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人鱼说>书库>穿越重生>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85节

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85节

  不亏本就是赚。
  之前买的76枚铜钱里有几枚古币,自己年迈的时候大概能等到它们获得百万身价,现在么,1000元一个,相当于第二套的1毛钱。
  在古玩店里买的东西更不算捡漏,只是将来的升值潜力比较大而已。
  谢君峣见陆明珠的精神头没有先前那么足,有些担心,“刚才那人惹你不开心了?”
  “你说,捡个漏怎么就那么难呢?”陆明珠还想大杀四方哩,结果连逛两家店、两个摊位都没捡到大漏,有点怀疑自己的运气。
  陆父说她运气好,哪里好了嘛!
  谢君峣轻笑,眉眼温柔,“玩收藏不要总想着捡漏,正常人不可能的时时刻刻捡漏,花钱买到真东西,不高于市场价格,我觉得就可以了。乱世黄金,盛世古董,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生活水平步步升高,咱们现在买的东西就先放着,也许某一天你醒来,它们突然身价暴涨至千百倍,也算是捡漏了。”
  陆明珠振奋起来,双眸生光,“你说得对,玩收藏就得心平气和地玩。走走走,我们再去逛逛,实在买不到好东西再去店里,给老头子买点礼物。”
  亲爹那么大方,继续讨好是必须滴!
  谢君峣屈指叩她额头,“你怕陆叔不够生气是不是?跑去地摊给他买礼物。”
  “地摊怎么了?不要歧视地摊,地摊上也有比店里更好的东西,就看你有没有运气、有没有眼力发现它。”说话间,陆明珠停在一个摊位前。
  是个旧书摊。
  摆着线装旧书籍,也有一些真假难辨的字帖、画作,散发出浓浓的墨香,也有一些文房四宝,有新有旧。
  陆明珠先挑出一套《红楼梦》,是民国刻本,没有太大的收藏价值,看着赏心悦目。
  摊主是个中年汉子,笑道:“小姐还需要别的吗?”
  “我看看。”陆明珠装作漫不经心地挑出四五张字画,“多少钱一张啊?你给我的价格实在,我就继续买你的东西。”
  摊主看了一眼,“5块钱一张。”
  说完,急急忙忙地补充道:“是5块大洋一张,或者5万新币,要是给我5块钱新币,我可是亏得连裤子都没了。”
  陆明珠抿嘴一笑,“放心,不会让您亏的。”
  她把六张字画和《红楼梦》线装书放在一起,用书压着字画,然后挑一块砚台和四五套旧书,一块结账,总共39.5万新币。
  陆明珠道:“我多给你5000块,包袱皮给我包东西吧,不然我们没法拿。”
  摊主大乐,“行啊!”
  直接把陆明珠买的东西放到她指定的包袱皮上,直接打包好了递给她。
  陆明珠付了钱,转手把包袱交给身后的保镖拎着,自己挽着谢君峣继续往前走,背对着摊主,越走,脸上的笑容越浓。
  谢君峣一看就明白了,低头在她耳畔轻声问:“捡到漏了?”
  陆明珠用力点头,露出大大的笑容。
  超级大漏!
  字画中有一卷画是画仙吴彬的真迹,她曾在拍卖会展览会上见过,后来的落槌价是8个小目标,没想到会在今日落在自己手中。
  爽歪歪!
  才花5万块,相当于第二套的5块钱。
  那个包袱皮也不简单,找人修复修复,大概能卖个几百万。
  一个甲子以后的价值。
  现在,就是块破布。
  谢君峣在古宝斋里买吴彬真迹和颜真卿真迹可是足足花了100两黄金,而且那幅画的尺幅比这一幅小得多,价值低一半不止。
  “我的运气果然好啊!”老头子居然没撒谎。
  就是画面有损,需要修复。
  但陆明珠不担心,即使修复也不影响整幅画的价值。
  获得这样一幅无价之宝,她不愿意再逛街,和谢君峣打道回府,“吃过饭后下午再来转转,看我还有没有更好的运气。”
  谢君峣自然没意见。
  两人刚进门,就见到陆逐日从里面出来。
  走路一瘸一拐,衣服还是之前的衣服,一直没换,脸色沉沉的极为难看,旁边跟着他的青年战士则是大气不敢喘一口。
  陆明珠站住脚,“陆同志,您往哪儿去?”
  依旧装作是才认识的人,口气比对陌生人稍微强那么一点点。
  陆逐日看了她和谢君峣一眼,也是一副刚认识他们不久的样子,“我有事出去一趟,你们进去吃饭,我看许多人都去餐厅了。”
  陆明珠还没应声,就听他们身后有人温柔地喊了一声:“陆同志。”
  陆明珠以为是喊自己的,扭头一看,发现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女郎,皮肤白皙,相貌秀丽,瞧着一副温温柔柔的模样儿,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男童,睁着一双骨碌碌的桃花眼,从女郎怀里挣扎着滑下来,蹬蹬蹬地跑向陆逐日,大声喊道:“爸爸!”
  他抱着陆逐日的双腿,仰脸冲他笑得灿烂。
  陆明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男孩是陆逐日和林晓红的儿子陆爱党,抱他的青年女郎很有可能是林晓红。
  虽然不喜欢又老又瘸脾气又坏的陆逐日,但是林晓红重视将军夫人的风光,还有心心念念的玉镯子没到手,她不想离婚。
  所以,特地带孩子来堵陆逐日。
  第058章
  踏进国际饭店大门后,和见到陆逐日就跑过去的陆爱党不同,林晓红第一眼看到的是陆明珠,忍不住有些失神。
  太好看了。
  林晓红从未见过如此美貌出众的女同志。
  最让林晓红羡慕的是她一身打扮,裹着皮草大衣,戴着皮帽子和皮手筒,举手投足之间唯见轻盈,不见臃肿,整个人仪态大方,最抢眼的却是颈间有一条翡翠珠链若隐若现,耳畔的翡翠坠子映绿一张俏脸。
  听说,只有最好的翡翠才会出现这等效果。
  伸手摸摸自己最有福气却只能用细竹棒儿插耳眼的肥厚耳垂,林晓红顿觉心中不忿。
  她可是开国将军的夫人,为什么却不如一个资本家大小姐?
  明明,权势应该凌驾于财富之上。
  虽然婚后放弃工作在家带孩子,但林晓红喜欢抱着儿子东走西逛到邻居家串门儿,耳朵灵,心思细腻,消息特别灵通,自然清楚国际饭店里邀请的是哪些人,不是资本家,就是海外华侨,主要原因是他们捐献大量物资财富,立了功。
  过分美貌、过分华贵也就算了,偏偏和她手牵着手并肩而立的青年也俊美得不可思议,风华正茂,陆逐日与之相比真是又老又丑,大煞风景。
  再看向陆逐日时,林晓红眼里露出一丝明显的嫌弃。
  陆明珠拥有何等的眼力,第一时间看懂她的眼神,不禁大感诧异。
  既然嫌弃,那么为何嫁给陆逐日?
  啊!
  明白了。
  虽然陆逐日又老又黑又丑又残,但他位高权重,能带来无限风光,完全可以抹平两人之间的年龄差距、相貌差距。
  年轻漂亮女孩子嫁给他总不能图他老图他丑图他残,可能还不讲卫生。
  陆明珠一直很佩服这样的女孩子,竟然不嫌弃老人味儿。
  陆逐日是什么样的人?
  若没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悉人心的本事,早在战场上死个千八百遍了,他此时的脸色愈加难看,简直和乌云没有任何区别。
  “林晓红,有什么事,出去再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陆逐日声调低沉。
  林晓
  红仰着脸,“我偏不!”
  父亲是老红军,她是老来女,后来跟着去西北根据地生活,虽然吃过苦,但也算娇生惯养,从来就没怕过谁,本来她不想嫁给陆逐日,是她父母看好陆逐日,觉得前头那个只留下一个小丫头,她婚后生了儿子就能站稳脚跟,再加上她惦记好朋友说的传家宝,这才愿意和陆逐日结婚,为了让他同意,不惜捏造出叶颖的临终托孤。
  林晓红当时是照顾伤员的小护士,叶颖是其中一员,只是因伤重不治而亡。
  不曾想,结婚不过四年,陆逐日竟然要和她离婚!
  凭什么呀?
  就不离!
  穷惯了,林晓红从小就羡慕条件好的女同志,刚来时穿着锦衣华服戴着珠宝首饰,甚至还带着相机、戴着手表,用自己从未见过的化妆品涂抹脸蛋,后来才和大家一样穿衣打扮、吃糠咽菜,失去美丽的衣饰,渐渐沦为平庸。
  可是,那种初见时的惊人美丽却永远烙印在林晓红的脑海中。
  她不敢说自己想拥有,也没钱买,只能穿补丁摞补丁的衣服,面朝黄土背朝天,又因为缺水,经常没法洗澡,浑身散发着难闻的味道,直到人民群众翻身做主人,她随父母离开西北,生活才得到一定的改善,但还有不足。
  依旧买不起锦衣华服,依旧买不起珠宝首饰,所以她特别想拥有好朋友说的原属于叶颖的那对玉镯子,一定很配她的白手腕。
  结果呢?
  结婚四年了,毛都没见到一根。
  陆逐日昨天还找到家里,叫来很多人作证,证明他的两袖清风,家里根本没有所谓的翡翠镯子,因为翡翠镯子已经被当掉买药了,证人就是当年的受益人,又当众质问林晓红的好朋友洪秀梅,也是当年叶颖的好朋友,问她为什么欺骗林晓红。
  洪秀梅抵死不认自己欺骗林晓红,只承认自己曾经在和大家聊天时提过叶颖有一对特别好看的翡翠镯子。
  林晓红不傻,也不承认自己冲着翡翠镯子和将军夫人的风光才嫁给陆逐日。
  她不能白嫁一场,无论如何都得保住将军夫人的身份。
  越是心虚,林晓红的态度越是强硬,气冲冲地道:“你想和我离婚是不是?我偏不同意,就不同意,你要是不怕影响自己的前程,你就闹,看大家站在谁那儿。我不过就是带孩子累得要死才使唤陆爱国一下而已,怎么就十恶不赦了?”
  陆逐日冷冷地道:“你心里清楚。”
  如果说仅仅是在家务和吃食上对待陆爱国和陆爱党不公平,勉强还可以让人理解,毕竟继女和她隔着肚皮,很难做到一碗水端平,但她最终的计划却是想折磨死陆爱国好霸占翡翠镯子留给陆爱党当传家宝。
  这就很恶毒了。
  可以贪财、可以好色、可以好吃懒做,唯独不能恶毒。
  恶毒伤人,容易致命。
  陆逐日原本给她两条路作为离婚的选择,带走陆爱党或者留给自己,现在,没有她带走陆爱党这一条路了,因为陆逐日担心陆爱党被她毁掉。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