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遇见真好,可世界太大了,太珍贵的遇见需要时间和等待,因此,你就先找了我十四年,是我,是我先让你一个人等了十四年,”温知抽/出霍凛脖间的玉片,低头吻了吻,继续说:“遇见很公平,他知道我们下辈子,下下辈子还要遇见,所以,这辈子我也要等你十四年,叔叔,你看,我们之间没有浪费一分一秒。”
  “比起叔叔苦苦等待的十四年,我怎么会孤独呢?我有你这辈子的陪伴。”温知笑了笑,放下玉片,抵着霍凛的额头,“婚姻家庭也好,天伦之乐也罢,那是别人遇见后的未来,对温知而言,他的生命里要有霍凛,没有霍凛的未来,他都不要。他从不后悔遇见霍凛,更不后悔爱上霍凛,如果拿十四年换你们生生世世的遇见,他求之不得。”
  “叔叔,我不惧怕死亡,也不惧怕终老,”温知声音很轻,每个字穿过鼓膜震在霍凛胸膛:“能遇见你,我什么都不怕。”
  遇见多神奇,有些人,遇见了无数次,依旧平淡无奇,有些人,只遇见一次,就渴望生生世世都要遇见。
  霍凛抚着温知后颈,目不转睛的看着他,透过这双清亮的眼睛,他放佛回到了六年前,第一次遇见温知。
  六年前,京大邀请霍凛出席新生开学典礼,他坐在台下,听着一个又一个发言,心中不起半点涟漪,参加这场开学典礼,在他看来,只是卖的王海生的一个面子,他甚至不愿被主持人提名,只座在普通学生坐的观众席。
  霍凛看了看时间,打算听完所有人发言就离开。台上的人上了又下,终于轮到最后的新生代表,一个少年走上台,白衣黑裤身姿挺拔,调了调话筒,看向观众席,念出发言稿的题目:“人间一遭,遇你甚幸。”
  “……缘起、缘灭、缘聚、缘散,蝴蝶效应或有因果,机缘巧合无法说清,也许一个不经意的小小举措,就为我们的遇见做了铺垫。”
  “…………”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
  “从呱呱坠地,我们一直在遇见,睁开眼,遇见了亲情,后来,遇见天空,遇见太阳,遇见花草,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与友情的遇见,与爱情的遇见,与信仰的遇见……我们的遇见,或始于面容,或始于文字,或始于影视,或始于憧憬和向往……”
  “…………”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
  少年站着,像棵傲然的白杨,声音经过麦克风依旧清朗透亮。
  大概是因为少年的声音太过清亮,丝丝入耳,像是看不见的磁场,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霍凛闭着眼听,只觉得一泓清泉由耳入心,缓缓淌过早已腐朽空壳,叮咚一声,有什么东西想要破土而出。
  他指尖微动,神出鬼差的睁开眼睛,看向发言台的刹那,恰好,台上的少年也抬起头,两人目光相触,少年短暂的怔了下,然后对着霍凛笑了,他笑起来真好看,眼睛亮亮的,有希望,有阳光,藏着整个世界所有的美好,他似乎看着所有人,又似乎只看到霍凛一个人,他说:
  “感谢这个世界有遇见。”
  世界在一瞬间静止,霍凛只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目光所及只剩台上的少年。
  一眼万年。
  在这之前,任谁在霍凛面前说这四个字他都会不屑一顾,他是一个商人,喜权重利,从来不相信不切实际的水月镜花,他不断追逐的是实际利益的最大化。更何况,霍家本就是高门大户簪缨世族,作为家主,在旁人眼中,他是个无悲无喜的强大怪物,理智镇定,住在云端,永远泰然处之,曾经连他也这样认为。
  他坐在观众席,抬头看着台上的少年,那是一个薄荷叶一样的少年,坦荡且清冽,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沐浴着阳光,笑容干净又让人憧憬。
  放佛石子丢入大海,一层层涟漪荡漾而起,久久不散,他像个初见恋人的毛头小子,心脏在胸腔跳动得极快,血液在体内不断沸腾,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躁动——他要那个少年。
  后来,他把那个少年带回了家。
  他满足了自己的私欲,忘了时间是道永远跨不去的横沟。他因爱生茧,将自己困在出不去的牢笼,他感到害怕和迷茫,他的少年要因他孤独十四年。
  而此刻,他的少年掷地有声的告诉他,“我不怕。”
  他翻山越岭长一夜跋涉,只为来到他身边,亲手撕开身上白丝累积成的硬壳,一声声的告诉他:“我不怕。”
  霍凛搂着温知的腰,把人带进自己怀里,脸埋在他的肩窝处,嗓音有点哑:“小知……我究竟……究竟还能给你一些什么、才好呢?”
  温知眸子里浮着点点水光,他附在霍凛耳边,语气含着笑:“那就把你辈子都给我好了。”
  霍凛抱着温知,将他按在心口,隔着胸腔,温知安静的听着对方的心跳声。
  天渐渐亮了,太阳照常从东方升起,越过海平面,无数金色光线登时划破黑暗,照亮整片天空,唤醒了整块大地,阳光穿过茂密的森林,成群的鸟雀,高楼林立的城市,穿过酒店的玻璃,最终落在相拥的两人身上。
  真好,这个世界有遇见。
  今生有,来世一定也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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