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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440节

  王仲昭收租,碰见她不止一次。
  这么一想,王昊还真有福气,未来的老婆很会往家里搂钱,也投资有道,而不是像莫淑娴似的,只会伸手要钱,偏偏像她一样的在香江可谓是数不胜数。
  闻言,王昊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却没直接回答问题,“您要送我大礼吗?”
  “送送送!”王仲昭对侄子却不小气。
  “在此谢过二叔。”王昊先道了谢,“过完年就请期,我们准备在普吉岛举行婚礼。”
  香江认识杨嬛的人太多了。
  虽已订婚多年,但杨嬛和杨家很低调,外界都不知两人的交往。
  “泰国啊,我得提前做准备了。”王仲昭说完,突然想起陆平安的婚期,“是在2月14之后吧?平安是那天结婚。”
  “当然。”王昊回答得毫不犹豫,“平安的未婚妻周小姐初初回国,在香江没有朋友,婚期定下时平安就请嬛嬛做伴娘,另一个是陆宁,还请我和傅玉麟当伴郎。”
  比陆平安大几岁的他非常佩服这个弟弟。
  头脑灵活、手腕精明、心思坚定,很多人都以为他会从豪门大户中选一千金为妻,没想到会是名不见经传的周秀秀。
  当然,比起所谓的千金小姐,王昊觉得周秀秀更好。
  倍受王昊赞誉的陆平安此时仍和去年一样,在陆老太太买给陆长生的大屋里过年,陆父、陆宁和跟外孙、外孙女生活的郭夫人都在,因为老太太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看着陪伴自己的爱子长孙,陆老太太叹道:“就有一个心愿没达到。”
  “什么心愿?”陆长生问她。
  陆老太太靠着大靠枕,说道:“我最喜欢的作家知微在《天剑》之后有两三年没写新小说了,还有那个小谢,也如昙花一现。”
  听了这话,陆长生和陆父等人面面相觑。
  “兴许是有事情绊住了,没时间写作。”陆长生道,“您好好保养,肯定能等到知微新作登报。”
  过去数年,陆明珠确实没再写小说,倒是写了不少电影剧本。
  陆长生问她为什么,她说担忧内地没心情没灵感。
  不写之下,江湖仍有传说。
  现在的香江涌现大批武侠小说作家,比知微更受欢迎的却寥寥无几。
  没有连载,她的出版书依旧畅销。
  今闻陆老太太提起此事,陆父就说道:“想看小说还不容易?把你收藏的古字画给我一幅,我找知微写小说让您看,还能让您看到普通读者看不到的后文。”
  前提是,得付出。
  “不行,不行,我的宝贝我得留给长生。”陆老太太知道他想给陆明珠。
  陆明珠是《明珠日报》的老板,完全可以对知微发号施令。
  陆父双手一摊,“那就没办法了,您安心地静养,等知微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刊登的新作品。”
  郭夫人来香江后虽然没看过连载的知微作品,但在外孙、外孙女的住处看过他们收藏的几部小说,闻言道:“知微写得确实很精彩,老太太也喜欢看吗?”
  “喜欢。”一说到自己喜欢的作家,陆老太太立刻滔滔不绝,来了精神。
  郭夫人面带微笑,侧耳倾听,时不时地来几句点评。
  这时,管家拿着《明珠日报》进来,“老太太,报纸上有一则广告,著名作家知微新作《碧血丹心》将于大年初一刊登在《明珠日报》上,明儿是买十份还是买一百份?”
  “十份就够了。”陆老太太才不让陆明珠多赚自己的钱。
  还不算浑浊的眼睛转了转,她问陆长生:“能拿到后文不?我想,知微这么久没发布小说,这次肯定完成了很多内容,毕竟他休息了好几年,三年磨一剑也该磨出来了。”
  确实被她猜中了,这篇小说是全文存稿。
  仍是武侠小说,以明末清初为背景,开篇就是剃发易服之令贴上城墙。
  明末崇祯十七年,闯王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祯皇帝上吊殉国,福王于南京称帝,政治中心自然而然地移到南方。李自成一改起义时的口号,纵容兵下抢掠京都,明将吴三桂投降清朝并放清兵入关,击溃李自成,之后清兵南下攻明,摄政王多尔衮发布剃发易服令,强迫汉人剃发,改为满人的老鼠尾巴头,强迫汉人易服,改穿满人衣冠发饰。
  为抵制剃发易服之令,江阴百姓在阎应元、陈明遇、冯厚敦等人的领导下奋起反抗。
  一开始,没这么激烈。
  清兵小看江阴百姓,派几百个人就想压下他们的头颅,结果被集结在一起的上万百姓给利索地干掉了。
  十万江阴百姓面对二十四万清兵和两百多门红衣大炮,血战九九八十一天,击毙清兵七万五千余人,重挫清兵锐气,抵制清兵南下,最后城破遭屠,没有一人投降。
  城内死者九万七千余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余人,仅有五十余人存活。
  后世对江阴的评价是:“有明之季,士林无羞恶之心。居高官、享重名者,以蒙面乞降为得意;而封疆大帅,无不反戈内向。独阎、陈二典史乃于一城见义。向使守京口如是,则江南不至拱手献人矣。”
  陆明珠就借这样的背景书写汉人气节。
  满清之后再无骨气,那是因为有骨气的人都已死绝了。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惨痛历史也被辫子头影视剧抹得一干二净,因为但凡说满清一点不好的影视剧在陆明珠穿越前都不会有播出的机会,反倒是对其歌功颂德的大行其道。
  原因么,知道的都懂。
  陆明珠可不会有这样的顾忌。
  那部《火烧圆明园》上映时,看过的市民都把慈禧太后骂得狗血淋头,得知她陵墓被盗都觉得大为解气。
  这篇《碧血丹心》就写大侠唐红适逢江阴保卫战,纵有一身高强武艺也难抵挡千军万马。
  城破之际,他带上三杰之后,远走天山,将其抚养长大。
  阎红英是大姐,艺成下山,仍着汉家衣饰,偶遇抗清名将之后楚向天,两人情投意合,联手其他抗清义士屡次给清廷添麻烦,却不料楚向天会爱上一位满族的王室格格。
  美貌的格格向楚向天大胆示爱,跟他闯荡江湖。
  但是,清廷鹰犬也追了上来。
  阎红英发现其中一人是当年侵略江阴的清兵大将,想到十几万百姓惨死,恨不能将之千刀万剐,也暗暗将之引入险地,成功击杀,很快引来鹰犬的追杀。
  作为枕边人,谢君峣拥有先睹为快的待遇。
  即使是吃年夜饭,也不忘和陆明珠
  讨论里面的人物和情节,还推荐给贺云、曾梅夫妇和谢君颢。
  “明珠三年磨一剑,写得特别精彩。”他道。
  贺云今年没有和子女一起过年,就被陆明珠请过来,还有曾梅夫妇。
  曾夫人笑道:“我看看。”
  她喜欢陆明珠笔下的英雄人物。
  好好举起手:“我也要看。”
  “你识字吗?”贺云逗她。
  好好伸出五根手指,“爷爷,我认识好多好多的字,不信,您考考我呀!”
  “她认识好几千个字。”多到陆明珠都以为揠苗助长了。
  回想自己像她这么大年纪在干什么?妈妈给林奶奶做保姆,林爷爷林奶奶心善,又没有子孙在膝下承欢,就经常带她玩,也教她背诗认字学算数,但没好好学得这么多、这么杂,而她还乐在其中。
  转过年,她就要参加儿童书法比赛。
  第315章
  不是幼稚园的书法比赛,是香江书法协会举办的,十二岁以下儿童均可报名参加,一等奖是500元港币。
  报名费是10元港币,谢君颢早就替侄女交过了。
  好好上学后,他露面比较多。
  书法比赛时间是正月初十,比赛地点设在高峰置业公司建成后赠送给陆明珠的明珠大厦,经常有文艺界的盛事在这里举办,还有数家在香江颇负盛名的画廊租用明珠大厦。
  虽然如此,但没人认识送好好前来的陆明珠。
  就是拍卖珠宝有新闻登报也没有她本人的照片,只有闪耀的珠宝。
  有参赛儿童的家长见陆明珠长相出众、气质高雅、衣着华贵,不像是普通人,就过来套近乎,看着眉眼一样精致的陆好好,“你这么年轻,女儿都这么大啦?真漂亮。”
  她以为陆明珠! 只有二十岁上下。
  陆明珠抿嘴一笑,毫不谦虚地说:“谢谢夸奖。”
  对方旁边是个十岁上下的男孩,穿着白西装,举止文雅,好奇地看了看好好,”妹妹,你几岁了?也来参加书法比赛吗?”
  “我七岁。”未满六周岁的好好自动给自己按虚岁算。
  好像把岁数加上去,就显得自己大一些。
  “这么小?”男孩惊呼出声,“我十一岁,我叫季文轩,学习书法五年,已经连续参加三届比赛了,这是第四次,很少见到你这么小的妹妹。”
  好好仰着脸,“有志不在年高。”
  逗得众人一笑。
  陆明珠摸摸女儿头顶的双丫髻,“好好,你要谦虚一点。”
  “哦。”好好尚不懂谦虚为何物。
  她抱着自己的书画用具,忽闪着大眼睛,一点都不怯场。
  比赛时,她也不需要陆明珠帮忙,摆放文具、铺纸、滴水、研墨等都是自己做。
  陆明珠和其他家长一样,站在场外注视自己孩子。
  全场约有两百余名儿童,男多女少,后者仅有五分之一,六七岁年纪的更少,算上好好不过六七个,站在书案前很有架势,而十岁左右的则占一多半,更沉稳一些。
  年纪小的到底弱些,有的眼圈都红了。
  书法协会的会员当裁判,有人眼尖。
  他全场走一圈回到裁判席,低声道:“知道我在参赛儿童手里看到什么宝贝了吗?”
  “老关,什么宝贝?”有人不客气地问,“都是孩子而已,能有什么宝贝?”
  先开口的老关说道:“乾隆年间的羊脂玉雕九龙镇纸,一定是御用,我在我家传下来的记载中看到过,祖上进献的万寿节礼,和记载中描述的一致。”
  不是净白玉,带着金色的皮,是标志。
  旁人就问是哪个孩子用这等珍品,老关回答:“年纪最小的那个女孩,穿红色唐装,还戴了对水头极好的翡翠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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