗呢。她们才是你我立足朝堂的基石啊。
她们三人都是女郎,自然知晓这个道理,男与女的利益之争是这个朝堂众人小心避开却真真切切存在的暗涌,她们、她们的母辈乃至陛下都被卷在这暗涌里。
范听融转着手中的杯盏,斟酌着道:依邹大人的意思,陛下应是会借此事大做文章?
不知你们还记不记得,陛下有孕时掀起的那一波母系和父系的论战?方鉴问。
自然,崔苗应道,那段时日可是弹劾满天飞,朝堂上到处都是刀光剑影,最后是以陛下和政事堂的强硬手段压下去的。
但我觉着陛下并不想压下去,只不过政事堂诸大人为了皇长女的正统不愿闹大,这才以雷霆手段镇压。这事高云衢与她说过,她记得清楚,陛下有宏才大略,并极有魄力。方鉴总觉得陛下是以自己为饵去将那些仍受着苦的女人的念头挑起来,散下一把星火,然后在等着有一个人站起来举起火炬荡清阴霾。我猜,陛下等的就是今日。
方鉴几句话说得崔苗和范听融血都热了,崔苗便问:那你想如何做?
闹大,替卓观颐把这事闹得举世皆知。
散了席,方鉴送她二人出门时,崔苗借口多留了一会儿,待范听融走了,崔苗才问向方鉴:临深,你与高大人说了这事吗?
方鉴一僵,苦笑道:还未。她隐隐觉得高云衢大约并不会那么认同她的做法。
为何?崔苗皱眉。
方鉴迟疑了片刻方道,我们总不能一直呆在长辈的庇护下。
*永初是第一代女帝的年号,也就是卫杞的祖母。
*解释下本文的婚姻设定,首先男女的继承权利是平等的,女儿也可以继承香火,但前提是女儿的孩子也得跟女方姓。于是男女婚姻是普通的女嫁男还是男方入赘女方都是合理合法的,婚姻的主导方就是家主,孩子也跟家主姓,而不完全从父姓。也就是说这个主导方决定的是这个小家庭继承的是哪边的家产,女方主导就是他们家继承女方的血脉和家产,赘婿会成为女家的人,而不再在原生家庭享有继承权。理解成古代女人嫁男人的整套对称翻过来就可以了。
其次是由于这个男女平权社会还没有持续很久,大多数人家还是习惯女嫁男,男性的家庭也优先会考虑娶妇。如卓家这种只有一个女儿那就一定要招婿,不然没有继承人了。
最后是由于男权遗毒的存在,很多人尤其是男人还是觉得入赘很没面子。叶泽这种空手进门的就更没面子,所以他才非要证明自己。以及叶泽这种吞了妻主家产的案子很多,法律没有明文写,各地都不是很愿意判。
第24章 观颐
卓观颐的母亲卓岚生前是个秀才,家中还算殷实,父母开了一家书肆,因着只有这一个女儿,到了婚龄便为她招赘。夫郎叶泽是个农家子,家中贫寒,念过几年书,品貌皆可,两家父母商议之后,二人便成婚了。叶泽入赘卓家算是高攀,孤身一人进门,身无长物,甚至还拖着贫苦的一家子。
最初的时候二人也还算相爱,生育了两个女儿,长女便是卓观颐。然而好景不长,卓观颐长到十岁的时候,母亲一病不起,溘然长逝。她的父亲很是伤心了一阵,但这伤心又能持续多久呢?很快她父亲便迫不及待地另娶了新妇,又紧跟着生育了儿子。
她的祖父母与母亲都已逝世,家业便叫叶泽拿走了,说着是等卓观颐长大了再传与她,可一应事务都不叫卓观颐接触,待到卓观颐知晓的时候铺子上上下下都已换了人,全然已是改姓叶氏了。这便罢了,过不了多久,他又盘算着将两个女儿改姓叶,说是子随父姓天经地义。这叫卓观颐如何能肯,她承袭的是母系的香火,他父亲这便等于要绝了她母系的后代,与刨人祖坟无异。她不肯,她父亲便以忤逆为由,苛待她与妹妹,她二人在家中过得还不如看门的小童。
一日夜里,卓观颐睡不着,便起来走动,却不想叫她听到了父亲与继母夜话,他的父亲说早晚会将这份家业交给他与继母所生的儿子。卓观颐这才恍然大悟,父亲早已不再是她们的父亲了,他已是旁人的家人。可既如此,他又有什么脸面霸占着卓家的家产,乃至要令卓家绝后呢?
她一遍一遍地跟父亲争吵,又一次次地被打得皮开肉绽。她跑出家门去县衙上告,知县说子不告父,将她赶了出来,她父亲得了消息将她捉回去又是一顿好打。她苦熬了一段时日,偷偷地藏了银钱,趁着父亲带着继母与弟弟出游的时候,牵着妹妹逃离了家,一路摸索着奔着州府去了。进了沁州城,她又去官府投递诉状,年少的她一心以为公堂之上自有公理,可事实上她甚至进不去公堂,收状纸的小吏听了她的诉求便不耐烦地赶她走,说的也是子不告父的那套说辞,还说夫妻家事官府也是管不着的。卓观颐求了又求,叫厌烦了的官吏使唤杂役将她叉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